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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台区道路养护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

日期:2023-02-07 10:00    来源: 区城管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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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2023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三、支出预算说明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五)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说明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七)固定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八)其他事项说明

六、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2023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项目支出表

五、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六、财拨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一、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财政拨款明细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一部分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北京市丰台区道路养护中心隶属于丰台区城市管理委员会下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职能主要为:负责区属市政道路管理养护工作;负责区属道路、市政设施的巡查工作;负责区属市政设施应急抢险、环境应急抢险和道路防汛抢险工作。根据职能丰台区道路养护中心分为七部一室,分别是:办公室、财务资产部、信息档案部、巡查管理部、核算管理部、养护管理部、应急保障部、安全管理部。

(二)人员构成情况

北京市丰台区道路养护中心,部门行政编制0人,实际0人;事业编制89人,实际74人;聘用人员0人。离退休人员227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27人。

(三)本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道路养护中心持续深化改革,坚决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城管委提出的事业单位改革任务目标,我中心进一步确立巩固了所承担的三项主要职能,分别是区属道路养护、道路巡查及“接诉即办”(即12345热线),防汛应急抢险职责。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23年收入预算4830.97万元,比20228797.20万元减少3966.23万元,减少45.09%。其中:本年财政拨款收入4830.97万元,20228797.20万元减少3966.23万元;本年其他资金收入0万元,2022年持平;上年结转结余资金0万元,2022年持平。

三、支出预算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3061.77万元,占总支出预算63.38%,比20222790.22万元增加271.55万元,增加9.73%

(二)项目支出预算1769.21万元,比20226006.99万元减少4237.78万元,减少70.55%,减少原因主要是按照厉行节约要求,道路养护经费减少。

(三)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

(四)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北京市丰台区道路养护中心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1个所属单位。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23"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0万元,与2022年持平。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3年预算数0万元,与2022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3年预算数0万元,与2022年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23年预算数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3年预算数0万元,与2022年持平。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23年北京市丰台区道路养护中心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2023年北京市丰台区道路养护中心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总额0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预算不涉及此项内容。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3年,北京市丰台区道路养护中心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5个,占全部预算项目5个的100%。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1769.21万元,占本部门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100%。(注:不含基本支出)

(五)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无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2年底,本部门(包括各下属单位)固定资产总额456.21万元,其中:车辆0台,0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0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2台(套)、254万元。

(八)其他事项说明

六、名词解释

预算:指遵循统筹兼顾、勤俭节约、量力而行、讲求绩效和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经法定程序审核批准的国家年度集中性财政收支计划。政府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应当纳入预算,地方各级预算一般不列赤字。

政府预算体系: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共同组成。四本预算保持完整、独立并相衔接,全面反映政府收支总量、结构和管理活动。

一般公共预算: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对国有资本收益作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第二部分2023年部门预算报表

详见附件:北京市丰台区道路养护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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