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建筑行业管理处
北京市丰台区建筑行业管理处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

日期:2022-01-20 11:49    来源: 区住建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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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2022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三、支出预算说明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五)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说明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七)固定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八)其他事项说明

六、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项目支出表

五、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六、财拨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一、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财政拨款明细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一部分 2022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丰台区建筑行业管理处为丰台区人民政府下属一级单位,单位性质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内设机构16个,分别是:办公室、规划建设科、开发配套科、保障房建设管理科、危旧房改造管理科、招投标管理科、劳务管理科、建筑企业管理科、工程质量管理科、施工安全管理科、市政工程管理科、施工现场管理科、工程备案科、消防验收科、应急管理科、综合服务科。

丰台区建筑行业管理处主要职责是:

1、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建筑行业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执行本市关于建筑行业管理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配合研究我区建筑行业管理方面的重大问题,并提出相应措施。

2、承担保障性住房等政策类住房建设协调方面的辅助性工作;承担棚户区及危旧房改造项目协调、管理方面的辅助性工作。

3、承担本区房地产开发项目监督管理方面的行政辅助工作;承担区域内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方面的行政辅助工作。

4、承担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方面的行政辅助工作。

5、承担本区建筑市场监督管理、规范市场秩序、推动建执行业发展方面的行政辅助工作;承担本区权限范围内建筑企业资质审批和监督管理方面的行政辅助工作。

6、承担本区权限范围内建筑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监督方面的行政辅助工作;承担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方面的行政辅助工作;承担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批管理方面的行政辅助工作;承担建筑工地施工现场管理方面的行政辅助工作;参与建筑工程质量、施工安全事故调查处理

7、指导本区村镇建筑工程建设,提供村镇建筑工程建设技术服务;组织指导农村危房改造、抗震节能农宅建设。

8、承担建筑工程突发事故(件)、防汛、空气重污染等应急事件的预防处置等相关工作。

9、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丰台区建筑行业管理处无下属单位。

(二)人员构成情况

丰台区建筑行业管理处部门行政编制0人,实际0人;事业编制90人,实际95(2021年人员编制由105人调整至90人,截至2021年底实际在职人员还没全部调整到位);聘用人员0人。离退休人员49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9人。

    (三)本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一是推进民生工程建设。政策性住房方面,继续完善住房保障。棚户区改造方面,继续推进辛庄村II区、羊坊村、南苑村B区、东铁营、张郭庄棚改项目部分经营性地块的入市交易手续,力争尽快实现入市交易、回笼资金,防范和化解政府债务风险。继续推进北甲地等棚改项目的搬迁签约;力争实现大康鞋城东侧、万泉寺、东河沿B区等棚改项目的场干地净。

二是城市更新政策进一步完善。加大城市更新项目协调推进力度,用好城市更新政策,统筹利用疏解腾退空间推动腾笼换鸟。

三是抓好行业管理。持续做好施工安全和质量管理、建筑工地扬尘治理,进一步落实营商环境要求,持续做好招投标、劳务管理,做好施工许可、建筑企业资质、消防验收等审批服务,全力做好冬奥会、党的二十大等重要活动的安全保障。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22年收入预算3,950.18万元,比2021年3,544.43万元增加405.75万元,增长11.45%。其中:本年财政拨款收入3,950.18万元,比2021年3,544.43万元增加405.75万元;本年其他资金收入0万元,与2021年持平;上年结转结余资金0万元,与2021年持平。

三、支出预算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3,154.27万元,占总支出预算79.85%,比2021年2,797.81万元增加356.46万元,增长12.74%。增加的主要原因:2022年比2021年增加20名新入职人员,增加了相应的人员和公用经费预算。

(二)项目支出预算795.91万元,比2021年746.62万元增加49.29万元,增长6.6%,增加原因为消防验收技术咨询及服务项目经费预算比2021年增加23万元,应急抢险能力建设工作经费增加12万元,建筑材料及构配件抽查检测经费增加6万元设备购置项目经费增加7.45万元,现场监督执法网络费增加0.84万元。部门预算项目主要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监督协管员专项经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监督协管员补贴经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家检查建筑起重机械安全检测费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安全检测费应急抢险能力建设工作经费建筑材料及构配件抽查检测消防验收技术咨询及服务等经费

(三)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

(四)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丰台区建筑行业管理处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0个所属单位。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0万元,比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增加或减少0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2年预算数0万元,与2021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2年预算数0万元,与2021年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22年预算数0万元,与2021年持平。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22年丰台区建筑行业管理处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45.92万元。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2022年丰台区建筑行业管理处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总额0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2年丰台区建筑行业管理处1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01.12万元。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2年,丰台区建筑行业管理处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10个,占全部预算项目10个的100%。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795.91万元,占本部门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100%。(注:不含基本支出)

(五)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无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1年底,本部门(包括各下属单位)固定资产总额154.42万元,其中:车辆0台,0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0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0万元。

    (八)其他事项说明

    六、名词解释

预算:指遵循统筹兼顾、勤俭节约、量力而行、讲求绩效和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经法定程序审核批准的国家年度集中性财政收支计划。政府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应当纳入预算,地方各级预算一般不列赤字。

政府预算体系: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共同组成。四本预算保持完整、独立并相衔接,全面反映政府收支总量、结构和管理活动。

一般公共预算: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结余结转资金:指当年预算已执行但工作目标未完成,或者因故未执行,下一年度需要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部门预算:指与财政部门直接发生预算缴、拨款关系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的需要编制的本部门年度收支计划。部门预算的实施,严格了预算管理,增加了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是防止腐败的重要手段和预防措施之一。

国库集中收付:指所有财政性资金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管理,收入直接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支出在支付行为发生时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以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方式支付到收款人或用款单位的现代国库管理制度。

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政府购买服务:指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把政府直接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等事项,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承担,并由政府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向其支付费用。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二部分2022年部门预算报表

详见附件:北京市丰台区建筑行业管理处2022年部门预算报表

附件:

    北京市丰台区建筑行业管理处2022年部门预算报表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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