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4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日期:2024-01-31 10:00    来源: 区国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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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2024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三、支出预算说明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五)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说明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八)其他事项说明

六、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2024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项目支出表

五、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六、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一、财政拨款(含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财政拨款明细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一部分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丰台区国资委)为区政府授权代表国家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区政府工作部门。职能主要为:

1、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定本区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制度和规定,并在所监管企业中组织实施。

2、根据区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区政府授权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国有资产,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

3、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负责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体系,通过统计、稽核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负责所监管企业重大事项、工资分配管理工作,制定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

4、指导推进本区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

5、通过法定程序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

6、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参与制定本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按照有关规定负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等工作。

7、指导、督促所监管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配合有关部门协调所监管企业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8、负责所监管企业人才队伍建设,指导和组织协调所监管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

9、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它任务。

共包含行政单位1个,设有7个职能科室,分别是:办公室、规划发展科、考核评价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科)、产权管理科、党建办公室、党群工作科、企业督导科(环境保护科、安全生产科)。

(二)人员构成情况

丰台区国资委部门行政编制31人,实际24人;事业编制0人,实际0人;聘用人员4人。离退休人员2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0人。

(三)本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监管区政府授权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国有资产,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组织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指导、督促所监管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收入预算1977.59万元,比20231666.75万元增加310.84万元,增长18.65%,主要原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增加。其中:本年财政拨款收入1977.59万元,20231666.75万元增加310.84万元;本年其他资金收入0万元,2023年持平;上年结转结余资金0万元,2023年持平。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支出预算1977.59万元,比20231666.75万元增加310.84万元,增长18.65%,主要原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预算937.78万元,占总支出预算47.42%,比2023990.86万元减少53.08万元,降低5.36%

(二)项目支出预算1039.81万元,比2023675.9万元增加363.91万元,增长53.84%,增加原因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增加。部门预算项目主要为2024年国资委国资监管经费、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形象宣传经费、专职安全员(含技术、检查岗)经费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项目等。

(三)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

(四)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丰台区国资委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1个所属单位。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与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0万元持平。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4年预算数0万元,与2023年预算数0万元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4年预算数0万元,与2023年预算数0万元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24年预算数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4年预算数0万元,与2023年预算数0万元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4年预算数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加油0万元,公务用车维修0万元,公务用车保险0万元,其他0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0万元持平。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丰台区国资委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6.8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7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0.09万元。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2024年丰台区国资委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总额72.60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丰台区国资委1家行政单位以及0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5.29万元。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4年,丰台区国资委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17个,占全部预算项目17个的100%。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234.82万元,占本部门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100%

(五)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无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24年丰台区国资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804.99万元,支出804.99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我单位在政府办公区办公,国有资产在机关事务管理处统一核算。截止2023年底,本部门(包括各下属单位)共有车辆0台,共计0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共计0万元。

(八)其他事项说明

无。

六、名词解释

预算:指遵循统筹兼顾、勤俭节约、量力而行、讲求绩效和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经法定程序审核批准的国家年度集中性财政收支计划。政府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应当纳入预算,地方各级预算一般不列赤字。

部门预算:指与财政部门直接发生预算缴、拨款关系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的需要编制的本部门年度收支计划。部门预算的实施,严格了预算管理,增加了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是防止腐败的重要手段和预防措施之一。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对国有资本收益作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结余结转资金:指当年预算已执行但工作目标未完成,或者因故未执行,下一年度需要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第二部分2024年部门预算报表

附件: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4年部门预算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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