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2024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三、支出预算说明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五)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说明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八)其他事项说明
六、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项目支出表
五、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六、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一、财政拨款(含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财政拨款明细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一部分 2024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1.机构设置
区发展改革委是负责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筹协调的区政府工作部门,加挂北京市丰台区军民融合办牌子,同时承担区委财经委员会办公室、区委区政府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区疏整促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区扶贫协作和支援合作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职能。下设4家事业单位,均为公益一类,分别为区政府采购中心(参公)、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区经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区价格事务所(区价格认证中心)。
内设13个科室,分别为办公室、研究室、法规科(安全生产科)、国民经济综合科、发展规划科、人口科、资源节约科(环境保护科)、价格和收费管理科、固定资产投资科、公共服务科、营商环境科、协同发展科、支援合作科。
2.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和北京市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2)拟订本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根据北京市宏观调控要求,统筹协调本区经济社会发展,研究提出本区经济社会发展、经济结构调整的目标和措施;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民代表大会报告本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执行情况。
(3)研究分析区域内外的经济形势和发展情况,对本区国民经济运行进行监测、预测,提出应急预案;综合研究并协调本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方面的重大问题,提出措施和建议。
(4)负责汇总分析本区财政、税务、金融等方面的情况,提出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建议,会同有关单位拟订区政府重大项目融资方案。
(5)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本区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本区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指导和协调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6)提出本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投资结构;组织拟订本区重大项目计划,规划重大项目的布局;拟订本区政府投资计划,安排财政性建设资金;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和上报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目;按规定指导和协调招标投标工作。
(7)推进本区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衔接有关专项规划和政策;监督检查本区综合性产业政策的执行情况;指导本区工业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组织协调区域经济合作工作。
(8)承担本区价格管理责任;负责监测分析本区价格运行情况,提出相关措施建议;负责指导本区价格政策的执行情况,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9)推进本区可持续发展战略;组织编制发展循环经济、全社会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措施;负责本区节能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节能综合协调,组织拟订本区节约能源综合规划,组织实施节能监察和考核工作。
(10)负责组织拟订本区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负责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11)负责研究拟订人口调控规划,综合协调人口工作。
(12)统筹协调本区对口支援合作工作,支持对口支援和协作地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实现乡村振兴战略。
(13)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人员构成情况
北京市丰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编制49人,实际40人;事业编制35人(含参公),实际30人;聘用人员0人。离退休人员3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4人。
(三)本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进一步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扩大有效投资和推动结构转型,精准精细做好企业服务,推进疏整促专项行动,做好支援合作工作。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收入预算12417万元,比2023年11596.45万元增加820.55万元,增长7.08%,主要原因是较上年工作内容有变动,如增加了倍增追赶合作发展丰台大会服务、丰台区企业政策兑现平台二期建设服务等项目;人员有所增加,人员经费有增长。其中:本年财政拨款收入12067万元,比2023年11596.45万元增加470.55万元,与2023年持平;本年其他资金收入0万元,比2023年0万元减少0万元,与2023年持平;上年结转结余资金350万元,比2023年0万元增加350万元。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支出预算12417万元,比2023年11596.45万元增加820.55万元,增长7.08%,主要原因工作内容有变动,项目经费有所增长,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增长。
(一)基本支出预算2601.3万元,占总支出预算20.95%,比2023年2451.46万元增加149.84万元,增长6.1%。
(二)项目支出预算9815.7万元,比2023年9144.99万元增加670.71万元,增长7.33%,增加工作内容有变动。部门预算项目主要为生态涵养区结对协作资金、支援合作资金、丰台区基本建设项目谋划经费、2024年支援合作项目管理服务、支援合作工作经费、加快释放倍增发展新动能推动区域跨越崛起课题研究服务、支援合作资金、丰台区企业政策兑现平台二期建设服务、2024年度新能源项目隐患排查工作服务、丰台区2024年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服务、倍增追赶合作发展丰台大会服务、关于丰台区打造京雄科创走廊桥头堡实施路径课题研究服务经费等。
(三)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
(四)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丰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4个所属单位。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比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增加或减少0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4年预算数0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0万元增加或减少0万元,与2023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4年预算数0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0万元增加或减少0万元,2023年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24年预算数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4年预算数0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0万元增加或减少0万元,与2023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4年预算数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加油0万元,公务用车维修0万元,公务用车保险0万元,其他0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0万元增加或减少0万元,与2023年持平。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丰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63.1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1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463.14万元。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2024年丰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总额1260.73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丰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1家行政单位以及1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51.19万元。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4年,丰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44个,占全部预算项目44个的100%。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9486.12万元,占本部门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100%。(注:不含基本支出)
(五)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无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3年底,本部门(包括各下属单位)共有车辆0台,共计0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不含车辆)2台(套),1807.52万元。
(八)其他事项说明
无
六、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指本部门当年部门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预算数。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政府采购: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报表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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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北京市丰台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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