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司法局
北京市丰台区司法局2023年预算公开

日期:2023-02-07 10:00    来源: 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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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2023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三、支出预算说明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五)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说明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七)固定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八)其他事项说明

六、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2023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项目支出表

五、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六、财拨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一、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财政拨款明细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一部分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北京市丰台区司法局为司法行政部门,负责区委关于全面依法治区的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为区政府重要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区政府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承办、本区行政执法监督和指导、本区法治社会建设统筹规划、社区矫正和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普法与依法治理、人民调解、律师工作管理、法律援助、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等工作。

机关下设14个内设机构:行政办公室、依法治区办公室、文件审核科、行政复议审理科、行政诉讼应诉科、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普法与依法治理科、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律师工作管理科、公证工作管理科、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指导科、行政财务科、政工科。下属单位3个,分别为:北京市丰台区法律援助中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北京市丰台区社区矫正中心,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北京市首佳公证处,为经费形式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

(二)人员构成情况

北京市丰台区司法局行政编制61名,实际53个;事业编制23人,实际21人;长期聘用人员为党建社工3人。离退休人员57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56人。

(三)本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1、聚焦“三大目标任务”,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司法行政铁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加强队伍素质能力建设。

2、推进“四项重点工作”,服务中心工作更加积极有为,着力保障政府重大决策。规范审查流程,完善参与机制,推进工作创新,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查力度,提高合法性审查工作质量和水平。着力强化执法监督。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着力提升复议应诉工作水平。构建全区统一科学的行政复议体制和规范畅通的工作机制。着力统筹推进依法行政。精心打造依法行政培训品牌。

3、提升“三大服务项目”,推动公共法律服务更加高效便民,推进法律援助“便民惠民”服务。深入开展“公共法律服务专项维权服务活动”,深化“精准普法”服务提升法律服务行业监管效果。

4、严守平安建设底线,切实维护大局更加安全稳定。强化特殊群体的监管,健全社区矫正制度规范体系。全力确保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顺利开展。强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的能力。加强基础建设,落实各项保障制度。加强业务指导,落实分级分类人民调解员队伍培训制度,加强全区调解员队伍的规范化、专业化建设。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23年收入预算3789.91万元,比20224072.85万元减少282.94万元,减少6.95%。其中:本年财政拨款收入3789.91万元,比20224072.85万元减少282.94万元;本年其他资金收入0万元,与2022年持平;上年结转结余资金0万元,与2022年持平。

三、支出预算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2858.57万元,占总支出预算75.43%,比20222504.16万元增加354.41万元,增长14.15%。

(二)项目支出预算931.34万元,比20221568.69万元减少637.35万元,减少40.63%,减少原因是预计相关项目案件量将下降,项目经费随之减少。部门预算项目主要为2023档案整理工作经费、2023法治宣传工作经费、2023法律援助案件补贴、2023法律援助值班补贴、2023法律援助工作经费、2023行政复议案件服务费、2023行政复议工作经费、2023人民调解工作经费、2023人民调解联合接待室工作经费、2023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经费、2023律师工作经费、2023年法律顾问服务费、2023行政应诉案件服务费、2023行政应诉案件工作经费、2023行政复议诉讼辅助人员经费、2023离退休党员工作补贴、2023离休干部医疗统筹金、2023社区矫正中心运行经费、2023年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2022年度未结法律援助案件补贴、2023年机构运转经费、2023社区矫正中心房屋租金、2023停车场租金等。

(三)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

(四)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北京市丰台区司法局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0个所属单位。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23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1.06万元,202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持平。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3年预算数0万元,与2022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3年预算数0万元,与2022年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23年预算数21.0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3年预算数0万元,与2022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3年预算数21.0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加油5万元,公务用车维修10.06万元,公务用车保险3万元,其他3万元。与2022年持平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23北京市丰台区司法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90万元。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2023北京市丰台区司法局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总额506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3北京市丰台区司法局1家行政单位以及1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11.54万元。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3年,北京市丰台区司法局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23个,占全部预算项目23个的100%。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931.34万元,占本部门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100%。(注:不含基本支出)

(五)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无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七)固定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2年底,本部门(包括各下属单位)固定资产总额1968万元,其中:车辆9台,207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1台(套),52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0万元。

(八)其他事项说明

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结余结转资金:指当年预算已执行但工作目标未完成,或者因故未执行,下一年度需要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部门预算:指与财政部门直接发生预算缴、拨款关系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的需要编制的本部门年度收支计划。部门预算的实施,严格了预算管理,增加了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是防止腐败的重要手段和预防措施之一。

预算绩效管理:指在预算管理中融入绩效理念,将绩效目标设定、绩效跟踪、绩效评价及结果应用纳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以提高预算的经济、社会效益为目的的管理活动。预算绩效管理是一种以资金使用绩效为导向的预算管理模式,要求政府部门不断改进服务水平和质量,有效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并成为实施行政问责制和加强政府效能建设的重要抓手,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第二部分2023年部门预算报表

详见附件:北京市丰台区司法局2023年部门预算报表


北京市丰台区司法局2023年部门预算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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