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2024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三、支出预算说明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五)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说明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八)其他事项说明
六、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项目支出表
五、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六、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一、财政拨款(含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财政拨款明细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一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主要职能为:
团区委是丰台区各级团组织的领导机关。
主要职责是:
1.做好党的助手和后备军,协助党和政府管理青年事务,做党和政府联系青年的桥梁和纽带,巩固党在青年中的群众基础。
2.负责指导并组织实施全区青少年的思想政治教育、理论宣传、文化体育等活动,培养、推荐、选拔各级各类优秀青少年。
3.积极探索新时期团组织面临的新问题,更好的指导基层团的工作。
4.及时反映全区青少年的思想状况,为上级党组织决策提供依据。
5.承担区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
6.承担区青年联合会秘书处的工作。
7.负责指导全区青年志愿者工作开展。
8.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为:
根据上述指责,团区委设置5个职能部(室)。
办公室(宣传部):协助团区委领导处理机关日常事务;组织起草有关文件;负责常委会、全委会、机关例会的组织落实;负责领导批示和会议决定等重要事项的督办工作;负责文秘、信息、档案、保密、内保和交通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的财务工作;负责人事工作。
负责在全区青年中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开展形式多样的思想教育活动;负责团区委机关局域网的维护、管理工作;负责研究全区青年工作的规律,总结推广共青团工作经验,宣传和推广全区团员青年的典型事迹。
组织部:负责指导基层团组织实施具体工作;负责团干部任免、考核、培训,团员的登记和审批、发展、奖惩及团费的收缴等;负责组织工作调研,并落实调研成果转化;负责全区团员青年的推优入党的推优荐才工作、区团校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团务目标考核、评比、达标创优及表彰工作;负责全区团员青年和团组织的年度统计工作。
社区工作部:负责社区青少年工作,组织青少年参与社区服务和社区文化建设;负责指导“青年志愿者”集体开展形式多样的社区服务活动,负责“青年志愿者”的培训、检查、评比表彰工作;负责组织社区青少年在社区内开展积极健康的文化节(月)活动,营造良好的社区文化氛围。
权益部:负责维护全区青少年的合法权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负责宣传“两法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负责协调区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委员单位处理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案件;负责研究青年维权工作。
统战部(区青年联合会秘书处):负责宣传党关于统战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负责对我区青年知识分子、台籍青年、归侨青年、少数民族青年、有宗教信仰的青年及其他青年的统战工作;承担区青联秘书处的工作职责;负责团结凝聚全区各族各界优秀青年,服务于我区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工作;负责召集青联常委会、主席办公会、界别组长会、全委会,起草青联工作计划、总结及文件;负责全区“青年文明号”的创建工作,对基层“青年文明号”创建工作实施具体指导,负责“青年文明号”集体的检查、考核、评比和表彰工作。
共包含行政单位1个(含行政执法机构0个),为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北京市丰台区委员会;事业单位1个,为北京市丰台区志愿服务指导中心(北京市丰台区青少年服务中心),性质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二)人员构成情况
共青团北京市丰台区委员会行政编制16人,实际12人;事业编制8人,实际6人;聘用人员0人。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人。
(三)本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1.做好党的助手和后备军,协助党和政府管理青年事务,做党和政府联系青年的桥梁和纽带,巩固党在青年中的群众基础。
2.指导并组织实施全区青少年的思想政治教育、理论宣传、文化体育等活动,培养、推荐、选拔各级各类优秀青少年。
3.积极探索新时期团组织面临的新问题,更好地指导基层团的工作。
4.及时反映全区青少年的思想状况,为上级党组织决策提供依据。
5.承担区青少年权益维护相关工作。
6.承担区青年联合会秘书处的工作。
7.负责指导全区青年志愿者工作开展。
8.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收入预算1325.4万元,比2023年1420.19万元减少94.79万元,减少6.67%。其中:本年财政拨款收入1325.4万元,比2023年1420.19万元减少94.79万元;本年其他资金收入0万元,与2023年持平;上年结转结余资金0万元,与2023年持平。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支出预算1325.4万元,比2023年1420.19万元减少94.79万元,减少6.67%。
(一)基本支出预算620.28万元,占总支出预算46.8%,比2023年769.33万元减少149.05万元,减少19.37%。
(二)项目支出预算705.12万元,比2023年650.86万元增加54.26万元,增长8.34%,增加原因为按照工作要求增加项目支出。部门预算项目主要为平台建设运维及宣传工作、青少年事务社工绩效补助、青少年事务社工岗位经费、基层团组织建设、少先队工作经费、社区青年汇购买区级店社工岗位、社区青年汇活动经费、志愿服务工作、青少年权益工作经费等。
(三)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
(四)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共青团北京市丰台区委员会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1个所属单位。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我单位本次公开范围仅包含使用丰台区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2024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与2023年持平。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4年预算数0万元,与2023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4年预算数0万元,与2023年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24年预算数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4年预算数0万元,与2023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4年预算数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加油0万元,公务用车维修0万元,公务用车保险0万元,其他0万元。与2023年持平。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共青团北京市丰台区委员会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4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542万元。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2024年共青团北京市丰台区委员会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总额0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共青团北京市丰台区委员会1家行政单位以及1家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7.82万元。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4年,共青团北京市丰台区委员会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10个,占全部预算项目10个的100%。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705.12万元,占本部门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100%。(注:不含基本支出)
(五)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无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3年底,本部门(包括各下属单位)共有车辆0台,共计0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共计0万元。
(八)其他事项说明
我单位本次公开范围仅包含丰台区财政资金安排的预算收支情况。
六、名词解释
预算:指遵循统筹兼顾、勤俭节约、量力而行、讲求绩效和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经法定程序审核批准的国家年度集中性财政收支计划。政府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应当纳入预算,地方各级预算一般不列赤字。
部门预算:指与财政部门直接发生预算缴、拨款关系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的需要编制的本部门年度收支计划。部门预算的实施,严格了预算管理,增加了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是防止腐败的重要手段和预防措施之一。
政府采购: 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政府购买服务:指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把政府直接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等事项,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承担,并由政府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向其支付费用。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报表
详见附件:共青团北京市丰台区委员会2024年部门预算报表
主办: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丰台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网站标识码:1101060001 京ICP备2001370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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