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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丰台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2023年部门(单位)预算公开

日期:2023-02-07 10:00    来源: 区人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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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部分 2023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三、支出预算说明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五)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说明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七)固定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八)其他事项说明

六、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项目支出表

五、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六、财拨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一、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财政拨款明细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一部分 2023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北京市丰台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是北京市丰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副处级,经费形式为财政补助。丰台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下设21个科室,包括办公室、法律事务科、宣传培训科、统计精算科、基层指导科、登记征缴、基金支付科、基金财务科、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科、社保卡管理科账户管理科、居民保险科、养老保险行政事务受理科、权益记录管理科、内控监督科、技术保障科、咨询服务科、业务档案管理科、综合服务管理科、党建科、财务科。主要职能是:

1.为机关提供支持保障的职能

1)贯彻国家、市委有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落实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事业发展规划。

2)依法管理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基金,会同相关部门编制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并组织实施。

3)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指导街镇开展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业务经办服务工作。

4)负责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经办管理行政复议及诉讼工作,提供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政策宣传、信息发布、政策咨询等公共服务。

2.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职能

1)负责为用人单位和个人办理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登记,确定用人单位工伤保险缴费费率;

2)核定并按时足额支付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待遇;

3)负责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个人账户管理经办;

4)负责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管理,提供与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相关的服务;

5)负责办理社会保障卡相关服务工作;

6)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经办管理工作;

7)负责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管理工作;

8)负责引导、协助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办理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相关业务;

3.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人员构成情况

截至2022年底,北京市丰台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部门行政编制0人,实际0人;事业编制153人,实际142人;聘用人员36人。离退休人员2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6人。

(三)本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1.风险防控从“补齐短板”向“延伸跳板”转变

一是实现大数据比对精准监管。二是深化风险管控体系实现动态化监测预警。三是打造高水平基金风险防控队伍。

2.服务优化从“固有模式”向“融合发展”转变

一是探索系统智慧办。二是推进平台融合办。三提升助企纾困能力。

3.队伍建设从“一枝独秀”向“百花齐放”转变

一是开展常态化、规范化培训。二是着力培育骨干能手,实现领域发展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23年收入预算5572.393573万元,比20225020.144733万元增加552.24884万元,增长11.00%。其中:本年财政拨款收入5572.393573万元,比20225020.144733万元增加552.24884万元;本年其他资金收入0万元,与2022年持平;上年结转结余资金0万元,与2022年持平。

三、支出预算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5154.313573万元,占总支出预算92.50%,比20224402.068633万元增加752.24494万元,增长17.09%。

(二)项目支出预算418.08万元,占总支出预算7.50%,比2022618.0761万元减少199.9961万元,减少32.36%,主要减少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工作经费。部门预算项目主要为2023年窗口服务人员工资类费用、2023年窗口服务人员其他费用、2023年档案资料保管费、2023年社保运行保障经费、2023年信息化建设、2023年设备购置类项目

(三)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

(四)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北京市丰台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1个所属单位。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23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0万元,202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持平。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3年预算数0万元,与2022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3年预算数0万元,与2022年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23年预算数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3年预算数0万元,与2022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3年预算数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加油0万元,公务用车维修0万元,公务用车保险0万元,其他0万元。与2022年持平。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23北京市丰台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01.404万元。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2023北京市丰台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总额0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3北京市丰台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1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12.816916万元。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3年,北京市丰台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6个,占全部预算项目6个的100%。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418.08万元,占本部门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100%。(注:不含基本支出)

(五)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无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七)固定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2年底,本部门(包括各下属单位)固定资产总额577.4504万元,其中:车辆0台,0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0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0万元。

(八)其他事项说明

无其他事项说明。

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指区级预算部门或单位依据职责和事业发展要求,设立并通过预算安排的项目支出在一定期限内预期达到的产出和效果。

第二部分2023年部门预算报表

详见附件:北京市丰台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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