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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丰台区马家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1年预算公开

日期:2021-01-28 10:00    来源: 区卫生健康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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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丰台区马家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1年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情况

二、2021年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三、主要支出内容

四、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五、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说明

六、行政事业性收费重点项目信息说明

七、固定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九、其他事项说明

十、专业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二、收支预算总表(公开)

三、收入预算总表(公开)

四、支出预算总表(公开)

五、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公开)

六、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表(公开)

七、财政拨款支出总表(公开)

八、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公开)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公开)

十、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公开)

十一、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公开)

十二、“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十三、项目支出预算表(公开)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公开)

十五、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事业发展类(公开)

十六、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机构运行保障类(公开)

北京市丰台区马家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1年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情况

中心成立于2014年1月,辖区面积4.95平方公里,服务常住人口12.1万人,其中65岁以上老年人13462人,现有职工156人(编制148人),开设全科、中医科、康复科、胃肠镜室等28个科室,下设社区站5个(含3个独立法人站)。

2017年被评为“全国百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全国优质服务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19年“优质服务基层行”达到国家推荐标准,获国家卫健委表彰。

中心2021年持续做实家医签约服务工作,深入推进“优质服务基层行”,进一步改善服务,建立完善医疗服务与质量持续改进制度,不断改进服务,巩固优质服务基层行成果。继续推进信息化建设,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对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老年人等重点人群的管理,的管理。积极创建健促医院和老年健康服务示范基地。继续抓紧抓实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预检筛查和预约就诊制度。根据中心重点工作要求及发展规划申报2021年预算,为确保中心基本运转,保证中心门诊正常业务的运行申报预算。

本单位共包含行政单位0个(含行政执法机构0个),事业单位1个。截至2020年底,共有行政编制0人,实际0人;事业编制160人,实际118人;离退休人员6人。

二、2021年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2021年本单位收入预算23132.26万元,同比2020年减少656.05万元,减少2.83%,其中:财政拨款4041.82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19070.44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缴款0万元,其他收入20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

2021年本单位支出预算23132.26万元,比2020年减少656.05万元,减少2.83%,其中基本支出预算22152.02万元,项目支出预算980.24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教育支出7.0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51.3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1742.8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30.99万元。

三、主要支出内容

上述支出中,主要用于以下内容:

1、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及日常运转经费;

2、单身职工及业务骨干租赁房屋经费;

3、房屋租赁费;

4、办公设备购置;

5、信息化运维经费;

6、社区卫生人员岗位培训补助经费;

7、退休返聘及外聘专家经费;

8、老年人免费体检;

9、慢病管理工作;

10、社区基本公共卫生经费。

四、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为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五、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说明

本单位不涉及此项内容。

六、行政事业性收费重点项目信息说明

本单位不涉及此项内容。

七、固定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0年底,本单位固定资产总额5319.27万元,其中:车辆1台,16.01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0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7台(套)、1204.88万元。

八、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21年,北京市丰台区马家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9个,占本部门全部预算项目9个的100%。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980.24万元,占本部门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100%。

九、其他事项说明

本单位不涉及此项内容。

十、专业名词解释

预算:

指遵循统筹兼顾、勤俭节约、量力而行、讲求绩效和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经法定程序审核批准的国家年度集中性财政收支计划。政府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应当纳入预算,地方各级预算一般不列赤字。

一般公共预算:

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一般性转移支付:

指上级政府为均衡地区间基本财力,根据下级政府在组织财政收入能力、必要支出需求、各地自然经济和社会条件差异等因素,按照基本标准和计算方法测算,将其无偿转作下级政府收入来源,并由下级政府统筹安排使用的转移支付。

专项转移支付:

指上级政府对承担委托事务、共同事务的下级政府,给予的用于办理特定事项的转移支付。

机关运行经费:

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

指区级预算部门或单位依据职责和事业发展要求,设立并通过预算安排的项目支出在一定期限内预期达到的产出和效果。

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指区级预算部门或单位按照确定的职责,利用全部部门预算资金在一定期限内预期达到的总体产出和效果。

1.预算编制说明

2.收支预算总表(公开)

3.收入预算总表(公开)

4.支出预算总表(公开)

5.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公开)

6.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表(公开)

7.财政拨款支出总表(公开)

8.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公开)

9.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公开)

10.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公开)

11.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公开)

12.“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13.项目支出预算表(公开)

14.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公开)

15.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事业发展类(公开)

16.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机构运行保障类(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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