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北京市丰台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

日期:2024-01-31 10:00    来源: 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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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2024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五)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说明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八)其他事项说明

六、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项目支出表

五、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六、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一、财政拨款(含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财政拨款明细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一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北京市丰台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为正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共包含事业单位1个。内设职能科室21个,包括:党建办公室、办公室、人事教育培训科、财务科、固定资产管理科、安全保卫科、机要通讯管理科、膳食科、基建房管科、服务科、医务保健科、审计科、节能科、管理一科、管理二科、管理三科、管理四科、管理五科、管理六科、管理七科、管理八科。

北京市丰台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部门职能主要为:承担丰台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区纪监委及所辖9个办公区的后勤管理和服务保障工作。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行政后勤管理政策,按照上级工作部署和规定,制定本中心工作规划、年度计划以及各项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2、主要负责机关财务,固定资产,物资设备,环境秩序,会务收发,安全保卫,机要通讯、公务用车、就餐服务、医疗保健,办公用品的采购、管理及发放,办公设施设备配备、采购和报废,办公区办公用房规划、建设、改造、调配、物业和维修管理,土地证和房产证管理。3、负责统管办公区办公用房产权归属、房屋使用情况统计及房屋调配,并负责除教育、卫生系统,检察院、法院以外,其他区党政群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租赁时的产权及面积审核。4、负责机关节约能源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规划、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能耗统计、监测和评价考核工作;参与推动公共机构节能。5、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人员构成情况

北京市丰台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行政编制0人,实际0人;事业编制120人,实际111人;聘用人员4人。离退休人员12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22人。

(三)本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2024年,北京市丰台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落实好市机管局的各项任务要求,谋划好、推动好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保障”各项工作,凝心铸魂筑牢根本,实干担当促进发展,为服务保障好丰台区实现“倍增追赶、合作发展”作出中心新的更大贡献。

1.全面提高党的建设工作质量。一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对北京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对机关事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提高机关党建质量。二是谱好主题教育后续篇章。以主题教育成效引导中心党员干部把学习成效转化为工作动力,推动机关事务工作高质量发展,机关运行保障现代化,认真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强化理论素养和思维层次。坚持规定动作和自选动作相结合,开展特色鲜明、形式多样的学习教育,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做到学有所思、学有所悟、学有所得。

2.稳妥有序推进各项重点工作。办公用房管理方面,不断加大办公用房规范管理监督力度,强化办公用房盘活利用和统筹调配,推进部分部门相对集中办公,进一步优化党政机关办公区域功能布局;统筹安排,实现合理灵活分配场地和家具,全力做好临时性办公用房配置保障工作。膳食服务方面,为中心所辖食堂安装名厨亮灶设备,实现机关食堂“明厨亮灶”80%覆盖率的要求。通过厨师大练兵、特色美食节等系列比学赶超行动,提升餐饮服务人员的积极性,持续提升烹饪水准。资产管理方面,立足实际,尝试建立公物仓,开展25家统管单位和19家直管单位闲置固定资产纳入统一管理的可行性研究工作。厘清财政、监管部门、使用单位职责义务,建立涵盖配置、使用、处置、考核的“闭环”流程。公共节能方面,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开支;深入贯彻绿色发展理念,全面完善公共机构节能管理标准体系;加大节能宣传教育培训力度,引导干部职工形成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工作和生活方式。公务用车管理方面,加强对全区公务用车管理工作督导,规范公务用车管理。坚守“谁审批,谁负责”的工作原则,加强车辆管理维保;聚焦节能环保,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关于新能源汽车配备比例要求,逐步提高新能源汽车在公务用车中的购置数量和比例。物业服务方面,进一步规范办公区管理。通过巡检、抽检、联合检查,与管辖单位征求意见等方式,加强物业、保安、食堂等社会化服务单位监管和指导工作,督促三方公司提供优质服务保障。安全生产方面,夯实安全生产责任,提升应急服务保障能力和水平,充分发挥中心“保障指挥、协调各方、调配资源、综合管控”的职能作用,确保突发异常情况下党政机关运行保障始终安全稳定、有序高效。

3.加快探索推进智慧机关系统建设。遵循“互联网+机关后勤”理念,构建线上线下一体化机关事务管理模式,建立办公用房管理系统,逐步增加资产管理、公务用车、会务服务、物业管理、停车管理等模块,整合机关事务相关数据,实现数据共享和互联互通,建立健全标准数据体系,规范智慧机关系统建设和运行。

4.全力提升服务大局本领能力。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强化党性修养,注重培养年轻干部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不断提升理论素养和业务能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开展好“立足岗位做贡献”活动,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先锋模范带头作用,不断促进机关事务干部思想观念明显转变、能力素质明显提升、工作作风明显改进、效率效能明显提高、各项事业明显进步,进一步提升机关事务系统行业的整体工作水平,努力构建优化协同高效的机关事务管理体系。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收入预算41734.766658万元,比202327312.478228万元增加14422.288430万元,增长52.80%,主要原因为办公用房租赁经费和机构运转经费相关财政预算资金的上调,以及丰台区档案馆建设工程项目市级补助资金的上年结转结余。其中:本年财政拨款收入41079.275486万元,比202327312.478228万元增加13766.797258万元;本年其他资金收入0万元,2023年持平;上年结转结余资金655.491172万元,20230万元增加655.491172万元。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支出预算41734.766658万元,比202327312.478228万元增加14422.288430万元,增长52.80%,主要原因为办公用房租赁经费和机构运转经费相关财政预算资金的上调,以及丰台区档案馆建设工程项目市级补助资金的上年结转结余。

