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2023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三、支出预算说明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五)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说明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七)固定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八)其他事项说明
六、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项目支出表
五、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六、财拨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一、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财政拨款明细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一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丰台分局实行市区双重管理体制,作为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的派出机构,同时作为丰台区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本区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推进国土空间规划全域覆盖和“多规合一”,加强规划的编制与实施,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强化减量发展,推进功能疏解提升等职责。
根据我局工作职能及市编办三定方案,分局机关内设14个科室,分别为:办公室、法制科、规划编制与城市设计科、市政交通科、规划实施科、综合审批科、规划土地核验科、自然资源调查监测科、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科、自然资源保护科、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科、财务科、机关党委、纪检办公室;1个行政执法机构:北京市丰台区规划和自然资源执法队(下设3个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所);2个事业单位,包括北京市丰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北京市丰台区规划和自然资源综合事务中心。
(二)人员构成情况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丰台分局行政编制117人,实际103人;事业编制130人,实际89人;聘用人员0人。离退休人员99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99人。
(三)本年度预算的主要工作任务
贯彻落实北京城市总体规划,发挥区域规划引领作用,加强规划和实施衔接保障;做好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工作;消除项目地质灾害隐患,减少水土流失;优化营商环境,提高登记质量和效率,提升服务满意度;推动丰台区土地利用高质量发展。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23年收入预算2592.38万元,比2022年6754.44万元减少4162.06万元,降低61.62%。其中:本年财政拨款收入2592.38万元,比2022年6754.44万元减少4162.06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0万元,占总支出预算0%,比2022年0万元增加0万元,增长0%。
(二)项目支出预算2592.38万元,比2022年6754.44万元减少4162.06万元,降低61.62%,减少原因压缩项目经费。部门预算项目主要为规划编制服务、城市体检服务、变更调查服务、聘用人员经费、创建基本无违法建设区分类认定组工作经费等。
(三)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
(四)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丰台分局2023年无“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本部门本次公开范围仅包含使用丰台区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23年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丰台分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726.20万元。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2023年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丰台分局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总额1506.98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丰台分局1家行政单位以及1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0万元。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3年,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丰台分局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18个,占全部预算项目18个的100%。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2592.38万元,占本部门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100%。
(五)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无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七)固定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2年底,本部门不涉及此项内容。
(八)其他事项说明
本部门本次公开范围仅包含丰台区财政资金安排的预算收支情况。
六、名词解释
预算:指遵循统筹兼顾、勤俭节约、量力而行、讲求绩效和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经法定程序审核批准的国家年度集中性财政收支计划。政府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应当纳入预算,地方各级预算一般不列赤字。
一般公共预算: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结余结转资金:指当年预算已执行但工作目标未完成,或者因故未执行,下一年度需要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报表
详见附件: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丰台分局2023年部门预算报表
主办: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丰台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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