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北京市丰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23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

日期:2023-02-07 10:03    来源: 区住建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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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丰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3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2023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三、支出预算说明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五)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说明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七)固定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八)其他事项说明

六、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项目支出表

五、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六、财拨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一、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财政拨款明细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一部分2023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北京市丰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是区政府工作部门,加挂北京市丰台区重大项目建设协调办公室、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牌子,设副处级行政执法机构1个,为北京市丰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执法大队。

北京市丰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内设科室11个,分别为:办公室、重大项目科、综合项目建设科、工程管理科、建筑节能管理科、建筑行业管理科、征收管理科、征收监督科、棚户区改造科、法制科、财务审计科。

北京市丰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执法大队内设科室5个,分别为:综合科、执法一中队、执法二中队、执法三中队、执法四中队。

北京市丰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主要职责是:

1.贯彻落实国家和北京市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研究本区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重大问题,并提出相应措施。

2.研究拟订本区保障性住房建设、棚户区及危旧房改造年度计划;负责保障性住房和其他政策类住房的建设协调工作;负责棚户区及危旧房改造项目的协调、管理工作。

3.负责本区工程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和工程施工许可。

4.负责本区建筑市场监督管理、规范市场秩序、推动建筑行业发展工作,负责本区权限范围内建筑企业资质审批和监督管理。

5.负责本区权限范围内建设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监管工作;负责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审批管理工作;负责建筑工地扬尘控制的监督检查;参与建设工程质量、施工安全事故调查处理。

6.负责指导本区村镇建筑工程建设工作。负责村镇建筑工程建设的技术服务;组织指导农村危房改造、抗震节能农宅建设工作。

7.负责促进本区建筑节能工作,负责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墙体材料革新和散装水泥发展及管理工作。

8.负责本区房地产开发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区域内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

9.负责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的计划、协调工作,向区委、区政府汇报重大项目建设情况,在职责权限范围内为中央市属在区单位及重点建设项目提供协调和服务工作。

10.负责本区房屋征收与补偿、拆迁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研究解决本区征收拆迁工作中的综合性问题。

11.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北京市丰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执法大队主要职责是:

1.负责集中行使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房屋管理、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管理等领域行政处罚权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

2.负责区住房城乡建设、区房屋管理部门移交相关违法行为线索的立案调查处理及行政执法工作。

3.负责全区相关领域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和跨区案件的查处工作。

4.承担市住房城乡建设执法总队授权或委托的有关行政执法工作。

5.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人员构成情况

北京市丰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部门行政编制73人;事业编制0人,实际64人;聘用人员0人。离退休人员1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2人。

(三)本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2023年,区住建委将以首都发展为统领,围绕“四个中心”城市战略定位,在“四个服务”中展现作为,聚焦“五子”联动等中心工作,紧紧抓住新时代首都发展机遇、区域协同发展战略机遇,统筹谋划,整体推进住房城乡建设各项工作。

1.强统筹,围绕区域定位谋划推动重大项目

完善重大项目协调机制。创新工作思路,发挥重大项目协调办牵头统筹和协调推动作用,将棚户区改造、商品房建设、产业项目及重点公共服务配套等纳入区重大项目库,全面统筹、高位调度,积极探索城市更新项目实施路径,加快推进农村城市化工作进程,有效推动土地资源释放和建设项目落地。

切实提升区域环境品质。加快推进城乡结合部地区城市化建设,重点加快推进一绿地区城市化建设进度,探索二绿地区减量提质发展新路径。通过22个棚户区改造项目促进补齐区域短板,落实集体产业指标,优化区域功能布局。重点协调推进大红门一期、万泉寺、南苑村、南苑棚改、青龙湖南一区等棚改项目征拆及入市手续等各项工作。计划完成棚户区改造1000户,实现4个项目拔点净地。加大在途项目滞留户清理力度,计划完成征收、拆迁、腾退在途项目13个。

积极推动城市更新试点。按照“统筹规划、整体平衡、分项目实施”的原则,探索社会资本参与模式,重点研究长辛店老镇有机更新、方庄街道、火车站地区、南苑大红门地区及“点靓凉水河”沿线的街区更新项目,带动区域功能转型提升。

2.拓功能,全面贯彻高质量发展新要求

提供“一站式”审批和服务。按照“一站受理、委内事项联动”的办理模式,优化审批服务,压缩审批时限,推广电子化审批模式及电子证照的应用范围。重点结合建筑工地建材、施工设备采购需求、供应途径及区域资源,吸引优势建材及施工设备企业落户丰台、服务丰台建设项目。

