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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丰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部门(单位)预算公开

日期:2023-02-07 10:00    来源: 区人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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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2023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三、支出预算说明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五)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说明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七)固定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八)其他事项说明

六、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项目支出表

五、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六、财拨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一、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财政拨款明细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一部分 2023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

北京市丰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预算单位共计9家,包括:行政单位1家,为北京市丰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设机构15个,具体为办公室、法制科、就业促进科、职业能力建设科、人力资源开发科、事业单位调配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工资福利与退休科、劳动关系科、职工养老保险科、工伤保险科、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科、信访办公室、财务科、组织人事科;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5家,具体为北京市丰台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北京市丰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北京市丰台区劳动服务管理中心、北京市丰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执法队、北京市丰台区劳动能力鉴定中心;事业单位3家,具体为北京市丰台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北京市丰台区人事考试中心、北京市丰台区职业能力建设中心。

(一)部门机构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负责拟订本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本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各项改革及政策落实情况的调查研究、城乡一体化建设中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和相关问题的调查研究。

3.负责拟订本区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依法管理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协助开展本区《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审核、报批。

4.负责本区城乡劳动力开发利用和就业工作,拟订并落实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落实就业援助制度,拟订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措施,保持就业形势稳定;负责职业技能鉴定和资格认定工作,建立统筹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体系;负责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落实技能人才的培养和激励政策。

5.负责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养老、失业、工伤社会保障体系,落实城乡社会保险及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负责社会保险及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保持社会保险基金平稳运行。

6.会同有关部门指导本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的综合管理;负责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职称评定、继续教育的综合管理;负责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负责本区博士后工作的管理、指导、监督;负责积分落户申报工作。

7.负责本区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的综合管理及科级以下退休、退职人员的管理服务。

8.会同相关部门落实本区农民工相关政策,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9.负责落实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指导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法建立劳动关系;负责本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有关案件。

10.承担本区人力资源市场的安全监管职责;对以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名义举行的招聘、录用等活动承担安全主体责任。

11.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2.与区医保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做好社会保障卡的发放、运用和管理工作,区医保局做好社会保障卡在医疗保障方面的使用管理规范工作。两部门应当建立工作机制,做好信息共享和政策衔接等工作。

(二)人员构成情况

截至2022年底,北京市丰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编制64人,实际58人;事业编制361人,实际335人;聘用人员126人。

离退休人员137人,其中:离休2人,退休135人。

(三)本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我们将贯彻新发展理念,按照区委区政府部署,抓好各项工作落实,特别是在民生服务方面狠下功夫,继续调整优化就业政策,努力提高就业质量和人民收入水平,不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打造人才发展生态,确保劳动关系稳定,推动人力社保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确保就业形势稳定。成立就业创业联盟,搭建创业交流互助平台;推进人力资源产业园建设,打造集聚产业、孵化企业、培育市场为一体的智慧园区。以“岗位推荐+就业指导+技能提升”为线下形式,以“云招聘”、“易起找工作”为线上载体,打造全链条精细化就业服务;引入人工智能、物联网、云计算等技术,打造区级就业综合服务平台,提供数据共享、供求匹配等服务。

(二)提升社会保障水平。深入推进参保扩面工作,加大政策宣传,稳步推进个人养老金制度落地实施;优化服务,推动“容缺+承诺+信用”三联动办理模式,打造“极速办”服务品牌,逐步实现“无人社保大厅”;推进“社银一体化”服务网点建设,实现社保业务与银行业务深度融合;推进京津冀工伤保险合作事项,实现三地工伤保险信息互联、互通。

(三)打造人才发展生态。升级“丰台企业聚才引智之家”平台,为驻区企业提供“一企一策”、“一事一议”精准服务;建设博士后工作站科创平台,引导各行业领域设站单位优化资源配置,深化产学研用合作,释放人才活力,促进创新成果转化。搭建央地合作服务平台,通过“金蓝领”培育计划、“匠技丰台”技能竞赛等,挖掘高技能人才。

(四)推进根治欠薪工作。开展“制度全覆盖”专项行动,以工程建设领域为试点推广电子劳动合同,建立在施项目风险监管等级评估,分级分类实行精准监管;拓宽欠薪隐患信息来源,果断采取措施,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建立健全预警机制,结合各渠道欠薪诉求,多发隐患问题等大数据归集的要素信息,对群体性突发事件高发的工程建设领域,对包片项目欠薪隐患进行再排查、再复核,加强与属地、行业、公安联动处置,切实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五)坚持不懈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和捍卫“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强化理论武装,贯彻中央、市区委决策部署,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持续深化作风改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23年收入预算20372.964811万元,比2022年25263.945318万元减少4890.980507万元,减少19.36%。其中:本年财政拨款收入20372.964811万元,比2022年25263.945318万元减少4890.980507万元;本年其他资金收入0万元,与2022年持平;上年结转结余资金0万元,与2022年持平。

三、支出预算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14781.034989万元,占总支出预算72.55%,比2022年12726.204103万元增加2054.830886万元,增长16.15%。

(二)项目支出预算5591.929822万元,占总支出预算27.45%,比2022年12537.741215万元减少6945.811393万元,减少55.4%,减少原因:社会公益性就业组织岗位补贴、农村就业专职工作者岗位补贴项目预算不再由我单位编制。部门预算项目主要用于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推进人事制度改革、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做好工资收入分配及信息化建设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工作。

(三)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

(四)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北京市丰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9个所属单位。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23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0万元,2022持平。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3年预算数0万元,与2022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3年预算数0万元,与2022年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23年预算数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3年预算数0万元,与2022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3年预算数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加油0万元,公务用车维修0万元,公务用车保险0万元,其他0万元。与2022年持平。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23北京市丰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政府采购预算总额999.49575万元。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2023北京市丰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总额235.5909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3北京市丰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家行政单位以及2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761.868372万元。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3年,北京市丰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55个,占全部预算项目55个的100%。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5591.929822万元,占本部门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100%。(注:不含基本支出)

(五)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无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23北京市丰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635万元,支出1635万元。

(七)固定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2年底,本部门(包括各下属单位)固定资产总额2914.732217万元,其中:车辆0台,0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0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0万元。

(八)其他事项说明

无。

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对国有资本收益作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政府购买服务:指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把政府直接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等事项,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承担,并由政府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向其支付费用。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报表

详见附件:丰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部门预算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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