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丰台区新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2022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三、支出预算说明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五)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说明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七)固定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八)其他事项说明
六、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项目支出表
五、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六、财拨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一、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财政拨款明细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一部分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北京市丰台区新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北京市医保定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民革北京市委首批医疗服务进社区示范基地,隶属于丰台区卫生健康委。中心以家庭医生团队为主体,以全科医学模式为基础,向辖区居民持续提供优质的基础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包括社区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的诊疗以及为居民建立健康档案、进行家庭医生签约、慢性病管理等服务。
本单位开设全科、中医科、外科、妇科、保健科、口腔科、康复科、检验B超等12个科室,下设6个直属社区站、3个独立法人站。
(二)人员构成情况
北京市丰台区新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行政编制0人,实际0人;事业编制166人,实际138人;聘用人员31人。
离退休人员1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4人。
(三)本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北京市丰台区新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将围绕丰台区卫生工作要点,强化中心内涵建设,扎实推进各项工作。进一步强化医疗水平,紧抓医疗服务质量关,提升家医签约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水平,持续做实做细疫情防控工作,积极参与组织完成核酸检测任务、疫苗接种任务,为做好辖区居民健康守门人打下坚实基础。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22年收入预算13602.93万元,比2021年14392.63万元减少789.7万元,下降5.5%。其中:本年财政拨款收入4356.90万元,比2021年4446.91万元减少90.01万元;本年其他资金收入9246.03万元,比2021年9945.72万元减少699.69万元;上年结转结余资金0万元,与2021年持平。
三、支出预算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12687.10万元,占总支出预算93.27%,比2021年13674.72万元减少987.62万元,下降7.2%。
(二)项目支出预算915.83万元,比2021年717.92万元增加197.91万元,增长28%,增加了设备购置项目。部门预算项目主要为65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体检、慢病健康管理经费、社区基本公共卫生经费、医疗设备购置、房屋租赁、信息化运维经费、社区卫生人员岗位培训补助经费、老旧电梯置换、车辆更新购置费、丰台区“健康大脑”慢病大数据监控管理平台与公卫系统对接项目经费。
(三)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本单位2022年无事业单位经营支出安排的预算。
(四)上缴上级支出
本单位2022年无上缴上级支出安排的预算。
(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本单位2022年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安排的预算。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本单位2022年无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22年北京市丰台区新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政府购买采购预算总额66.56万元。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本单位2022 年无政府购买服务安排的预算。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无机关运行经费安排的预算。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2年,北京市丰台区新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10个,占全部预算项目10个的100%。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915.83万元,占本部门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100%。(注:不含基本支出)
(五)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无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1年底,本单位固定资产总额2150.73万元,其中:车辆2台,21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0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3台(套)、516.4万元。
(八)其他事项说明
无
六、名词解释
预算:指遵循统筹兼顾、勤俭节约、量力而行、讲求绩效和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经法定程序审核批准的国家年度集中性财政收支计划。政府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应当纳入预算,地方各级预算一般不列赤字。
一般公共预算: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政府采购: 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政府购买服务:指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把政府直接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等事项,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承担,并由政府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向其支付费用。
第二部分2022年部门预算报表
详见附件:北京市丰台区新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报表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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