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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丰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

日期:2022-01-20 10:00    来源: 区卫生健康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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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丰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

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2022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三、支出预算说明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五)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说明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七)固定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八)其他事项说明

六、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项目支出表

五、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六、财拨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一、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财政拨款明细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一部分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北京市丰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简称区卫生健康委)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

1.部门职责

区卫生健康委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市委、区委有关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卫生健康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统筹规划和协调本区卫生健康服务资源配置,拟订并组织实施本区卫生健康发展规划,协调推进卫生健康信息化和统计工作。

2)负责组织协调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研究拟订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的规划和实施方案及相关配套措施;拟订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

3)负责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拟订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居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本区卫生应急体系建设和管理;制定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4)组织协调落实关于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组织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5)负责贯彻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等工作,组织执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开展本区药品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

6)负责本区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本区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

7)负责本区医疗卫生行业监督管理;组织制定医疗机构及其医疗、康复、护理服务和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的规范、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医疗卫生职业道德规范以及医务人员执业管理规定;建立医疗、康复、护理、公共卫生等服务评价和监督体系;承担鼓励社会力量提供医疗卫生服务的相关管理工作;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8)负责本区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组织监测本区出生人口动态,提出发布本区人口监测预警预报信息建议;组织落实本市计划生育政策。

9)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本区基层卫生、妇幼卫生、老年卫生、精神卫生的政策措施,指导本区基层卫生、妇幼卫生、老年卫生、精神卫生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和老龄健康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全科医生管理制度;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和健康促进行动;参与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10)参与组织落实在本区举办的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任务。

11)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科室设置情况

区卫生健康委设内设机构17个:办公室(审计科);改革发展办公室(研究室);行政审批科;医政医管科(中医科);基层卫生健康科;医疗保障科(献血办);公众权益科(信访办公室);疾病预防控制科(公共卫生管理科);卫生应急办公室(安全生产科);法规监督科(环境保护科);爱国卫生运动推进科(健康促进科);干部人事科;财务科;后勤保障科;党建办公室;工会;团委。

(二)人员构成情况

北京市丰台区卫生健康委(本级)部门行政编制66人,实际60人。

离退休人员68人,其中:离休4人,退休64人。

(三)本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一是毫不松懈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继续推进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统筹全区医疗资源,提升核酸检测能力;健全应急救治能力网络,2022年按规划要求再建9处急救站;巩固深化“双专员”和“双进入”机制,实现专群结合联动新模式。做好辖区冬奥等重大活动期间防疫保障,提供疫情防控指导及公共卫生知识培训。

二是精准发力提升医疗服务能力。继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快紧密型医联体建设,促进医防融合服务模式。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丰台医院提质改建项目计划2022年年底开院接诊,建设成为区域医疗中心;丰台中西医结合医院启动二期工程建设工作。发挥15家质控中心的作用,开展辖区“医疗质量提升年”工作。

三是深入推动基层卫生服务能力提质增效。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结合区划调整,合理布局推动医疗服务均质化。大红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新址、南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计划于2022年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促进医养结合,构建综合连续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

四是持续推进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以中医药资源“五进”为抓手,着力推动丰台区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发挥中医药对新发突发传染病的救治作用。推动中医药经济资源转化,探讨吸引中医药社会组织及研究机构入驻丰台。

五是全力以赴创建国家卫生区工作。推进健康北京建设,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方式。2022年迎接国家卫生区市级明查暗访和全国健康促进区国家级技术评估,北宫镇迎接国家卫生镇评估。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22年收入预算32718.26万元,比2021年29654.98万元增加3063.28万元,增长10.33%。其中:本年财政拨款收入32718.26万元,比2021年29654.98万元增加3063.28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2921.17万元,占总支出预算8.93%,比2021年3299.21万元减少378.04万元,降低11.46%。原因为2022年丰台区老龄事业发展中心独立进行预算申报,其人员经费、公用经费不合并在卫健委内进行申报,故2022年基本支出经费减少。

(二)项目支出预算29797.08万元,比2021年26355.77万元增加3441.31万元,增长13.06%。部门预算项目增加主要为:年初中央下达基本药物制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计划生育补助项目、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直达资金4559.75万,部门预算项目主要包括互联网租赁、房屋场所租赁、机构运转、审计服务、绩效评价、法律顾问等日常运转经费以及基本公共卫生、重大公共卫生、公立医院、基层卫生、中医药发展、计划生育等在我委职责范围内的工作经费

(三)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本单位2022年无事业单位经营支出安排的预算

(四)上缴上级支出

本单位2022年无上缴上级支出安排的预算

(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本单位2022年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安排的预算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北京市丰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涉及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0万元,比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减少0.82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

本单位2022年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2.公务接待费

本单位2022年无公务接待费,比2021年预算数0.82万元减少0.82万元,主要原因:因区财政加强管理,年初由区财政统一预留,故2022年我单位无公务接待费。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

本单位2022年无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22年北京市丰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政府购买采购预算总额2032.37万元。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2022年北京市丰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总额1850.44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2年北京市丰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597.32万元。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2年,北京市丰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76个,占全部预算项目76个的100%。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29797.08万元,占本部门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100%。(注:不含基本支出)

(五)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说明

单位2022年无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单位2022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1年底,本单位固定资产总额296.58万元,其中:车辆0台,0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0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0万元。

(八)其他事项说明

名词解释

预算:指遵循统筹兼顾、勤俭节约、量力而行、讲求绩效和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经法定程序审核批准的国家年度集中性财政收支计划。政府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应当纳入预算,地方各级预算一般不列赤字。

一般公共预算: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政府采购: 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政府购买服务:指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把政府直接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等事项,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承担,并由政府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向其支付费用。

第二部分2022年部门预算报表

详见附件:北京市丰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2022年部门预算报表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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