(一)基本支出预算7502.339254万元,占总支出预算17.98%,比20237583.285658万元减少80.946404万元,下降1.07%

(二)项目支出预算34232.427404万元,比202319729.192570万元增加14503.234834万元,增长73.51%,增加原因主要是办公用房租赁经费和机构运转经费相关财政预算资金的上调,以及丰台区档案馆建设工程项目市级补助资金的上年结转结余。部门预算项目主要为:1、丰台区档案馆建设工程项目市级补助资金;22024年福成大厦专用网络集成服务经费;32024年各办公区设施设备维修维保经费;42024年度文体路21号楼夏季空调燃气费;52024年度租用办公用房租赁费;62024年度福成大厦系统运维经费;72024年度各办公区防水工程经费;82024年度所辖各办公区房屋维修改造经费;92024年度75号院办公区玻璃幕墙更换及楼梯间修缮;102024年度福成大厦丰台区“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项目等保三级测评费用;112024年机构运转经费;122024年聘用人员伙食补贴;132024年食堂采购小吃明档设备经费;142024年全区创建节约型机关专项经费;152024年厨余垃圾清运费;162024年病媒生物防治费用;172024年专项工作保障经费;182024年福成大厦周边环境优化整治及绿植养护项目;192024年物业费(安保);202024年所辖办公区安责险保费;212024年消防设备设施维修维保经费;222024年公责险保费;232024年集中办公区财务统管单位办公经费;242024年福成大厦消防维保经费;252024年三方公司安全生产评估、检查及制度建立、培训;26、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所辖办公区食堂明厨亮灶设备购置;272024办公家具购置经费;282024年办公设备购置经费;292024年办公设备配套经费;302024年固定资产及库房管理平台系统运维费;312024年物业费;322024年全区性重点工作保障经费;332024年集中办公区保障经费;342024年法律顾问服务费;352024年度集中办公区电话通讯费;362024年度机要文件智能流转管理系统运行维护费;372024年度区公车管理平台运行维护费;382024年度部门运转聘用人员经费(劳务派遣);392024年大院车辆进出系统购置经费;402024年度部门运转聘用人员经费;412024年劳动力安置经费;422024年退休党支部书记补贴;432024年度区图书馆馆藏图书RFID电子标签加工回溯项目经费(尾款);442024年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45、文化馆新增4人保安服务费;462024年主题教育专班保障经费共计46项。

(三)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

(四)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北京市丰台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1个所属单位。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1048.320000万元,与2023"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持平。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4年预算数0万元,与2023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4年预算数0万元,与2023年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24年预算数1048.3200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4年预算数0万元,与2023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4年预算数1048.3200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加油300.000000万元,公务用车维修425.886592万元,公务用车保险185.401984万元,其他137.031424万元。与2023年持平。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2024北京市丰台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367.9693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01.10608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5766.863220万元。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2024北京市丰台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总额0万元。我部门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不涉及此项经费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4北京市丰台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0家行政单位以及0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0万元。我部门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不涉及此项经费。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4年,北京市丰台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45个,占2024年全部预算项目45个的100%。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33576.936232万元,占本部门2024年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100%。(注:不含基本支出)

(五)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无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3年底,本部门(包括各下属单位)共有车辆447台,共计6931.038586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不含车辆)23台(套),共计4982.730219万元。

(八)其他事项说明

六、名词解释

预算:指遵循统筹兼顾、勤俭节约、量力而行、讲求绩效和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经法定程序审核批准的国家年度集中性财政收支计划。政府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应当纳入预算,地方各级预算一般不列赤字。

政府预算体系: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共同组成。四本预算保持完整、独立并相衔接,全面反映政府收支总量、结构和管理活动。

一般公共预算: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结余结转资金:指当年预算已执行但工作目标未完成,或者因故未执行,下一年度需要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部门预算:指与财政部门直接发生预算缴、拨款关系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的需要编制的本部门年度收支计划。部门预算的实施,严格了预算管理,增加了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是防止腐败的重要手段和预防措施之一。

国库集中收付:指所有财政性资金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管理,收入直接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支出在支付行为发生时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以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方式支付到收款人或用款单位的现代国库管理制度。

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政府购买服务:指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把政府直接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等事项,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承担,并由政府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向其支付费用。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行政事业性收费:是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有关规定,依照国务院规定程序批准,在向公民、法人提供特定服务的过程中,按照成本补偿和非盈利原则向特定服务对象收取的费用。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报表

详见附件:北京市丰台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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