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2023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三、支出预算说明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五)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说明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七)固定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八)其他事项说明
六、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项目支出表
五、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六、财拨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一、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财政拨款明细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一部分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协助履行土地储备相关工作职责,承担土地储备相关事务性工作,无内设机构。
(二)人员构成情况
北京市丰台区土地储备所行政编制0人,实际0人;事业编制20人,实际16人;聘用人员0人。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三)本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协助完成土地储备相关工作任务,承担土地储备相关事务性工作。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23年收入预算559.01万元,比2022年549.70万元增加9.31万元,增长1.69%。其中:本年财政拨款收入559.01万元,比2022年549.70万元增加9.31万元;本年其他资金收入0万元,与2022年持平;上年结转结余资金0万元,与2022年持平。
三、支出预算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559.01万元,占总支出预算100%,比2022年549.70万元增加9.31万元,增长1.69%。
(二)项目支出预算0万元,与2022年持平。
(三)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与2022年持平。
(四)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与2022年持平。
(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与2022年持平。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北京市丰台区土地储备所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0个所属单位。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0万元,比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增加或减少0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3年预算数0万元,与2022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3年预算数0万元,与2022年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23年预算数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3年预算数0万元,与2022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3年预算数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加油0万元,公务用车维修0万元,公务用车保险0万元,其他0万元,与2022年持平。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23年北京市丰台区土地储备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2023年北京市丰台区土地储备所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总额0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北京市丰台区土地储备所无机关运行经费。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北京市丰台区土地储备所2023年无项目支出。
(五)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无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七)固定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2年底,本部门(包括各下属单位)固定资产总额0万元。
(八)其他事项说明
本部门本次公开范围仅包含丰台区财政资金安排的预算收支情况。
六、名词解释
预算:指遵循统筹兼顾、勤俭节约、量力而行、讲求绩效和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经法定程序审核批准的国家年度集中性财政收支计划。政府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应当纳入预算,地方各级预算一般不列赤字。
一般公共预算: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结余结转资金:指当年预算已执行但工作目标未完成,或者因故未执行,下一年度需要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报表
详见附件:北京市丰台区土地储备所2023年部门预算报表
主办: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丰台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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