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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丰台区长辛店镇人民政府2020年预算信息公开

日期:2020-02-07 10:00    来源: 长辛店镇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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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丰台区长辛店镇人民政府

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2020年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三、主要支出内容

四、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五、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说明

六、行政事业性收费重点项目信息说明

七、固定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说明

八、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九、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十、其他事项说明

十一、专业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二、收支预算总表

三、收入预算总表

四、支出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六、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表

七、财政拨款支出总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计划情况表

十一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十二、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三、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四“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第一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长辛店镇人民政府部门基本情况

长辛店镇人民政府职能主要为:1、镇党委是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是镇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在区委的领导下,对镇工作实行全面领导,充分发挥核心作用,强化领导、服务、指导、监督的职能。2、镇政府是国家在农村的基层政权组织,是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的国家行政机关。在区政府的领导下,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全镇进行管理。

共包含行政单位1个(含行政执法机构1个),事业单位4个。截至2019年底,共有行政编制50人,实际46人;行政执法类编制22人,实有16人;实有事业编制49人,实际41人;离退休人员64人。

二、2020年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2020年部门收入预算12,773.43万元,同比2019年增加1,182.82万元,增长10.2%,其中:财政拨款12,443.77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缴款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上年结转和结余329.65万元。

2020年部门支出预算12,773.43万元,比2019年增加853.16万元,增长7.36%,其中基本支出预算

2,792.49万元,项目支出预算9,651.29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141.29万元;公共安全支出1.25万元;教育支出17.09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64.4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62.99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54.2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474.36万元;农林水支出575.6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03.94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78.23万元。

三、主要支出内容

上述支出中,主要用于以下内容:

1、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及日常运转经费;

2、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3、政府教育事务支出;

4、政府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

5、政府在文化、文物、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支出;

6、政府在就业和社会保障方面的支出;

7、政府在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8、政府在农林水事务的支出;

9、政府用于住房保障方面的支出;

四、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为353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8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700万元。

五、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说明

2020年本部门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运行,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合计395万元,主要用于:设备设施的维持性费用支出,以及直接用于公务活动的支出,具体包括公务费、业务费、修缮费、设备购置费、其他费用等。

六、行政事业性收费重点项目信息说明

2020年本部门无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七、固定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底,本部门(包括各下属单位)固定资产总额3,766.71万元,其中:车辆0台,0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7台(套)、585.40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7台(套)、1523.29万元。

八、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51万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

2020年预算数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

2020年预算数3.51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接待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同比下降10%,变动原因为压缩一般性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

2020年预算数0万元.

九、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20年,长辛店镇人民政府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9个,涉及金额5210.89万元,占本部门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40.79%。

、其他事项说明

十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是政府的“理财之政”,有二层含义:从实际意义来讲,是指政府的一个经济部门,通过其收支活动筹集和供给经费和资金,保证实现政府职能;从经济学的意义来讲,是一种以国家为主体的经济行为,是政府集中一部分国民收入用于满足公共需要的收支活动,以达到优化资源配置、公平分配及经济稳定和发展的目标。

2.政府预算:是指经法定程序由国家权力机关批准的政府年度财政收支计划。政府预算实行日历年制,与会计年度相同,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我县无此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四本预算。

3.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根据《预算法》规定,将“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的名称统一变更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按照财政体制划分,由地方分享收入和地方固定收入构成,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是地方财力的自身收入部分。

4.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根据《预算法》规定,将“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名称统一变更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反映财政收入安排的具体方面,以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科目形式反映,主要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农林水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交通运输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5.非税收入:是指除税收以外,由各级政府、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政府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的财政资金,是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包括: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和其他收入等。

6.部门预算:是指与财政部门直接发生缴拨款关系的一级预算单位的预算,它由本部门及所属各单位的全部收支预算组成。部门预算是反映一个部门全部收支状况的预算。

7.政府采购:是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按政府采购法规和相关规定,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法定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8.“三公”经费:是指政府部门和单位人员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招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9.政府性基金收入:指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党中央、国务院或者财政部规定,为支持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财政资金。

10.政府性基金支出:指通过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的支出,以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科目的形式反映。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表(见附件)

附件:

1、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2、收支预算总表

3、收入预算总表

4、支出预算总表

5、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6、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表

7、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表

8、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9、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计划情况表

11、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12、项目支出预算表

13、项目绩效目标表

    14、“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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