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2023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三、支出预算说明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五)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说明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七)固定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八)其他事项说明
六、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2023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项目支出表
五、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六、财拨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一、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财政拨款明细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一部分2023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方庄街道工委和办事处是丰台区委和区政府的派出机关。依据党内法律、法规和规章及上级党委政府授权,代表区委、区政府对辖区内党的建设、公共服务、城市管理、社会治理行使综合管理职能,全面负责辖区地区性、社会性、群众性工作的统筹协调。
街道办事处内设六个办公室:综合办公室、党群工作办公室、社区建设办公室、民生保障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城市管理办公室;下属三个中心、一个行政执法机构:市民活动中心、便民服务中心和市民诉求处置中心,综合行政执法队。
(二)人员构成情况
方庄街道办事处行政编制99人,实际86人;事业编制59人,实际48人;聘用人员0人。离退休人员84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83人。
(三)本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1、组织实施辖区与居(村)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工作,落实卫生健康、养老助残、社会救助、住房保障、就业创业、文化教育、体育事业和法律服务等领域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2、组织实施辖区环境保护、秩序治理、街区更新、物业管理监督、应急管理等城市管理工作,营造辖区良好发展环境;
3、组织实施辖区平安建设工作,预防、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4、组织动员辖区单位和各类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工作,统筹辖区资源,实现共建共治共享;
5、推进社区(村)发展建设,指导居(村)民委员会工作,支持和促进居(村)民依法自治,完善社区(村)服务功能,提升社区(村)治理水平;
6、做好国防教育和兵役等工作;
7、法律、法规、规章及市、区人民政府做出的决定、命令规定的其他相关工作任务。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23年收入预算13621.87万元,比2022年13546.06万元增加75.81万元,增长0.56%。其中:本年财政拨款收入13621.87万元,比2022年13546.06万元增加75.81万元。本年其他资金收入0万元,与2022年持平;上年结转结余资金0万元,与2022年持平。
三、支出预算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9770.02万元,占总支出预算71.72%,比2022年8693.61万元增加1076.41万元,增长12.38%,变动原因为人员数量增加,人员经费支出预算相应增加。
(二)项目支出预算3851.85万元,比2022年4852.45万元减少1000.60万元,下降20.62%,减少原因为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过紧日子的有关要求,厉行勤俭节约,大力压减非刚性和非急需的一般性支出。部门预算项目主要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经费、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城乡基层党组织服务群众经费、2023年下沉街镇城市协管员人员经费、民生实事及基层建设经费等。
(三)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
(四)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方庄街道办事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1个所属单位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0万元,与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持平。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3年预算数0万元,与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3年预算数0万元,与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23年预算数0万元,与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持平。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23年方庄街道办事处部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08.56万元。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2023年方庄街道办事处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总额709.36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方庄街道办事处1家行政单位以及下属3家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560.95万元。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3年,方庄街道办事处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64个,占全部预算项目64个的100%。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3851.86万元,占本部门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100%。(注:不含基本支出)
(五)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说明
方庄街道办事处2023年无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2023年涉及的收费项目包括:教育部门住宿费、学费等、城市道路占用挖掘收费、污水处理收费、水土保持补偿费、养犬管理服务收费等项目。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方庄街道办事处2023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七)固定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2年底,方庄街道办事处(包括各下属单位)固定资产总额2715.59万元,其中:车辆0台,0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0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0万元。
(八)其他事项说明
方庄街道办事处无其他事项说明
六、名词解释
专业名词解释
预算:指遵循统筹兼顾、勤俭节约、量力而行、讲求绩效和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经法定程序审核批准的国家年度集中性财政收支计划。政府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应当纳入预算,地方各级预算一般不列赤字。
政府预算体系: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共同组成。四本预算保持完整、独立并相衔接,全面反映政府收支总量、结构和管理活动。
一般公共预算: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对国有资本收益作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第二部分2023年部门预算报表
详见附件:方庄街道办事处2023年部门预算报表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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