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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丰台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单位)预算公开

日期:2023-02-07 10:00    来源: 区人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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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部分 2023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三、支出预算说明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五)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说明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七)固定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八)其他事项说明

六、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项目支出表

五、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六、财拨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一、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财政拨款明细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一部分 2023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北京市丰台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属于副处级财政全额补助事业单位。前身为丰台区人才服务中心和丰台区职业介绍服务中心。职能主要为:贯彻执行北京市人力资源政策,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力资源支撑;执行北京市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政策,开展全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承办流动人员各类社会保险业务。负责《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受理、初审工作,负责积分落户的受理、初审工作,负责非京生源人才引进等相关工作;负责未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流动人员退休申请的受理、初审工作;负责人才引进、夫妻分居、博士后进出站及随军家属进京的档案审核与接收工作;负责本区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服务工作;负责全区人力资源市场调查统计、信息分析工作;负责全区人力资源机构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流动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人员构成情况

截止到2022年底北京市丰台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事业编制64人,实际62人;聘用人员68人。离退休人员17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7人。

(三)本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1.聚焦高校毕业生重点群体就业。加强与区属各部沟通协作,深化政校企合作,提前储备2023年毕业生就业岗位储备。通过举办线上线下招聘会、招聘会进校园活动、直播带岗、直播课、“微课堂”制作、毕业生就业案例宣传片等多种形式搭建人岗供需招聘服务平台,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落地,做好保障服务“全覆盖”。做好就业帮扶,区级街镇联动双推进,通过实名制登记、摸查、就业情况跟踪、岗位推荐、职业指导、跟踪回访,助力毕业生就业。

2.聚焦人才服务提质增效。全力打造人才服务“421”新模式,不断提高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全面推行全区通办、全网通办、一证通办、一窗通办的“四通办”模式,进一步完善人才服务业务经办流程。完善区、镇“两级人才服务平台”,强化公共人才服务机构的职责,更好的发挥平台服务作用。深化人才服务“一次办好”改革,让服务对象少跑腿、零跑腿。

3.聚焦档案管理扩容升级。稳妥推进流动人员档案管理扩容工作,根据市局统一安排部署,提前研判,提前准备,有序做好非京籍流动就业人员档案接收服务工作,平稳完成国家部委行业人才档案转移审收服务工作。积极推进档案服务优化升级,配合上级业务部门,推动更多“跨省通办”档案服务项目落实落地;加快档案管理数字化、信息化进程,扩大档案服务“一件事”服务内容和应用范围。

4.聚焦退休社会化管理服务创新。抓好退管专员队伍服务能力提升培训,有效减轻各街镇服务压力。加大创新力度,创新创建一套云上退休生活平台、一套退休人员自助化服务平台、一套党建引领社会化退休人员服务体系,让线上线下退休社会化服务形式丰富起来、质量提升起来。探索社会化人员休养、活动开展等社会化服务保障新模式,探索与辖区企业开展党建共建、活动共办、资源共享的工作方式,打造社会化管理新高度,全面提升全区退管服务水平。

5.聚焦行风建设和作风提升。以行风建设为契机,坚持以严字当头、向实处发力,不断提升服务效能。开展“作风能力大提升”专项行动,紧紧围绕“切实服务老百姓”目标定位,“抓痛点、抓难点、抓堵点、抓热点”,全面提升全体工作人员的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多在深入一线、精准调查研究上下功夫,多在问需于民、问计于民、问策于民上下功夫,真正了解群众的所思所想,真正懂得群众的所需所盼,把实事办到群众心坎上。提高“接诉即办”办理结果满意度,进一步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23年收入预算3460.004037万元,比20223210.953705万元增加249.050332万元,增长7.76%。其中:本年财政拨款收入3460.004037万元,比20223210.953705万元增加249.050332万元;本年其他资金收入0万元,与2022年持平;上年结转结余资金0万元,与2022年持平。

三、支出预算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2348.614169万元,占总支出预算67.88%,比20221980.912050万元增加367.702119万元,增长18.56%

(二)项目支出预算1111.389868万元,占总支出预算32.12%,比20221230.041655万元减少118.651787万元,减少9.65%,减少原因主要为厉行节约,压缩工作经费。部门预算项目主要为房屋场所租赁类项目、信息系统运维类项目、窗口聘用人员经费、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窗口服务经费、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数字化加工费、服务大厅日常运行保障经费、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服务大厅公共设施维修费、“两新”党组织书记、党务工作者岗位补贴等。

(三)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

(四)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北京市丰台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1个所属单位。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23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0万元,比202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增加或减少0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3年预算数0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0万元与2022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3年预算数0万元,与2022年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23年预算数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3年预算数0万元,与2022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3年预算数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加油0万元,公务用车维修0万元,公务用车保险0万元,其他0万元。与2022年持平。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23北京市丰台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86.941750万元。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2023北京市丰台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总额0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3北京市丰台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0家行政单位以及0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0元。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3年,北京市丰台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9个,占全部预算项目9个的100%。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1111.389868万元,占本部门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100%。(注:不含基本支出)

(五)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无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七)固定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2年底,北京市丰台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固定资产总额832.631470万元,其中:车辆0台,0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0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0万元。

(八)其他事项说明

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部门预算:指与财政部门直接发生预算缴、拨款关系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的需要编制的本部门年度收支计划。部门预算的实施,严格了预算管理,增加了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是防止腐败的重要手段和预防措施之一。

政府采购: 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指区级预算部门或单位依据职责和事业发展要求,设立并通过预算安排的项目支出在一定期限内预期达到的产出和效果。

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指区级预算部门或单位按照确定的职责,利用全部部门预算资金在一定期限内预期达到的总体产出和效果。

第二部分2023年部门预算报表

详见附件:北京市丰台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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