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中共北京市丰台区委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24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日期:2024-01-31 10:00    来源: 机关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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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北京市丰台区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2024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详见附件1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三、支出预算说明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五、其他情况说明

六、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项目支出表

五、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六、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一、财政拨款(含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财政拨款明细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区直机关工委是区委派出机构,主要负责区直机关工委系统机关党建工作,职能主要包括:

1)领导区直机关党的工作,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区委、区政府重要决定在区直机关的贯彻落实。

2)负责制定区直机关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规划,领导区直机关基层党组织搞好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

3)负责区直机关党员干部政治理论学习;负责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提出加强和改进区直机关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和措施并组织实施;对党员干部进行形势、任务教育及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教育。

4)指导区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实施对党员、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检查党员干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监督、检查区直机关党员干部定期开好民主生活会及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

5)负责指导基层党组织对党员进行严格管理和教育;制定和实施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

6)负责区直机关基层党组织的建立、换届选举、审批等组织工作。

7)领导区直机关工、青、妇等群众组织工作;组织区直机关开展文化、体育活动,丰富机关的文化生活。

8)领导中共北京市丰台区委直属机关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简称区直机关纪工委)的工作。

9)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截至2023年底,区直机关工委行政编制15人,实际12人;事业编制0人,实际0人;党务专职工作者编制3人,实际3。离退休人员18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8人。

(三)本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1)突出政治建设,引导机关走好“第一方阵”。抓实政治机关建设。持续开展政治机关意识教育和对党忠诚教育,利用建党103周年纪念、抗战爆发纪念日等重大活动和创卫创城、服务倍增追赶等重点任务检验党员干部政治能力。推动机关党建与中心工作深度融合,深化模范机关创建,落实《关于在区直机关创建模范机关的意见》,组织“党建引领促发展,敬业奉献当先锋”主题宣讲会、机关党建优秀案例评选活动,总结、宣传、推广模范机关创建的阶段性成果。

2)强化理论武装,持续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机关。带头学习党的创新理论,持续抓好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学习宣传贯彻,注重发挥党支部的基础教育作用和青年理论学习小组、读书班的作用,组织机关和百姓宣讲团进机关,切实在理论学习上走在前列、当好示范。深化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运用,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常态化,积极参与“首都高质量发展先锋行动”,引导党员干部立足岗位作贡献。加强机关文化建设,建好机关图书角,努力争创市级书香机关。

3)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建强基层战斗堡垒。建强抓实基层党组织。落实机关党建工作指引,用好《机关基层党组织工作实用手册》,开展“四强”党支部建设,严格落实各项制度。加强机关党务干部队伍建设。选优配强基层党务干部,举办党组织书记、委员培训班,坚持和完善党建协作组党建交流工作机制,开展机关干部能力大比武活动,深入推进党务干部经历纳入干部履历工作。加强党员队伍教育管理。严把党员发展标准和程序,分层分类抓好党员系统培训,激励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推进机关党建品牌建设。持续推动“一机关一品牌、一支部一特色”,努力打造一批机关党建新品牌。做好服务机关干部职工工作。积极落实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措施,关心干部职工身心健康,有效发挥机关伙管会职能作用,举办心理健康讲座,引导机关干部职工积极参加特色球类、瑜伽、八段锦、舞蹈等兴趣小组,广泛开展喜闻乐见、易于参与的机关文体活动。持续深化“双报到”工作。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引导党员干部接地气、走基层。做好机关统战、老干部和群团工作。党建带群建,引导机关青年干部职工广泛开展岗位建功活动。

4)强化正风肃纪,涵养风清气正的机关政治生态。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和纪律建设。开展党风廉政、党章党规党纪学习教育,认真贯彻落实市、区警示教育大会精神,配齐纪检委员,加强重要节假日廉政提醒和廉洁文化建设。落实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引导机关党员干部树牢群众观点、贯彻群众路线,落实“四下基层”要求。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开展常态化督促检查,把机关作风建设引向深入。

5)压实管党治党责任,推动机关党建高质量发展。层层压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加强对机关党的工作的统一领导,统筹推进机关党组(党委)、机关党委、党总支、党支部及党务干部抓机关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加强责任传导督促检查。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指导督促,开展落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重点工作和重要制度情况检查。全覆盖开展机关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加大日常考核比重,抓好考核成果运用。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24年部门收入预算614.44万元,比2023707.36万元减少92.92万元,下降15.12%,其中:本年财政拨款614.44万元,比2023707.36万元减少92.92万元;本年其他资金收入0万元,与2023年持平;上年结转结余资金0万元,与2023年持平。

三、支出预算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590.68万元,占总支出预算96.13%,比2023699.63万元减少108.95万元,下降18.44%

(二)项目支出预算23.76万元,比20237.74万元增加16.02万元,增长67.42%,增加原因主要是部分项目经费增加。部门预算项目主要为申请2024年度丰台区重大任务保障经费项目预算5万元、申请2024年度宣传经费项目预算3万元、申请2024年度机关工委文体系列活动经费15万元、申请2024年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项目预算0.45万元、申请2024年社区工作者继续教育经费项目预算0.17万元、申请2024年社区工作者体检经费项目预算0.14万元。

(三)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无。

(四)上缴上级支出无。

(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无。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区直机关工委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0个所属单位。2024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0万元,比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增加0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24"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0万元,与2023"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0万元持平。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2.公务接待费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0万元。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24年区直机关工委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2024年区直机关工委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总额0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区直机关工委1家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4.33万元。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4年,区直机关工委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6个,占全部预算项目6个的100%。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23.76万元,占本部门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100%。(注:不含基本支出)

(五)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无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我单位在区政府办公区办公,国有资产在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统一核算

(八)其他事项说明

六、名词解释

预算:指遵循统筹兼顾、勤俭节约、量力而行、讲求绩效和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经法定程序审核批准的国家年度集中性财政收支计划。政府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应当纳入预算,地方各级预算一般不列赤字。

一般公共预算: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部门预算:指与财政部门直接发生预算缴、拨款关系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的需要编制的本部门年度收支计划。部门预算的实施,严格了预算管理,增加了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是防止腐败的重要手段和预防措施之一。

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政府购买服务:指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把政府直接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等事项,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承担,并由政府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向其支付费用。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报表

详见附件:区直机关工委2024年部门预算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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