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佐镇人民政府
北京市丰台区王佐镇人民政府2022年部门预算

日期:2022-01-20 10:00    来源: 王佐镇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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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2022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三、支出预算说明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五)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说明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七)固定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八)其他事项说明

六、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项目支出表

五、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六、财拨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一、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财政拨款明细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一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北京市丰台区王佐镇人民政府是国家在农村的基层政权组织,是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的国家行政机关,在区政府的领导下,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全镇(地区)进行管理。

主要职责:1.贯彻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和市、区政府的决定、命令,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发布决定和命令。2.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3.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有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力和其他权利。4.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5.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6.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7.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7个:1.综合保障办公室,2.党群工作办公室(人大工作办公室),3.平安建设办公室(人民武装部、司法所),4.城乡建设办公室,5.民生保障办公室,6.经济发展办公室,7.社区建设办公室(统计所)。

下属单位5个:1.北京市丰台区王佐镇便民服务中心(北京市丰台区王佐镇退役军人服务站),2.北京市丰台区王佐镇市民活动中心(北京市丰台区王佐镇党群活动中心),3.北京市丰台区王佐镇市民诉求处置中心(北京市丰台区王佐镇综治中心),4.北京市丰台区王佐镇农业服务中心(北京市丰台区王佐镇林业工作站),5.北京市丰台区王佐镇物业服务管理中心(北京市丰台区王佐镇社区服务中心)。

(二)人员构成情况

北京市丰台区王佐镇人民政府行政编制92人,实际75人;事业编制57人,实际46人;聘用人员123人。离退休人员37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7人。

(三)本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1.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一是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二是强化思想理论武装。三是夯实基层党组织建设。四是优化干部队伍建设。五是全面加强作风建设。

2.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蓄力构建内生动力。一是以功能疏解带动区域品质提升。二是以产业聚势赋能促进高质量发展。三是以补齐基础短板推动区域建设。

3.以生态建设为引领,积极构建美丽乡村。一是持续构建绿色生态体系。二是全面提升城镇治理精细化水平。

4.以执政为民为根本,筑牢民生根基。一是扎实做好“接诉即办”工作。二是统筹办好各项民生实事。三是大力推进精神文化建设。

5.以安全稳定为基石,夯实保障能力。一是毫不松懈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二是切实维护区域安全稳定。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22年收入预算18682.92万元,比2021年17757.66万元增加925.26万元,增长5%。其中:本年财政拨款收入18682.92万元,比2021年17129.35万元增加1553.57万元;本年其他资金收入0万元,与2021年持平;上年结转结余资金0万元,比2021年628.30万元减少628.30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3981.16万元,占总支出预算21%,比2021年3936.19万元增加44.97万元,增长1%。

(二)项目支出预算14701.76万元,比2021年13821.47万元增加880.29万元,增长6%,增加原因为部分项目经费增加。部门预算项目主要为社干经费、社会事务管理、辖区安全稳定、城市管理维护、城乡低收入生活补贴、基层党组织服务群众经费等。

(三)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

(四)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北京市丰台区王佐镇人民政府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1个所属单位。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34万元,比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减少0.84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2年预算数0万元,与2021年持平,主要原因:未安排相关经费开支预算。

2.公务接待费。2022年预算数0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3.18万元减少3.18万元,主要原因:区财政加强管理,年初由区财政统一预留。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22年预算数2.3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2年预算数0万元,与2021年持平,主要原因:未安排相关经费开支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2年预算数2.34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0万元增加2.34万元,主要原因:司法所下沉,我单位接收司法所原公务用车1辆。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22年北京市丰台区王佐镇人民政府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387.14万元。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2022年北京市丰台区王佐镇人民政府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总额1868.23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2年北京市丰台区王佐镇人民政府1家行政单位以及0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92万元。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2年,北京市丰台区王佐镇人民政府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49个,占全部预算项目49个的100%。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14701.76万元,占本部门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100%。

(五)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说明

  2022年北京市丰台区王佐镇人民政府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名称: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费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执收主体:北京市丰台区王佐镇人民政府,收费部门:北京市丰台区王佐镇人民政府,收入预计0.01万元,收费标准: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要求,信息处理费可以按件计收,也可以按量计收,均按照超额累进方式计算收费金额。行政机关对每件申请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用其中一种标准,但不得同时按照两种标准重复计算。按件计收适用于所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决定类型。申请人的一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包含多项内容的,行政机关可以按照“一事一申请”原则,以合理的最小单位拆分计算件数。按件计收执行下列收费标准:1.同一申请人一个自然月内累计申请10件以下(含10件)的,不收费。2.同一申请人一个自然月内累计申请11-30件(含30件)的部分:100元/件。3.同一申请人一个自然月内累计申请31件以上的部分:以10件为一档,每增加一档,收费标准提高100元/件。按量计收适用于申请人要求以提供纸质件、发送电子邮件、复制电子数据等方式获取政府信息的情形。相关政府信息已经主动对外公开,行政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项、第(二)项的规定告知申请人获取方式、途径等的,不适用按量计收。按量计收以单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为单位分别计算页数(A4及以下幅面纸张的单面为1页),对同一申请人提交的多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累加计算页数。按量计收执行下列收费标准:1.30页以下(含30页)的,不收费。2.31-100页(含100页)的部分:10元/页。3.101-200页(含200页)的部分:20元/页。4.201页以上的部分:40元/页。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1年底,本部门(包括各下属单位)固定资产总额1220.83万元,其中:车辆13台,237.04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1台(套)、52.46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0万元。

(八)其他事项说明

本单位没有其他事项说明。

六、名词解释

预算:指遵循统筹兼顾、勤俭节约、量力而行、讲求绩效和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经法定程序审核批准的国家年度集中性财政收支计划。政府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应当纳入预算,地方各级预算一般不列赤字。

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预算绩效管理:指在预算管理中融入绩效理念,将绩效目标设定、绩效跟踪、绩效评价及结果应用纳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以提高预算的经济、社会效益为目的的管理活动。预算绩效管理是一种以资金使用绩效为导向的预算管理模式,要求政府部门不断改进服务水平和质量,有效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并成为实施行政问责制和加强政府效能建设的重要抓手,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政府购买服务:指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把政府直接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等事项,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承担,并由政府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向其支付费用。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行政事业性收费:是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有关规定,依照国务院规定程序批准,在向公民、法人提供特定服务的过程中,按照成本补偿和非盈利原则向特定服务对象收取的费用。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报表

  详见附件:北京市丰台区王佐镇人民政府2022年部门预算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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