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城管委及二级单位
丰台区城市管理委员会2022年预算公开(汇总)

日期:2022-01-20 10:00    来源: 区城管委

字体: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2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三、支出预算说明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五)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说明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七)固定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八)其他事项说明

六、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项目支出表

五、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六、财拨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一、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财政拨款明细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一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北京市丰台区城市管理委员会是一家行政机关单位,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城市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市委、区委有关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城市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本委现有内设机构15个,机关党委1个;现有下属1个行政机关单位(丰台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3个事业单位(丰台区道路养护中心、丰台区渣土管理站和丰台区循环经济产业园管理中心)。

丰台区城市管理委员会(本级)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城市管理方面的有关法律法规、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执行本市关于城市管理和城乡环境建设综合协调、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能源日常运行管理、相关市政公用事业管理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组织实施本市城市管理和城乡环境建设方面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

2.负责拟订本区市政、公用事业、环境卫生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制定行业管理制度;负责市政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环境卫生等行业的监督管理。

4.负责本区市容景观、户外广告、夜景照明的规划、监督和管理工作。

5.负责拟订环卫基础设施建设规划;负责本区包括城市建成区区管道路两侧绿化带内、城市河湖管理范围内(不含水域)环境卫生的组织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承担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贮存、运输和处置的监督管理责任;承担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的有关监督管理职责。

6.组织编制丰台区城乡环境建设管理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及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丰台区城乡环境建设管理标准,审定丰台区城乡环境建设重点区域环境提升方案;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协调解决城乡环境建设管理相关领域存在的问题。

7.参与研究本区道路、桥梁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中长期发展规划;负责制定本区道路、桥梁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年度计划;负责城市次干道及以下规划道路的建设、协调和监督工作。负责区属道路掘路施工和临时占道审批工作;承担区属道路及其附属设施的养护管理以及维护改造。

8.参与研究本区地下综合管廊规划;负责本地区地下综合管廊的建设和运营的综合协调管理,负责地下综合管廊运营的监督管理。

9.负责铁路监护道口安全管理和平改立工程中的协调工作。

10.负责本区供热、燃气、煤、电、油等能源的资源平衡,负责供热、燃气、煤、电的行业管理,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站)、公共交通和路灯等公用事业方面的协调工作。

11.负责区域范围内道路、环卫、燃气、供热、煤、电、油等应急抢险的组织协调和安全生产监管。

12.负责丰台区国防动员委员会交通战备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3.负责本区个体出租汽车的管理工作。

14.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丰台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主要职责是:

   北京市丰台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简称区城管执法局)为北京市丰台区城市管理委员会管理的副处级行政执法机构,以区城管执法局名义执法。1.贯彻落实国家及本市有关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依法开展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查处工作,研究提出完善全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体系的意见、建议和措施。2.负责全区街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统筹指导和综合协调。3.负责组织全区街镇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开展各类教育培训工作。4.负责制定全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年度计划、专项治理方案并组织实施。5.建立完善全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绩效考评体系,对全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进行通报评价。6.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丰台区道路养护中心主要职责是:

负责区属市政道路管理养护工作;负责区属道路、市政设施的巡查工作;负责区属市政设施应急抢险、环境应急抢险和道路防汛抢险工作。

丰台区渣土管理站主要职责是:

负责辖区内渣土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备案企业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管理、消纳处置场所管理以及城市大件垃圾处置管理等具体事务性工作;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开展辖区内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处置管理相关工作。

丰台区循环经济产业园管理中心主要职责是:

北京市丰台区循环经济产业园管理中心系北京市丰台区城市管理委员会二级单位,职能主要为:承担园区内垃圾处理及资源循环利用项目的规划、立项、招标等组织协调工作;承担基础设施、配套项目的建设、管理和服务保障工作;依据国家或行业标准,对园区内垃圾处理设施运行进行管理。

(二)人员构成情况

丰台区城市管理委员会部门行政编制137人,实际130人;工勤编制1人,实际1人;事业编制149人,实际138人。离退休人员34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46人。

(三)本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贯彻新发展理念,集中力量打好活动保障、城市管理、交通治理、城市运行四场攻坚战,进一步提升城市管理新能力,夯实城市治理新基础。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22年收入预算155,774.109785万元,比2021158404.707012万元减少2630.597227万元,减少1.66%。其中:本年财政拨款收入155,774.109785万元,2021113,367.511524万元增加42406.598261万元;本年其他资金收入0万元,2021年持平;上年结转结余资金0万元,202145037.195488万元减少45037.195488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9,271.515109万元,占总支出预算5.95%,比20217064.5393万元增加2206.975809万元,增加31.24%

(二)项目支出预算146,502.594676万元,比2021151340.167712万元减少4837.573036万元,减少3.2%,项目减少主要是2022年项目调整造成。上述支出中,主要用于以下内容:

