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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丰台区司法局2022年预算公开

日期:2022-01-20 10:00    来源: 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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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2022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三、支出预算说明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五)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说明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七)固定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八)其他事项说明

六、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项目支出表

五、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六、财拨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一、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财政拨款明细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一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我局是负责本区司法行政工作的区政府职能部门。主要职责包括:

负责全面依法治区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等工作;承担全面依法治区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区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查工作。

负责为区政府重要决策提供法律意见;承担报请区政府会议审议和区政府审批的涉及法律问题的有关文件或事项的合法性审核责任;承担区政府所属部门和乡镇政府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责任。

负责拟订、组织拟订或审核行政规范性文件草案;负责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向市政府报送备案工作;负责组织清理区政府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负责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解释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实施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情况的有关评估工作;负责法律、法规及规章草案的征求意见工作。

负责研究提出本区贯彻实施国家重要法律、法规的方案或意见;负责研究涉及政府行政管理中法律、法规、规章实施以及行政执法中普遍性问题,提出完善制度和解决问题的建议;负责协调区政府工作部门在实施法律、法规和规章中的争议和问题;负责组织区政府常务会议学习法律知识工作。

5、负责本区行政执法监督和指导;承担审查、确认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和行政许可事项的责任;负责指导、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负责本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指导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承办区政府行政处罚决定或区政府批准的行政处罚的审查工作;承办区政府重大行政处罚的听证工作;负责全区行政执法机关的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赔偿、行政诉讼等相关数据的备案、统计工作。

6、承办区政府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负责受区政府委托代理区政府行政诉讼和由市人民政府受理的行政复议案件;负责协调解决行政复议管辖争议事项;负责指导、监督全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承担区政府行政复议接待的日常工作。

7、承担统筹规划本区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定法治宣传教育规划,指导本区普法宣传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8、负责拟定本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9、负责本区社区矫正和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10、负责本区街道(地区)、乡镇司法所的管理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11、负责本区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12、负责管理本区法律援助工作;协调指导本区社会团体组织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

13、负责辖区内律师执业资格和律师事务所设立的受理和审查工作;负责部分行政审批、行政处罚、执业检查等日常管理工作。

14、负责指导、监督本区人民调解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15、负责指导监督本区公证工作。

16、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北京市丰台区司法局为行政机关,下设内设科室14个,具体为:行政办公室、依法治区办公室、文件审核科、行政复议审理科、行政诉讼应诉科、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普法与依法治理科、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律师工作管理科、公证工作管理科、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指导科、行政财务科、政工科。下属单位2个,分别为:北京市丰台区法律援助中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

(二)人员构成情况

北京市丰台区司法局部门行政编制59(含工勤3人),实际54人;事业编制23人,实际16人;聘用人员3(党建社工)

离退休人员56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55人。

(三)本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1、主动作为,推动服务保障大局新作为。着力保障政府重大决策,提高合法性审查工作质量和水平。着力提升复议应诉水平。着力强化执法监督,进一步提升执法人员业务水平。

2、高点谋划,开启“八五”普法新征程。探索建立各地区、各部门领导干部学法清单。探索建立社会力量参与普法的机制,创新多元化供给模式。尝试与协会、商会、社会团体和新兴社团组织合作,实现辖区法治资源的全方位整合与有效衔接。加强社会公众普法宣传教育,推进“互联网+法治宣传”和“法律十进”活动,全面提升人民群众对法治宣传的参与率和知晓度。

3、强化担当,实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取得新成效。强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的能力。加强业务指导,落实分级分类人民调解员队伍培训制度。做好社区服刑人员和安置帮教人员管理工作,维护辖区和谐稳定。

4、以人为本,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取得新突破。进一步提升法律援助接待服务质量。继续加强行业执法监督。加大对公证机构和司法鉴定机构的日常检查力度,持续开展公证执业理念教育,提高公证员公证服务意识。指导区律师协会完成换届工作,为全区律师行业提供高效优质便民服务。

5、团结奋进,聚合司法行政工作新合力。坚持民主集中制,提高决策水平。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党内政治生活。发挥律师行业党委的统筹协调作用,进一步提升非公党建工作水平。加强党风廉政教育,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四)二、收入预算说明

2022年收入预算4072.85万元,比2021年7502.02万元减少3429.17万元,减少45.71%。其中:本年财政拨款收入4072.85万元,比2021年7502.02万元减少3429.17万元,减少45.17%;本年其他资金收入0万元,与2021年持平;上年结转结余资金0万元,比2021年10.19万元减少10.19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2504.16万元,占总支出预算61.48%,比2021年5564.71万元减少3060.55万元,减少55%,主要原因是2021年初司法所人员下沉至各街道,丰台区司法局人员减少约50%。

(二)项目支出预算1568.69万元,比2021年1937.31万元减少369.02万元,减少19.05%,减少原因是受疫情影响,预计法援案件量等将下降,项目经费随之减少。部门预算项目主要为依法行政专题培训、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经费、律师工作经费、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人民调解联合接待室工作经费、行政应诉案件服务费、行政应诉工作经费法律顾问服务费、法律援助案件补贴、法律援助工作经费、法律援助值班补贴、司法鉴定工作经费、行政复议工作经费、行政复议案件服务费、法治宣传工作经费、离退休党员工作补贴、离休干部医疗统筹金、阳光中途之家运行经费、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机构运转经费、停车场租金、阳光中途之家房屋租金等。

(三)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

(四)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北京市丰台区司法局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0个所属单位。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1.06万元,比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减少32.36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2年预算数0万元,2021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2年预算数0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1.94万元减少1.94万元,主要原因:2022年无公务接待安排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22年预算数21.0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2年预算数0万元,2021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2年预算数21.0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加油5万元,公务用车维修10.06万元,公务用车保险3万元,其他3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51.48万元减少30.42万元,主要原因:因2021年初司法所下沉至各街道,13辆公务用车随之划转至各街道,我局公务用车保有量减少至9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随之减少。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22年北京市丰台区司法局政府购买采购预算总额74.96万元。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2022年北京市丰台区司法局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总额447.8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2年北京市丰台区司法局1家行政单位以及1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98.92万元。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2年,北京市丰台区司法局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22个,占全部预算项目22个的100%。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1568.69万元,占本部门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100%。(注:不含基本支出)

(五)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无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1年底,本部门(包括各下属单位)固定资产总额1964.03万元,其中:车辆9台,207.6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0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0万元。

(八)其他事项说明

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结余结转资金:指当年预算已执行但工作目标未完成,或者因故未执行,下一年度需要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部门预算:指与财政部门直接发生预算缴、拨款关系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的需要编制的本部门年度收支计划。部门预算的实施,严格了预算管理,增加了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是防止腐败的重要手段和预防措施之一。

“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政府购买服务:指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把政府直接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等事项,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承担,并由政府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向其支付费用。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二部分2022年部门预算报表

详见附件:北京市丰台区司法局2022年部门预算报表

  北京市丰台区司法局2022年部门预算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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