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金融服务办公室
北京市丰台区金融服务办公室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

日期:2023-02-07 10:00    来源: 区金融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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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2023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三、支出预算说明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五)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说明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七)固定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八)其他事项说明

六、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项目支出表

五、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六、财拨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一、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财政拨款明细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一部分 2023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北京市丰台区金融服务办公室是负责统筹丰台区金融业发展的区政府组成部门,部门职能主要为:1.贯彻执行国家和北京市有关金融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拟订本区金融业发展总体布局规划和促进本区金融业发展措施并组织实施。2.加强与金融机构的联系,研究分析金融工作动态;促进金融机构合理布局,引导相关金融管理部门和金融机构入区发展。3.参与研究拟订和组织实施政府重大项目融资方案,协调重点工程、主导产业和重点区域发展的融资工作。4.统筹推进本区企业融资工作,协调推进企业上市、挂牌和并购重组。5.推进金融发展环境建设,建立健全金融服务体系,为驻区金融机构提供服务。6.配合有关部门防范、化解和处置金融风险。7.配合有关部门推进本区金融信用体系建设。8.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区金融办共包含行政单位1个(含行政执法机构0个),事业单位0个。部门内设4个科室:

1.综合科。负责机关党务政务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信访、建议议案提案办理、安全、保密、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重要事项的组织和督办工作;负责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负责机关人事、财务、国有资产和后勤保障工作。

2.金融发展科(环境保护科)。研究拟订本区金融业发展总体布局规划;参与研究拟订和组织实施政府重大项目融资方案,协调重点工程、主导产业和重点区域发展的融资工作;统筹推进本区企业融资工作,负责协调推进本区企业上市、挂牌和并购重组工作,推动天使投资、创业投资、股权(产业)投资规范发展;配合有关部门推进本区金融信用体系建设;统筹发展本区普惠金融、绿色金融、小微金融;协助市金融监管局开展地方金融机构行政审批初核;落实区相关环境保护政策措施;牵头本单位相关内设机构,在本领域内,依法履行环境保护工作职责;督促、协调做好环境保护相关工作。

3.金融协调科。协调解决金融业发展中应由属地解决的矛盾和问题;负责与市金融监管局建立风险处置、业务发展、信息共享等协调机制;统筹推动互联网金融领域风险处置工作;会同有关部门防范和打击金融欺诈、非法集资、非法互联网金融业务活动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会同有关部门查处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活动,协调有关部门开展打击非法证券期货活动、非法外汇买卖和反洗钱、反假币工作;承担金融安全宣传工作。

4.金融服务科。负责驻区金融机构服务工作;引导相关金融管理部门和金融机构入驻本区发展;负责拟订促进本区金融业发展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推进本区金融发展环境建设;协调本区金融人才资源开发管理和金融人才队伍建设,落实金融人才政策;负责研究分析金融工作动态;协助市金融监管局开展地方金融机构日常监管。

(二)人员构成情况

北京市丰台区金融服务办公室部门行政编制20人,实际19人;事业编制0人,实际0人;聘用人员0人。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三)本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2023年,区金融办将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提升金融业发展质效。加强特色产业集群培育,推动金融产业发展;大力构建以新兴金融为主的产业体系,重点引进持牌金融机构和央企金融板块,增加金融类企业数量;打造数字货币技术和应用生态圈,激发金融、数字、科技创新融合发展;坚决防范化解各类金融风险。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23年收入预算2690.01万元,比2022年926.33万元增加1763.68万元,增长190.39%。其中:本年财政拨款收入2690.01万元,比2022年926.33万元增加1763.68万元;本年其他资金收入0万元,与2022年持平;上年结转结余资金0万元,与2022年持平。

三、支出预算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756.81万元,占总支出预算28.13%,比2022年万元增加125.16万元,增长19.81%。

(二)项目支出预算1933.20万元,比2022年294.68万元增加1638.52万元,增长556.03%,增加原因:增加支持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奖补资金,2022年预算不含该笔经费。部门预算项目主要为2023年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2023年金融风险防范进社区专项经费、2023年丰台区金融服务办公室专班接访平台技术服务费用等。

(三)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

(四)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北京市丰台区金融服务办公室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0个所属单位。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0万元,与2022年持平。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3年预算数0万元,与2022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3年预算数0万元,与2022年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23年预算数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3年预算数0万元,与2022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3年预算数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加油0万元,公务用车维修0万元,公务用车保险0万元,其他0万元。与2022年持平。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23年北京市丰台区金融服务办公室部门政府购买采购预算总额35万元。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2023年北京市丰台区金融服务办公室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总额352.52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北京市丰台区金融服务办公室1家行政单位以及0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1.77万元。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3年,北京市丰台区金融服务办公室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12个,占全部预算项目12个的100%。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1933.20万元,占本部门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100%。(注:不含基本支出)

(五)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无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七)固定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2年底,本部门(包括各下属单位)固定资产总额0万元,其中:车辆0台,0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0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0万元。

(八)其他事项说明

本部门本次公开范围仅包含丰台区财政资金安排的预算收支情况。

六、名词解释

1.部门预算:指与财政部门直接发生预算缴、拨款关系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的需要编制的本部门年度收支计划。部门预算的实施,严格了预算管理,增加了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是防止腐败的重要手段和预防措施之一。

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政府购买服务:指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把政府直接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等事项,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承担,并由政府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向其支付费用。

5.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是对包括部门整体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在内的整体预算支出的绩效评价,评价以项目支出为重点。一般以预算年度为周期,对跨年度的重点项目可根据项目支出完成情况实施阶段性评价。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报表

详见附件:北京市丰台区金融服务办公室2023年部门预算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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