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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丰台区南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

日期:2023-02-07 10:00    来源: 区卫生健康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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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丰台区南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

第一部分 2023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三、支出预算说明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五)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说明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七)固定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八)其他事项说明

六、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项目支出表

五、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六、财拨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一、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财政拨款明细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一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北京市丰台区南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隶属于丰台区卫生健康委。中心现下设2个社区卫生服务站(诚苑社区站、南庭新苑社区站)。通过有效整合养老与医疗资源,实现非危急重病老年人在机构内医养共享和居民就地养老康复,充分做到病有所医、老有所养。社区中心设有诊疗业务所需的 HIS 系统、公共卫生信息系统、医技信息系统、体检信息系统以及慢病智能辅助系统和全科辅助诊疗系统等信息系统,使南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新址能够快速建立起满足“智慧家医优化协同服务模式”要求的软硬件环境,建设成高标准、全方位、有特色的综合性社区医疗机构,切实提升卫生服务水平,满足居民享受高品质卫生服务的愿景。

(二)人员构成情况

北京市丰台区南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包含事业编制121人,实际50人;无聘用人员。无离退休人员。

(三)本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本单位2023年的主要工作任务有以下几个方面,1.按时完成装修改造工作;设备设施安装调试成功,保障正常运行;做好人员引进及岗前培训工作;完成医保定点资格办理;做好开诊前准备工作,保障中心顺利开诊;2.中心建立起满足“智慧家医优化协同服务模式”要求的软硬件环境,实现信息化辅助管理,向规范、智能、人性化的目标迈进,建设成高标准、全方位、有特色的综合性社区医疗机构,切实提升卫生服务水平,满足居民享受高品质卫生服务的愿景。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23年收入预算5425.53万元,本单位属于新建中心2022年无预算收入。其中:本年财政拨款收入2260.84万元,本年其他资金收入3164.69万元,包括本年事业收入3164.19万元;其他收入0.5万元本单位无上年结转结余资金。

三、支出预算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4281.93 万元,占总支出预算78.92%,本单位属于新建中心,2022年无基本预算支出

(二)项目支出预算1143.60 万元,本单位属于新建中心,2022年无项目预算支出2023年本单位预算项目主要为65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体检、慢病健康管理经费、社区基本公共卫生经费、信息化运维经费、房屋租赁、社区卫生人员岗位培训补助经费、办公设备购置、办公家具购置、医疗设备购置、启动资金、信息化建设经费等。

(三)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本单位2023年无事业单位经营支出安排的预算。

(四)上缴上级支出

本单位2023年无上缴上级支出安排的预算。

(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本单位2023年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安排的预算。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本单位2023年无“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23北京市丰台区南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政府采购预算总额867.33万元。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本单位2023年无政府购买服务安排的预算。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无机关运行经费安排的预算。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3年,北京市丰台区南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11个,占全部预算项目11个的100%。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1143.60万元,占本部门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100%。(注:不含基本支出)

(五)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说明

单位2023年无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单位2023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七)固定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2年底,北京市丰台区南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无固定资产;无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无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

(八)其他事项说明

名词解释

预算:指遵循统筹兼顾、勤俭节约、量力而行、讲求绩效和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经法定程序审核批准的国家年度集中性财政收支计划。政府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应当纳入预算,地方各级预算一般不列赤字。

一般公共预算: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政府采购: 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预算绩效管理:指在预算管理中融入绩效理念,将绩效目标设定、绩效跟踪、绩效评价及结果应用纳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以提高预算的经济、社会效益为目的的管理活动。预算绩效管理是一种以资金使用绩效为导向的预算管理模式,要求政府部门不断改进服务水平和质量,有效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并成为实施行政问责制和加强政府效能建设的重要抓手,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指区级预算部门或单位依据职责和事业发展要求,设立并通过预算安排的项目支出在一定期限内预期达到的产出和效果。

第二部分2023年部门预算报表

详见附件:北京市丰台区南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报表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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