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2023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三、支出预算说明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五)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说明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七)固定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八)其他事项说明
六、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2023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项目支出表
五、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六、财拨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一、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财政拨款明细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一部分2023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
(一)北京市丰台区永定河管理所职能主要为:
1、负责永定河丰台段日常维护管理相关工作,保护永定河防汛工程设施安全运行
2、负责做好永定河防汛工作,保障永定河安全度汛;管理永定河河道打击盗采砂石
3、负责永定河宛平湖、晓月湖、园博湖及园博功能湿地的维护管理工作。
(二)人员构成情况
北京市丰台区永定河管理所行政编制0人,实际0人;事业编制30人,实际27人;聘用人员2人。离退休人员4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0人。
(三)本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永定河宛平湖、晓月湖、园博湖及园博功能湿地的维护管理、污染防治及水质净化以及永定河丰台段防汛,河道维护管理等。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23年收入预算2605.40万元,比2022年2724.70万元减少119.30万元,减少4.38%。其中:本年财政拨款收入2605.40万元,比2022年2724.70万元减少119.30万元;本年其他资金收入0万元,与2022年0万元持平;上年结转结余资金0万元,与2022年0万元持平。
三、支出预算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1030.15万元,占总支出预算39.54%,比2022年933.80万元增加96.35万元,增长10.32%。
(二)项目支出预算1575.25万元,比2022年1790.90万元减少215.65万元,下降12.04%,减少原因是我所在永定河丰台段绿化养护、水环境保障、卫生保洁、水利设施维护等项目减少了资金投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
(四)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四、单位"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北京市丰台区永定河管理所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1个单位。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5.4万元,与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持平。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3年预算数0万元,与2022年预算数0万元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3年预算数0万元,与2022年预算数0万元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23年预算数5.4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3年预算数0万元,与2022年预算数0万元0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3年预算数5.40万元。与2022年预算数5.40万元持平。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23年北京市丰台区永定河管理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97.05万元。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2023年北京市丰台区永定河管理所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总额0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本单位不涉及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3年北京市丰台区永定河管理所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13个,占全部预算项目13个的100%。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1575.25万元,占本部门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100%。
(五)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说明
本单位不涉及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2年底,本单位固定资产总额35720.81万元,其中:车辆7台,102.33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0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0万元。
(八)其他事项说明
无
六、名词解释
预算:指遵循统筹兼顾、勤俭节约、量力而行、讲求绩效和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经法定程序审核批准的国家年度集中性财政收支计划。政府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应当纳入预算,地方各级预算一般不列赤字。
政府预算体系: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共同组成。四本预算保持完整、独立并相衔接,全面反映政府收支总量、结构和管理活动。
一般公共预算: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对国有资本收益作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报表
附件:
主办: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丰台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网站标识码:1101060001 京ICP备20013709号
京公网安备11010602060030号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