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生态环境局
丰台区生态环境局2023年度部门预算

日期:2023-02-07 10:00    来源: 区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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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2023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三、支出预算说明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五)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说明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七)固定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八)其他事项说明

六、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项目支出表

五、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六、财拨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一、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财政拨款明细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一部分 2023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北京市丰台区生态环境局部门职能为:

1.负责建立健全本区生态环境基本制度,贯彻落实国家及北京市关于生态环境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生态环境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落实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生态环境质量标准和生态环境技术规范。

2.负责本区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组织协调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参与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和预警工作。牵头指导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统筹协调重点区域、流域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协调解决跨区域、跨流域环境污染纠纷。协调推动与周边区流域污染防治工作。

3.负责监督管理本区污染减排目标的落实。组织制定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排污许可证制度并监督实施。监督检查有关部门、单位和各街乡镇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负责总量减排统计上报。

4.负责提出本区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规模建议,参与提出生态环境项目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

5.负责本区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制定大气、水、土壤、噪声、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方案并组织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

6.指导协调和监督本区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组织编制生态保护规划,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

7.负责本区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拟订辐射安全相关规划,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置,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监督管理核技术利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对废弃的放射源、放射性废物处置进行监督管理,参与核安全管理工作。

8.负责本区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受区政府委托,对本区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按国家、本市和本区有关规定审批或审查重大开发建设区域、规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订本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并组织实施。

9.负责本区生态环境监测和信息发布工作,制定本区生态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拟订相关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温室气体减排监测、应急监测,组织对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价、预警预测,统一发布环境质量报告书和重大生态环境信息。

10.开展本区应对气候变化工作,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的综合协调,组织拟订应对气候变化和温室气体减排的规划和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组织落实清洁发展机制等相关工作。

11.组织开展本区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工作,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制度,负责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的组织协调,组织中央及北京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情况的整改落实。

12.组织指导和协调本区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制定本区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新闻宣传和生态文明建设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

13.组织开展生态环境领域重点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生态环境保护科研成果和技术应用,参与指导推动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

14.负责组织开展生态环境监督执法。

15.负责指导、监督检查各街乡镇生态环境工作。

16.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共包含行政单位2个(含行政执法机构1个,具体为:北京市丰台区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大队),设有10个职能科室,分别是:办公室、综合科、督查科、大气污染防治科、水生态环境科、自然生态科(土壤保护科)、污染源科(辐射安全管理科)(安全生产科)、行政审批科(法制科)、财务科、机关党委;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北京市丰台区生态环境监测站、北京市丰台区生态环境污染源监理中心。

(二)人员构成情况

北京市丰台区生态环境局共有行政编制(含工勤)121人,实际(含工勤)114人;事业编制46人,实际37人;聘用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6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62人。

)本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1.深入研究2023年工作要点,谋划《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3年行动计划》,研究制定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23-2025)。

2.聚焦全区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开展生态环境领域督查检查,推动园林绿化领域实现生态损害赔偿“零突破”。

3.做好第二轮市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举一反三、扎实做好整改“后半篇文章”。

4.强化碳排放单位管理,完善丰台区碳达峰碳中和发展路径研究。

5.推进辖区在用燃油锅炉清洁能源改造工程,启动全区锅炉现状调研和低氮改造评估,提升重点区域精细化管理水平,运用大数据分析技术和人工智能手段,进一步提高大气污染精准治理成效。

6.推进地下水污染防治试验区建设,做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监管,开展河流水生态调查。

7.开展重点区域、重点行业企业土壤现状调查工作。防控超筛选值地块风险,强化后期监管。

8.开展区域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与生态环境质量评估,逐步摸清我区生物多样性状况和重点保护动植物状况。

9.深入探索“两山”双向转化路径,协调推动城市更新行动和“绿城九法”实施。

10.深化监测监察监管“三监联动”,优化环评审批服务,提升生态环境监测能力,推进生态环境监测机构标准化建设。

11.围绕“七有”“五性”,持续抓好“接诉即办”问题办理,以岗位建功为抓手,打造高素质生态环保铁军队伍。

12.将生态文明与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有机融合,依托生态文明委和精神文明委双平台,推动生态环境治理全民行动体系建设。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23年收入预算17951.048787万元,比202219545.296046万元减少1594.247259万元,下降8.16%。其中:本年财政拨款收入17951.048787万元,比202219545.296046万元减少1594.247259万元;本年其他资金收入0万元,与2022年持平;上年结转结余资金0万元,与2022年持平。

三、支出预算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5684.673435万元,占总支出预算31.67%,比20225242.358444万元增加442.314991万元,增长8.44%。

(二)项目支出预算12266.375352万元,比2022年14302.937602万元减少2036.56225万元,下降14.24%,减少原因厉行节约,压减项目支出。部门预算项目主要为2023年丰台区道路及施工工地积尘负荷监测服务、2023年大气环境精细化管理支撑、移动污染源重点管控体系建设二期、2023年丰台区机动车检测机构在线监控网络接入服务、2023年丰台区河流水生态环境状况调查服务、2023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重点领域督查检查服务、丰台区土壤污染现状调查服务等。

(三)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

(四)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北京市丰台区生态环境局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1个所属单位,为北京市丰台区生态环境局本级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23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2.6万元,与2022年持平。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3年预算数0万元,2022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3年预算数0万元,与2022年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23年预算数12.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3年预算数0万元,与2022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3年预算数12.6万元,与2022年持平。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23,北京市丰台区生态环境局采购预算总额5613.7319万元。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2023,北京市丰台区生态环境局购买服务预算总额5625.623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3,北京市丰台区生态环境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27.226261万元。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3年,北京市丰台区生态环境局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46个,占全部预算项目46个的100%。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12266.37535万元,占本部门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100%。(注:不含基本支出)

(五)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说明

2023,北京市丰台区生态环境局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名称:1.环保部门罚没款收入,收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执收主体:北京市丰台区生态环境局,收费部门:北京市丰台区生态环境局,收费标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收入预计400万元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七)固定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2年底,本部门(包括各下属单位)固定资产总额8238.028194万元,其中:车辆7台,138.8782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7台(套),627.7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6台(套),1174.022626万元。

(八)其他事项说明

名词解释

预算:指遵循统筹兼顾、勤俭节约、量力而行、讲求绩效和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经法定程序审核批准的国家年度集中性财政收支计划。政府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应当纳入预算,地方各级预算一般不列赤字。

一般公共预算: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政府采购: 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政府购买服务:指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把政府直接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等事项,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承担,并由政府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向其支付费用。

第二部分2023年部门预算报表

详见附件:北京市丰台区生态环境局2023年部门预算报表


丰台区生态环境局2023年部门预算报表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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