1.粪便处理运行费及监测费

2.2022年路侧停车运营管理经费

3.2022年交通疏堵和综合治理项目

4.2022年区属道路大修

5.万源北路(东渠路)项目

6.供热补贴资金

7.液化石油气补贴资金

8.2022年三类以上非环卫管理公厕管护

9.无灯道路路灯安装项目

10.2022年街镇背街小巷清扫保洁

11.丰台区道路养护

12.园区运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

(四)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丰台区城市管理委员会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2个行政机关单位和3个事业单位。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2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0万元,比202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减少9.5178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2年预算数0万元,与2021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2年预算数0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9.5178万元减少9.5178万元,主要原因:区财政加强管理,年初由区财政统一预留。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22年预算数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2年预算数0万元,与2021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2年预算数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加油0万元,公务用车维修0万元,公务用车保险0万元,其他0万元,与2021年持平。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22年丰台区城市管理委员会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8,519.062031万元。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2022年丰台区城市管理委员会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总额22630.709931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2年丰台区城市管理委员会2家行政单位以及0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50.552518万元。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2年,北京市丰台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132个,占全部预算项目132个的100%。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146,502.594676万元,占本部门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100%。(注:不含基本支出)

(五)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说明

2022年丰台区城市管理委员会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主要有:

1.占道费

收费依据:(建设部)建成〔1993410号,(市物价局)京价(收)字1994185号,(市财政局)京财综1999329号,(市财政局)京财综20122451号。

收费部门:北京市丰台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收费标准:

序号

一类道路

二类道路

三类道路

1

集贸市场占道

2.00

0.80

0.30

2

经营性摊商占道

3.00

1.20

0.50

3

便民及服务性经营占道

1.00

0.40

0.10

4

非经营性占道

1.00

0.40

0.20

    收入预计:9万元
    2.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

收费依据:(建设部)建成〔1993410号,(市财政局)京财综〔20101615号,(市交通委员会)京交财发2011144号,(市财政局)京财综〔20122451

收费部门:北京市丰台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收费标准:城市快速路、主干路掘路修复价格342/平方米,城市次干路掘路修复价格312/平方米,城市支路掘路修复价格277/平方米,水凝混凝土路面255/平方米,石材路面468/平方米,彩色方砖路面190/平方米,盲道路面225/平方米,水泥方砖路面182/平方米,混凝土缘石46/米,花岗岩缘石188/米,混凝土树池222/座,花岗岩树池417/座,抗车辙沥青混凝土路面增加费用15/平方米,改性沥青混凝土路面增加费用48/平方米,沥青路面铣刨加铺(5cm137/平方米。

收费标准将参照本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调价系数定期调整。

收入预计:291万元

3.停车占道费

收费依据:(市发改委、市财政局)京发改〔20182770

收费部门:北京市丰台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收费标准:本市非居住区占道停车场划分为3类区域。一类地区为三环路(含)以内区域及中央商务区(CBD)、燕莎地区、中关村西区、翠微商业区等4个重点区域;二类地区为五环路(含)以内除一类地区以外的其他区域;三类地区为五环路以外区域。

道路停车

一类地区

二类地区

三类地区

小型车

大型车

小型车

大型车

小型车

大型车

白天

7:0019:00

首小时内

(元/15分钟)

2.5

5

1.5

3

0.5

1

首小时后

(元/15分钟)

3.75

7.5

2.25

4.5

0.75

1.5

夜间

19:00(不含)—次日7:00

(元/2小时)

1

2

1

2

1

2

大型社会活动期间道路停车占道费计次收费标准(单位:元/次):

小型车

大型车

四环路(含)内

20

40

四环路外

10

20

收入预计:8000万元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1年底,本部门(包括各下属单位)固定资产总额9246.099035万元,其中:车辆7台,65.9954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1台(套)、277.73926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6台(套)、2258.580003万元。

(八)其他事项说明

六、名词解释

预算:指遵循统筹兼顾、勤俭节约、量力而行、讲求绩效和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经法定程序审核批准的国家年度集中性财政收支计划。政府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应当纳入预算,地方各级预算一般不列赤字。

政府预算体系: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共同组成。四本预算保持完整、独立并相衔接,全面反映政府收支总量、结构和管理活动。

一般公共预算: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政府购买服务:指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把政府直接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等事项,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承担,并由政府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向其支付费用。

行政事业性收费:是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有关规定,依照国务院规定程序批准,在向公民、法人提供特定服务的过程中,按照成本补偿和非盈利原则向特定服务对象收取的费用。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报表

详见附件:北京市丰台区城市管理委员会2022年部门预算报表(汇总)


北京市丰台区城市管理委员会2022年部门预算报表(汇总)

北京市丰台区城市管理委员会2022年部门预算报表(汇总)

附件:

移动版

主办: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丰台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北京市丰台区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局  政府网站标识码:1101060001  京ICP备20013709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602060030号

主办: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丰台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北京市丰台区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局
网站标识码:1101060001 京ICP备20013709号
京公网安备11010602060030号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