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房管局及二级单位
丰台区房管局2022年预算公开

日期:2022-01-20 09:27    来源: 区房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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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2022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三、支出预算说明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五)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说明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七)固定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八)其他事项说明

六、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项目支出表

五、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六、财拨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一、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财政拨款明细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一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区房管局职能主要为(一)贯彻执行国家及北京市有关房屋行政管理、住房保障、住房制度改革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二)负责本区房屋管理工作。负责本区出租房屋管理相关工作,组织开展违法出租房屋治理工作;负责本区城镇房屋使用安全、修缮的监督管理;协调、组织本区城镇房屋防汛工作;协调私房等房屋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工作;组织开展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三)负责本区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规范市场秩序、促进房地产发展工作。负责房地产转让、房屋租赁和房地产经纪机构服务、房地产估价行业的监督管理;负责房地产市场分析、形势预测等相关工作。(四)负责本区物业服务的监督管理。贯彻实施物业管理法律法规政策,指导和规范物业服务市场。(五)负责保障本区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工作。落实住房保障管理制度;研究拟订本区住房保障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本区保障性住房管理工作。(六)负责推进本区住房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公有住房出售、住房分配货币化的管理工作;负责指导住房资金归集和使用。(七)负责查处本区房屋管理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负责本区房屋执法检查监督。(八)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区住保中心承担本区保障性住房相关的技术性、事务性、辅助性工作;负责保障性住房租、售资格审核和档案管理工作;负责指导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保障性住房申请资格受理、审查、公示和档案管理工作;负责保障性住房的后期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城镇房屋的日常管理工作,并将发现的房屋违法违规行为及时上报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城镇房屋安全和防汛工作。区房管局部门共包含行政单位1个(含行政执法机构0个),下设10个科室,分别是办公室、财务审计科、行政审批科、组织人事科、法制科、房屋安全和设备管理科(城镇房屋防汛办公室)、房屋交易市场管理科、房屋租赁市场管理科、住房保障科(直管公房管理科)、物业管理科(安全生产科)。设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丰台区物业服务指导中心和丰台区房产交易管理中心。区住保中心共包含行政单位0个(含行政执法机构0个),事业单位1个。下设11个科室,分别是办公室、资格审核科、租赁事务管理科、配售事务管理科、租金补贴科、使用监督科、档案管理科、长辛店管理科,南苑管理科、方庄管理科、丰台管理科。

(二)人员构成情况

区房管局行政编制47人,实际44人;事业编制85人,实际77人;聘用人员8人。

离退休人员9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91人。

(三)本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需部门自行填写)

继续不折不扣地贯彻党中央和市委、区委各项决策部署,统筹抓好疫情常态化防控和各项核心工作推进。聚焦群众重点诉求,在老旧小区改造、物业管理长效机制建设、优化住房保障体系、强化房屋市场监管等方面精准发力,履职尽责,着力提升城市管理精细化水平,提高人民生活品质,为区域发展和人民福祉做出更大贡献。同时,加大对财政资金绩效的管理力度,确保资金使用效益的发挥和预期目标的实现。区住保中心主要完成以下任务:1.为符合申请租金补贴条件的家庭发放租金补贴;2.对成熟可用的房源及时开展配租,指导产权单位做好共有产权住房配售;3.加强对属地住保部门的业务指导,对各类保障性住房以及市场租房补贴和公共租赁住房租房补贴申请家庭的资格进行复审、二次公示、材料上报、年度复核、资格复查等项工作;4.加强对产权单位的监督指导和已入住保障房项目的日常检查,对发现的违规行为及时依法处理;5.做好信息公开,做好居民来电来访及政策解答工作;6.做好住房保障相关档案的管理和及时归档。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22年收入预算46221.652083万元,比2021年10464.163144万元增加35757.488939万元,增长341.71%。其中:本年财政拨款收入46221.652083万元,比2021年10409.996632万元增加35811.655451万元;本年其他资金收入0万元,与2021年持平;上年结转结余资金0万元,比2021年54.166512万元减少54.166512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4070.177483万元,占总支出预算8.81%,比2021年4356.0453万元减少285.867817万元,减少6.56%。

(二)项目支出预算42151.4746万元,比2021年6108.117844万元增加36043.356756万元,增长590.09%,增加原因为预算增加33813万元2022年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市级补助资金和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金额增加。部门预算项目主要为房屋安全鉴定服务费、房产实测绘成果技术服务费、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廉租房物业费管理费等。

(三)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

(四)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区房管局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3个所属事业单位。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0万元,比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增加或减少1.37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2年预算数0万元,与2021年持平,主要原因:2022年部门预算无因公出国(境)安排。

2.公务接待费。2022年预算数0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减少1.37元,主要原因:区财政加强管理,年初由区财政统一预留。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22年预算数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2年预算数0万元,与2021年持平),主要原因: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改革后,取消车辆编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2年预算数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加油0万元,公务用车维修0万元,公务用车保险0万元,其他0万元,与2021年持平,主要原因: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改革后,取消车辆编制。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22年区房管局政府购买采购预算总额418.868352万元。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2022年区房管局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总额611.827552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2年区房管局1家行政单位以及3家纳入规范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05.537928万元。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2年,区房管局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26个,占全部预算项目26个的100%。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42151.4746万元,占本部门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100%。(注:不含基本支出)

(五)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无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1年底,本部门(包括各下属单位)固定资产总额2734.427913万元,其中:车辆0台,0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0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0万元。

(八)其他事项说明

本部门2022年无其他说明事项。

六、名词解释

预算:指遵循统筹兼顾、勤俭节约、量力而行、讲求绩效和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经法定程序审核批准的国家年度集中性财政收支计划。政府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应当纳入预算,地方各级预算一般不列赤字。

一般公共预算: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部门预算:指与财政部门直接发生预算缴、拨款关系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的需要编制的本部门年度收支计划。部门预算的实施,严格了预算管理,增加了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是防止腐败的重要手段和预防措施之一。

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政府购买服务:指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把政府直接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等事项,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承担,并由政府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向其支付费用。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报表    

详见附件:区房管局2022年部门预算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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