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大常委会
丰台区人大常委会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

日期:2023-02-07 10:00    来源: 区人大

字体:     

目录


第一部分 2023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三、支出预算说明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五)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说明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七)固定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八)其他事项说明

    六、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项目支出表

    五、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六、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财政拨款明细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一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丰台区人大常委会是丰台区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共包含行政单位1个(含行政执法机构0个),事业单位0个。本部门下设办公室、研究室、代表联络室、法制办、财经办、教科文卫体办、城建环保办、农村办共8个办公室,其主要职责是为区人大依法行使下列职权做好各项服务工作:

1、在本行政区域内,保障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

2、领导或者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3、召集丰台区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4、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

5、根据丰台区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本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部分变更;

6、监督丰台区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联系丰台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

7、撤销本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8、根据法律规定的权限,任免本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9、在丰台区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补选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出缺的代表和罢免个别代表;

10、决定授予地方的荣誉称号。

(二)人员构成情况

本部门行政编制54人,实际54人;事业编制0人,实际0人;聘用人员0人。离退休人员66人,其中:离休2人,退休64人。

(三)本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1.依法行使监督职权,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

2.积极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建设,保障人民当家作主;

3.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全力保障代表依法履行职责;

4.贯彻落实区委重大决策部署,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和人事任免权;

5.强化常委会自身建设,更好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23年收入预算3378.2万元,比20223372.42万元增加5.78万元,增长0.17%。其中:本年财政拨款收入3378.2万元,20223372.42万元增加5.78万元;本年其他资金收入0万元,2022年持平;上年结转结余资金0万元,2022年持平。

三、支出预算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2725.93万元,占总支出预算80.69%,比20222519.64万元增加206.29万元,增长8.19%

(二)项目支出预算652.27万元,比2022852.78万元减少200.51万元,减少23.51%,主要原因为精简压缩项目经费。部门预算项目主要为丰台区第十七届人大会议、人大工作经费、代表工作经费、常委工作经费、区人大代表活动费、区人大代表培训费、财经审查工作经费、信息化建设更新运维经费等。

(三)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

(四)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1个所属单位。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0万元,与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持平。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3年预算数0万元,与2022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3年预算数0万元,与2022年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23年预算数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3年预算数0万元,与2022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3年预算数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加油0万元,公务用车维修0万元,公务用车保险0万元,其他0万元,与2022年持平。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23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22.23万元。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2023年本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总额365.96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本部门1家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70.93万元。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3年,本部门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18个,占全部预算项目18个的100%。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652.27万元,占本部门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100%。(注:不含基本支出)

(五)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无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七)固定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2年底,本部门固定资产总额180.21万元,其中:车辆0台,0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0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0万元。

(八)其他事项说明

    无。

六、名词解释

1.预算:指遵循统筹兼顾、勤俭节约、量力而行、讲求绩效和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经法定程序审核批准的国家年度集中性财政收支计划。政府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应当纳入预算,地方各级预算一般不列赤字。

2.政府预算体系: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共同组成。四本预算保持完整、独立并相衔接,全面反映政府收支总量、结构和管理活动。

3.一般公共预算: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4.政府采购: 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5.政府购买服务:指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把政府直接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等事项,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承担,并由政府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向其支付费用。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报表

    详见附件:丰台区人大常委会2023年部门预算报表



移动版

主办: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丰台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北京市丰台区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局  政府网站标识码:1101060001  京ICP备20013709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602060030号

主办: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丰台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北京市丰台区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局
网站标识码:1101060001 京ICP备20013709号
京公网安备11010602060030号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