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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2024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三、支出预算说明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五)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说明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七)固定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八)其他事项说明
六、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项目支出表
五、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六、财拨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一、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财政拨款明细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一、部门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中共北京市丰台区委花乡街道工作委员会(简称花乡街道党工委)是区委的派出机关,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花乡街道办事处(简称花乡街道办事处)是区政府的派出机关。
依据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规章,及上级党委、政府授权,代表区委、区政府对辖区党的建设、公共服务、城市管理、社会治理等行使综合管理职能,全面负责辖区地区性、社会性、群众性工作的统筹协调。
花乡街道党工委主要职责是:
1.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市委、区委决定,领导本辖区的工作和基层社会治理,支持和保证行政组织、经济组织和群众自治组织充分行使职权,讨论并决定本辖区重要事项,统筹推进文明街道、活力街道、宜居街道、平安街道建设。
2.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提高政治站位,彰显政治属性,强化政治引领,增强政治能力,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保持良好的政治生态。
3.强化理论武装,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宗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4.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民主集中制,贯彻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加强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着力提高党内活动和党的组织生活质量,做好人才工作。
5.加强和改进作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市委贯彻落实办法,持续整治“四风”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
6.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支持纪检监察机构履行监督责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7.带头遵守党内法规制度,严格落实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建立健全本街道党建工作制度,不断提高制度执行力。
8.加强对统一战线工作和群团工作的领导,支持和保证其依照法律法规和各自章程履行职责。
9.组织维护辖区安全稳定,协调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
10.及时向区委报告辖区有关情况、反映问题、提出意见建议。
花乡街道办事处主要职责是:
1.组织实施辖区与居(村)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工作,落实卫生健康、养老助残、社会救助、住房保障、就业创业、文化教育、体育事业和法律服务等领域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2.组织实施辖区环境保护、秩序治理、街区更新、物业管理监督、应急管理等城市管理工作,营造辖区良好发展环境。
3.组织实施辖区平安建设工作,预防、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4.组织动员辖区单位和各类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工作,统筹辖区资源,实现共建共治共享。
5.推进社区(村)发展建设,指导居(村)民委员会工作,支持和促进居(村)民依法自治,完善社区(村)服务功能,提升社区(村)治理水平。
6.做好国防教育和兵役等工作。
7.法律、法规、规章及市、区人民政府作出的决定、命令规定的其他职责。
共包含行政单位1个(含行政执法机构1个),事业单位3个。1个行政单位名称为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花乡街道办事处,下设综合办公室、党群工作办公室(人大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司法所)、城乡管理办公室、社区建设办公室(统计所)和民生保障办公室6个科室,纪工委(监察组)按照有关规定设置;1个行政执法机构名称为北京市丰台区花乡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3个事业单位名称分别为北京市丰台区花乡街道市民活动中心(北京市丰台区花乡街道党群活动中心)、北京市丰台区花乡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北京市丰台区花乡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北京市丰台区花乡街道市民诉求处置中心(北京市丰台区花乡街道综治中心),均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二)人员构成情况
截至2023年底,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花乡街道办事处部门行政编制91人,实际76人;事业编制59人,实际55人;聘用人员0人。离退休人员7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7人。社区工作者162人,其中:退休0人。
(三)本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一年。花乡街道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市第十三次党代会和区委全会精神,以党建为引领,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推进“倍增追赶”,为新时代首都发展形成花乡实践。2024年将以六个方面为抓手,建设最美花乡:
突出提质增效,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深化“一核一带、两翼多组团”的区域发展格局,做好项目落地。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坚持产业链精准招商,绘制产业链、供应链招商图谱,在重点招引项目上持续发力。主动强化与辖区链主企业、重点服务包企业对接,借力合作伙伴拓展项目渠道,构建一个招商“朋友圈”。推行“一村一孵化器”平台,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培育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和价值增长。搭建街道、村集体经济组织与银企合作的互动平台,结合“服务包”、税源建设、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等工作实际,形成常态化走访机制。依托楼宇党建、商会组织、企业工会等平台,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效能,精准纾解企业难题。