做好政策性住房建设筹集。推动右安门集租房、东河沿公租房等项目实现开工。进一步挖掘非居改建、企事业单位利用自有用地建设等项目资源,细化改建工作流程,多渠道建设筹集房源。统筹推进设计方案和装修样板间专家评审、项目成本审核、重点项目房源调配、建设协调应急隔离用房等重点工作,完善重大项目房源保障。2023年计划筹集建设各类政策性住房4000套,竣工各类政策性住房6000套。

提升综合交通承载能力。加快丽泽金融商务区与大兴国际机场衔接,协调推进轨道新机场线北延工程,推动丽泽商务区站尽快实现开工并完成建设。服务南中轴重点地区交通需求,实现地铁8号线三期大红门站换乘通道开工建设,协调推进8号线三期收尾工程建设。加快地铁16号线(南段)建设,为榆树庄、看丹后续发展蓄力。配合地铁1号线南延规划建设工作,提升河西地区交通运输能力。

3.抓转型,促进建筑行业依法安全绿色发展

持续深入推进依法行政。突出抓好执法监管责任重点,进一步压紧压实“四方主体责任”,加强安全质量监管,规范建筑市场行为,督促建设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厘清住建系统行政审批、行政执法权限,构建权责明晰的高效执法体系。

坚持落实建筑绿色发展理念。持续推动装配式建筑发展,推进公共建筑节能绿色化改造和超低能耗建筑项目示范达标。加强公共建筑电耗限额管理,加强建材使用管理。开展建筑节能和建材使用管理专项检查。开展预拌混凝土生产质量专项检查。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23年收入预算3991.21万元,比2022年4458.94万元减少467.73万元,下降10.49%,主要原因是2023年年初预算未安排建筑节能项目奖励资金、减少了建筑节能与墙体材料革新返退基金项目的投入。其中:本年财政拨款收入3991.21万元,比2022年4458.94万元减少467.73万元;本年其他资金收入0万元,与2022年持平;上年结转结余资金0万元,与2022年持平。

三、支出预算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2559.10万元,占总支出预算64.12%,比2022年1711.28万元增加847.82万元,增长49.54%,主要原因是2023年基本支出预算增加了综合执法大队人员和办公经费。

(二)项目支出预算1432.11万元,比2022年2747.65万元减少1315.54万元,下降47.88%,主要原因是2023年年初预算未安排建筑节能项目奖励资金、减少了建筑节能与墙体材料革新返退基金项目的投入。部门预算项目主要为:2023年信息系统运维类项目、2023年机构运转经费、2023年设备购置类项目、2023年房屋场所租赁类项目、2023年专职安全员经费、2023年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2023年消防中控值班经费、2023年法律顾问服务费、2023年互联网专线业务费、2023年公共建筑节能绿色化改造技术服务费、2023年预拌混凝土生产质量技术服务费、2023年维稳保安服务费、2023年建筑节能与墙体材料革新返退基金、2023年丰台区住建委热线运行保障经费等。

(三)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

(四)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北京市丰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1个所属单位。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0万元,与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持平。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3年预算数0万元,与2022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3年预算数0万元,与2022年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23年预算数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3年预算数0万元,与2022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3年预算数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加油0万元,公务用车维修0万元,公务用车保险0万元,其他0万元,与2022年持平。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23年北京市丰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部门政府购买采购预算总额8.58万元。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2023年北京市丰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总额330.59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北京市丰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1家行政单位以及0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61.19万元。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3年,北京市丰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14个,占全部预算项目14个的100%。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1432.11万元,占本部门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100%。

(五)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无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七)固定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2年底,本部门(包括各下属单位)固定资产总额385.79万元,其中:车辆0台,0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0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0万元。

(八)其他事项说明

六、名词解释

预算:指遵循统筹兼顾、勤俭节约、量力而行、讲求绩效和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经法定程序审核批准的国家年度集中性财政收支计划。政府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应当纳入预算,地方各级预算一般不列赤字。

一般公共预算: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部门预算:指与财政部门直接发生预算缴、拨款关系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的需要编制的本部门年度收支计划。部门预算的实施,严格了预算管理,增加了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是防止腐败的重要手段和预防措施之一。

“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政府采购: 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政府购买服务:指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把政府直接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等事项,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承担,并由政府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向其支付费用。

预算绩效管理:指在预算管理中融入绩效理念,将绩效目标设定、绩效跟踪、绩效评价及结果应用纳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以提高预算的经济、社会效益为目的的管理活动。预算绩效管理是一种以资金使用绩效为导向的预算管理模式,要求政府部门不断改进服务水平和质量,有效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并成为实施行政问责制和加强政府效能建设的重要抓手,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二部分2023年部门预算报表

详见附件:北京市丰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23年部门预算草案报表


附件:

北京市丰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北京市丰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23年部门预算草案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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