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2024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三、支出预算说明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五)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说明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八)其他事项说明
六、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项目支出表
五、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六、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一、财政拨款(含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财政拨款明细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一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北京市丰台区房屋征收事务中心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职能主要为:北京市丰台区房屋征收事务中心是受丰台区住建委委托,承担区房屋征收与补偿具体实施的区政府直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北京市有关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法律法规及政策。
2.受区房屋征收办委托,承担区房屋征收与补偿具体实施工作,并在委托范围内接受区房屋征收办的监督。负责房屋征收与补偿过程中涉及的测绘、评估、房屋拆除、法律服务等专业性工作机构的选定和组织管理工作。
3.受房屋征收办委托,负责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进行调查登记。
4.受房屋征收办委托,负责组织被征收人在规定期限内协商选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
5.负责房屋征收现场的管理,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政策宣传解释工作。
6.承担本区房屋征收与补偿过程中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工作。
7.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共包含行政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下设七个科室:办公室、法制科、房源及工程管理科、财务科、征收一科、征收二科、征收三科。无下属机构,无下属单位。
(二)人员构成情况
北京市丰台区房屋征收事务中心部门行政编制0人,实际0人;事业编制45人,实际41人;聘用人员0人。离退休人员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人。
(三)本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本预算年度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内容:
1、事业单位人员经费及日常公用经费;
2、互联网接入及网络维护服务;
3、机构运转服务;
4、征收项目现场工作经费;
5、法律咨询服务;
6、审计服务;
7、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
8、电子档案服务;
9、保密机房设备购置费。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收入预算1639.73万元,比2023年1702.86万元减少63.13万元,减少3.7%,主要原因:“城乡社区支出”减少49.0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减少20.8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6.62万元。其中:本年财政拨款收入1639.73万元,比2023年1702.86万元减少63.13万元;本年其他资金收入0万元,与2023年持平;上年结转结余资金29.28万元,比2023年23.99万元增加5.29万元。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支出预算1639.73万元,比2023年1702.86万元减少63.13万元,减少3.7%,主要原因:“城乡社区支出”减少49.0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减少20.8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6.62万元。
(一)基本支出预算1554.83万元,占总支出预算94.82%,比2023年1599.80万元减少44.97万元,减少2.81%。原因为:人员经费2024年支出预算1441.51万元,比2023年1479.82万元,减少38.31万元;公用经费2024年支出预算113.33万元,比2023年119.97万元,减少6.64万元。
(二)项目支出预算84.90万元,比2022年103.07万元减少18.17万元,减少17.63%。减少原因为减少“安保秩序维护费”26.28万元:减少部分“征收项目工作经费”7.87万元;增加“专项审计服务费”10万元;增加“电子档案服务费”5万元等。部门预算项目包括:“互联网接入及网络维护服务费”、“机构运转经费”、“征收项目工作经费”、“法律服务费”、“专项审计服务费”、“基层党组织活动经费”、“电子档案服务费”、“保密机房设备购置费”。
(三)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
(四)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北京市丰台区房屋征收事务中心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0个所属单位。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比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增加或减少0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4年预算数0万元,与2023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4年预算数0万元,与2023年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24年预算数0万元,与2023年持平。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4年北京市丰台区房屋征收事务中心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9.3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6.78万元。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2024年北京市丰台区房屋征收事务中心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总额0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北京市丰台区房屋征收事务中心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总额0万元。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4年,北京市丰台区房屋征收事务中心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8个,占全部预算项目8个的100%。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84.90万元,占本部门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100%。
(五)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无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3年底,本部门(包括各下属单位)共有车辆0台,共计0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共计0万元。
(八)其他事项说明
无。
六、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部门预算:指与财政部门直接发生预算缴、拨款关系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的需要编制的本部门年度收支计划。部门预算的实施,严格了预算管理,增加了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是防止腐败的重要手段和预防措施之一。
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预算绩效管理:指在预算管理中融入绩效理念,将绩效目标设定、绩效跟踪、绩效评价及结果应用纳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以提高预算的经济、社会效益为目的的管理活动。预算绩效管理是一种以资金使用绩效为导向的预算管理模式,要求政府部门不断改进服务水平和质量,有效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并成为实施行政问责制和加强政府效能建设的重要抓手,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指区级预算部门或单位按照确定的职责,利用全部部门预算资金在一定期限内预期达到的总体产出和效果。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报表
附件:北京市丰台区房屋征收事务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报表
主办: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丰台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网站标识码:1101060001 京ICP备20013709号
京公网安备11010602060030号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