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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丰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2022年部门(单位)预算公开

日期:2022-01-20 09:59    来源: 区人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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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2022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三、支出预算说明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五)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说明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七)固定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八)其他事项说明

六、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项目支出表

五、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六、财拨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一、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财政拨款明细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一部分 2022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

北京市丰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2021年预算单位共计6家,包括:行政单位1家,为北京市丰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事业单位5家,分别为:丰台区劳动服务管理中心、丰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执法队、丰台区劳动能力鉴定中心、丰台区人事考试中心、丰台区职业能力建设中心。

(一)部门机构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负责拟订本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本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各项改革及政策落实情况的调查研究、城乡一体化建设中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和相关问题的调查研究。

3.负责拟订本区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依法管理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协助开展本区《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审核、报批。

4.负责本区城乡劳动力开发利用和就业工作,拟订并落实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落实就业援助制度,拟订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措施,保持就业形势稳定;负责职业技能鉴定和资格认定工作,建立统筹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体系;负责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落实技能人才的培养和激励政策。

5.负责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养老、失业、工伤社会保障体系,落实城乡社会保险及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负责社会保险及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保持社会保险基金平稳运行。

6.会同有关部门指导本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的综合管理;负责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职称评定、继续教育的综合管理;负责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负责本区博士后工作的管理、指导、监督;负责积分落户申报工作。

7.负责本区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的综合管理及科级以下退休、退职人员的管理服务。

8.会同相关部门落实本区农民工相关政策,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9.负责落实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指导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法建立劳动关系;负责本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有关案件。

10.承担本区人力资源市场的安全监管职责;对以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名义举行的招聘、录用等活动承担安全主体责任。

11.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2.与区医保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做好社会保障卡的发放、运用和管理工作,区医保局做好社会保障卡在医疗保障方面的使用管理规范工作。两部门应当建立工作机制,做好信息共享和政策衔接等工作。

(二)人员构成情况

北京市丰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行政编制64人,实际61人;事业编制107人,实际89人;聘用人员2人。

离退休人员79人,其中:离休2人,退休77人。

(三)本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对照市委十二届十八次全会和区第十三次党代会工作部署,紧扣“七有”“五性”要求,坚持民生为本、人才优先,惠民生与促发展相结合,抓重点、守底线、补短板、强弱项、防风险、稳预期,确保就业形势稳定,提升社保服务水平,推进人事人才改革,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通过“内强素质,外升品质”,助推“妙笔生花看丰台”美好愿景成为现实。

1.持续促进城乡劳动力就业参保。确保就业形势稳定,出台新的就业政策,完善就业服务回访机制,打造信息化就业平台,加大区域就业形势监测分析,推进重点困难群体就业,有针对性地征集适合农村劳动力、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教培转岗人员的就业岗位,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提升劳动者技能水平,落实好市区两级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政策,做好岗位适应性培训、就业困难人员以工代训、重点群体就业创业培训等政策补贴培训工作。发挥创业带动就业作用,在现有14家丰台区优秀创业服务机构的基础上,再认定1-2家社会创业服务机构,开展免费创业课堂培训活动,做好“创业丰台”大赛组织工作,持续打造丰台区创业活动品牌。

2.不断提升社会保障服务水平。贯彻“人社服务快办行动”,实施“首接负责制”和“包案制”,强化服务意识,提升服务能力,优化经办流程。重新完善大厅设施建设,成立三个“一站式”经办专厅,设立企业服务综窗、个人服务综窗,实施全业务一窗办理。强化基金监督,在组织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同时,聘请第三方事务所对工作制度、业务经办、风险防范等内容进行审计,及时查找工作漏洞,有效维护基金安全。

3.切实做好人事人才管理服务。充分运用事业单位综合管理系统,开展聘用合同管理、岗位变动备案、年度考核奖励等工作,形成对事业单位人员从进、管、出到考、奖、罚的科学管理和有效监督。做好高端人才推荐工作,扩大职称评审“直通车”政策知晓度,持续打造“丰台区企业聚才引智之家”服务品牌,以服务产业和配置资源为方向,加大对不同行业、不同类型人才的引进,着重对接符合“新业态、新模式”的重点领域企业,实现人才引进提质增效。

4.全力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深入推进和谐劳动关系示范站点建设,坚持以点带面,力争在全区建成和谐示范站点50家左右。开设流动仲裁庭,扩大兼职仲裁员队伍,加强终局裁决工作,全面实行案件繁简分流和要素式办案,提升仲裁办案效率。狠抓“根治欠薪”工作,出重拳、重治本、多管齐下,力争在施项目不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及群体性、极端性事件。

5.坚持不懈将全面从严治党推向深入。加强思想建设,抓好党史学习教育,继续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创办机关党建研究内刊,引导党员干部加大研究和创新。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开展支部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开好班子民主生活会和支部组织生活会。发挥党政工青妇联动作用,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强化向心力和凝聚力。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22年收入预算15669.989425万元,比2021年12601.453993万元增加3068.535432万元,增长24.35%。其中:本年财政拨款收入15669.989425万元,比2021年11872.192714万元增加3797.796711万元;本年其他资金收入0万元,比2021年639.466279万元减少639.466279万元;上年结转结余资金0万元,比2021年89.795万元减少89.795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5296.235965万元,占总支出预算33.8%,比2021年5567.3637万元减少271.127735万元,减少4.87%。

(二)项目支出预算10373.753460万元,占总支出预算66.2%,比2021年7034.090293万元增加3339.663167万元,增长47.48%,增加原因:部分就业补助预算为跨科室拨付资金,年初批复至我局,执行时根据实际情况分配至各街镇。部门预算项目主要用于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推进人事制度改革、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做好工资收入分配及信息化建设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工作。

(三)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

(四)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北京市丰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6个所属单位。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0万元,比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减少1.3323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2年预算数0万元,与2021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2年预算数0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1.3323万元减少1.3323万元,减少原因:2022年未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22年预算数0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2年预算数0元,与2021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2年预算数0元,其中:公务用车加油0元,公务用车维修0元,公务用车保险0元,其他0元。与2021年持平。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22年北京市丰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部门政府购买采购预算总额88.2784万元。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2022年北京市丰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总额335.9825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2年北京市丰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1家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26.646596万元。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2年,北京市丰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37个,占全部预算项目37个的100%。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10373.75346万元,占本部门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100%。

(五)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无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1年底,本部门(包括各下属单位)固定资产总额803.014227万元,其中:车辆0台,0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0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0万元。

(八)其他事项说明

无。

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政府购买服务:指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把政府直接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等事项,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承担,并由政府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向其支付费用。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报表

附件:北京市丰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2022年部门预算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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