建立六大功能板块,助推新发地转型升级。一如既往继续托好新发地市场首都“菜篮子”和“果盘子”的政治任务。压实属地责任,充实市场保供手段和能力。以转型升级需求为导向,做大新发地名片强化品牌效应,做强市场功能提升核心竞争力,做好会展服务带动产业升级,做实物流配送优化末端服务,做深文化休闲提升幸福指数,做到城市化与转型升级共发力双提升。
以规划为引领,提升城市建设能力。推进街区控规编制,加快推动新发地等五个村的城市化工作,在产业落地、农村转居、土地上市、集体经济增长、绿化实施等方面进一步提升。统筹社区建设、社工建设、社会建设,在智慧社区、网格管理、法制建设、公民道德建设、科教兴国等方面有所创新。增强文化自信,下大力气在汉文化、农耕文化、旅游文化的协调发展上做文章。
聚焦精细化管理,切实改善城市品质。强化生态文明建设,继续推进疏整促工作,加强违法建设拆除力度,扩大实施留白增绿,提升郊野公园绿化水平,促进PM2.5和TSP指数继续下降。进一步规范地区交通秩序,畅通周边居民出行。
着力强基补短,持续增进民生福祉。加快新建小区的社区管理全覆盖,补齐便民服务、养老、教育、医疗、文化等各类基础设施短板,提升广大辖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完善接诉即办运行机制,抓好“每月一题”,深化主动治理、未诉先办,提升群众满意度。依托物业联盟,推行规范社会化物业管理。充分发挥养老联合体的作用,完善配套设施,开展有特色的养老服务。落实民生各项惠民政策,做好分类施救、精准帮扶。稳步做好就业、保障性住房配售、劳动纠纷化解等工作。
深化平安建设,筑牢地区安全屏障。健全安全防范体系,建立街道综治中心,压实“四方责任”,维护地区安全稳定,坚持以“人防”为基础、“物防”为手段、“技防”为引领,构建全方位安全网络。在公共安全治理、生产安全监管、食药安全维护、交通安全保障和矛盾纠纷排查等方面下功夫,保障城市安全运行,为高质量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良好环境。积极发动各类群防群治力量,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重点人员管控力度,全力保障重大活动、重点时期维稳安保工作,保障社会局面和谐稳定。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收入预算13,183.91万元,比2023年10,138.46万元增加3,045.45万元,增长30.04%,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较2023年有所增长。其中:本年财政拨款收入13,183.91万元,比2023年10,138.46万元增加3,045.45万元;本年其他资金收入0万元,与2023年持平;上年结转结余资金0万元,与2023年持平。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支出预算13,183.91万元,比2023年10,138.46万元增加3,045.45万元,增长30.04%,主要原因人员以及项目数量,较2023年有所增加。
(一)基本支出预算7,650.31万元,占总支出预算58.03%,比2023年5,794.87万元增加1,855.44万元,增长32.02%。主要是由于本单位新入职社区工作者较多,导致2024年人员经费、公用经费预算增加。
(二)项目支出预算5,533.60万元,比2022年4,343.59万元增加1,190.01万元,增长27.40%,项目数量较2023年有所增长。部门预算项目主要为2024年下沉街镇城市协管员人员经费、花乡街道基础办公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2024年高校毕业生支农工资及五险一金、2024年村干部基本待遇和保障、2024年城乡基层党组织服务群众经费、2024年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2024年民生实事及基层建设-综合保障等。
(三)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
(四)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花乡街道办事处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4个所属单位。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比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持平。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4年预算数0万元,与2023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4年预算数0万元,与2023年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24年预算数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4年预算数0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0万元与2023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4年预算数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加油0万元,公务用车维修0万元,公务用车保险0万元,其他0万元,与2023年持平。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花乡街道办事处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33.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433.00万元。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2024年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花乡街道办事处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总额685.00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花乡街道办事处1家行政单位以及0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72.01万元。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4年,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花乡街道办事处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85个,占全部预算项目85个的100.00%。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5533.60万元,占本部门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100.00%。(注:不含基本支出)
(五)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无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3年底,本部门(包括各下属单位)共有车辆0台,共计0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共计0万元。
(八)其他事项说明
无
六、名词解释
预算:指遵循统筹兼顾、勤俭节约、量力而行、讲求绩效和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经法定程序审核批准的国家年度集中性财政收支计划。政府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应当纳入预算,地方各级预算一般不列赤字。
政府预算体系: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共同组成。四本预算保持完整、独立并相衔接,全面反映政府收支总量、结构和管理活动。
一般公共预算: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报表
附件: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花乡街道办事处2024年部门预算报表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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