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2023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三、支出预算说明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五)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说明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七)固定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八)其他事项说明
六、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项目支出表
五、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六、财拨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一、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财政拨款明细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一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东高地街道党工委主要职责是:1.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市委、区委的决议,及时向区委报告辖区有关情况、反映问题、提出意见建议。2.讨论并决定本地区重大问题,统筹推进平安建设、城市管理、社区建设、民生保障等工作,统筹、协调辖区单位和组织,团结、组织党内外干部和群众,抓好决策部署的组织实施和督促落实。3.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面推进辖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4.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加强街道党工委自身建设和以党支部为核心的基层党组织建设,统筹推进区域化党建和“两新”组织党建、社区党建工作。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5.按照管理权限,对街道机关及所属单位干部进行教育、培训、选拔、考核和监督,对市、区政府职能部门派出机构相关工作人员的任免、调动、奖惩提出意见,对社区工作者队伍进行教育、管理。6.负责思想政治、意识形态、精神文明、统一战线工作,领导街道纪工委、人大工委、总工会、团工委、妇联、残联等组织,支持和保证其依照党内法规、法律、法规、规章、各自的章程开展工作。7.组织维护辖区安全稳定,协调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承担民兵预备役、征兵、民防工作。8.承办区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东高地街道办事处主要职能主要为:1.贯彻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和市、区政府的决定、命令,依法管理基层公共事务。2.承担辖区市容环境卫生、绿化美化的管理工作,推进街巷长、河长制工作,组织、协调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和环境秩序综合治理工作,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3.协助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环境保护、劳动保障、流动人口及出租房屋监督管理工作,承担辖区应急、防汛和防灾减灾工作。4.参与制定并组织实施社区建设规划和公共服务设施规划,组织辖区单位、居民和志愿者队伍为社区发展服务。5.负责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指导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指导、监督社区业主委员会。6.推进居民自治,及时处理并向上级政府反映居民的意见和要求。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社区治理,推动形成社区共治合力。7.组织开展群众性文化、体育、科普活动,开展法治宣传和社会公德教育,推动社区公益事业发展。8.组织开展公共服务,落实人力社保、民政、卫生健康、教育、住房保障、便民服务等政策,维护老年人、妇女、未成年人、残疾人等合法权益。9.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东高地街道办事处共包含行政单位1个(含行政执法机构1个),事业单位3个。下设六个办公室,分别为综合办公室、党群办公室、城市管理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社区建设办公室和民生保障办公室;事业单位3个,分别为市民活动中心、市民诉求处置中心和便民服务中心。下属社区(居委会)12个。
(二)人员构成情况
东高地街道行政编制91人,实际81人;事业编制61人,实际54人;社区工作者编制197人,实际190人。离退休人员78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78人。
(三)本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一是聚焦“七有”要求和“五性”需求,推动航天特色养老建设,统筹各类为老服务资源,加快推进养老家庭照护床位建设。推进建设街道级温馨家园、残疾人职业康复劳动帮扶性就业基地(万源南里温馨家园)。
二是精准施策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加强对辖区内施工工地、小微工程检查,加大对辖区重难点环境问题共管共治,强力改善辖区环境。加强对居民安全意识和逃生能力的宣传教育,为辖区重点关爱人群配发消防“四件套”。
三是以全域城市更新试点为契机、以街区控规编制为指导、以人民为中心、以企业为伙伴、以产业为载体,联合中建一局及产权单位稳步推进在京央产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用绣花功夫做好城市微雕,切实提升辖区人居环境品质。
四是是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做细做实专项工作。明确财政收入目标,拓宽增收渠道、挖掘增收潜力,多举措做好财源建设工作。持续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各项工作,全面开展普查登记,提高招商引资、服务企业的能力,凝聚高质量发展合力。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收入预算13211.73万元,比2023年11730.33万元增加1481.40万元,增长12.63%,主要原因为社会保障和就业收入较上年增加800.48万元,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收入增加639.05万元,占总增长的97.17%。其中:本年财政拨款收入13211.73万元,比2023年11730.33万元增加1481.40万元;本年其他资金收入0.00万元,与2023年持平;上年结转结余资金0.00万元,与2023年持平。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支出预算13211.73万元,比2023年11730.33万元增加1481.40万元,增长12.63%,主要原因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较上年增加800.4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增加639.05万元,占总增长的97.17%。
(一)基本支出预算8734.91万元,占总支出预算66.11%,比2023年8209.53万元增加525.38万元,增长6.40%,主要是因为本年人员类经费增加。本年人员类经费8253.73万元,较上年7738.37万元,增加515.36万元,本年实有人数较上年增加5名,其中行政人员2名,事业人员2名,社区工作者1名。
(二)项目支出预算4476.82万元,比2023年3520.80万元增加956.02万元,增长27.15%,主要原因为民生实事及基层建设类经费及城乡社区环境卫生经费支出预算增加。
(三)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00万元。
(四)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
(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东高地街道办事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4个所属单位,为街道本级及3个所属单位,分别为市民活动中心、便民服务中心和市民诉求处置中心。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2.34万元,与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持平。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4年预算数0.00万元,与2023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4年预算数0.00万元,与2023年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24年预算数2.3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4年预算数0.00万元,与2023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4年预算数2.3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加油0.00万元,公务用车维修1.84万元,公务用车保险0.50万元,其他0万元,与2023年持平。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东高地街道办事处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46.9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3.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33.90万元。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2024年东高地街道办事处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总额551.80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东高地街道办事处1家行政单位以及0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81.17万元。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4年,东高地街道办事处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75个,占全部预算项目75个的100%。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4476.82万元,占本部门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100%。(注:不含基本支出)
(五)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无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3年底,本部门(包括各下属单位)共有车辆3台,共计42.97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共计0万元。
(八)其他事项说明
本部门无其他事项说明。
六、名词解释
预算:指遵循统筹兼顾、勤俭节约、量力而行、讲求绩效和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经法定程序审核批准的国家年度集中性财政收支计划。政府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应当纳入预算,地方各级预算一般不列赤字。
政府预算体系: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共同组成。四本预算保持完整、独立并相衔接,全面反映政府收支总量、结构和管理活动。
一般公共预算: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政府购买服务:指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把政府直接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等事项,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承担,并由政府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向其支付费用。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报表
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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