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及二级单位
北京市丰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

日期:2024-01-31 10:00    来源: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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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丰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

2024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2024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三、支出预算说明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五)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说明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八)其他事项说明

六、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项目支出表

五、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六、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一、财政拨款(含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财政拨款明细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一部分 2024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北京市丰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为行政单位,职责为:

负责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政策法规的组织实施;负责军人转业干部、复员干部、退役士兵的移交安置工作;贯彻落实全区军队转业干部、退役士兵、随军家属及随调家属安置办法及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退役军人教育培训、优待抚恤等工作;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服务管理、待遇保障等工作;组织指导拥军优属活动,承担审核、报批、褒扬革命烈士工作,负责优抚对象的抚恤。

下属事业单位名称为“北京市丰台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负责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的管理工作。

(二)人员构成情况

北京市丰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部门行政编制13人,实际11人;聘用人员(公安系统文职人员、公安系统辅警人员、公安系统交通协管员、法院聘任书记员、聘用制司法警察、其他聘用人员--临时工)0人。

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人。

北京市丰台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事业编制19人,实际18人;聘用人员(公安系统文职人员、公安系统辅警人员、公安系统交通协管员、法院聘任书记员、聘用制司法警察、其他聘用人员--临时工)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三)本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北京市丰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为行政单位,主要任务为:负责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政策法规的组织实施;负责军人转业干部、复员干部、退役士兵的移交安置工作;贯彻落实全区军队转业干部、退役士兵、随军家属及随调家属安置办法及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退役军人教育培训、优待抚恤等工作;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服务管理、待遇保障等工作;组织指导拥军优属活动,承担审核、报批、褒扬革命烈士工作,负责优抚对象的抚恤。

下属事业单位名称为“北京市丰台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主要工作任务为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的管理工作。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收入预算49009.938264万元,比2023年46340.715922万元增加2669.222342万元,增长5.76%。主要原因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卫生健康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收入预算增加。其中:本年财政拨款收入48502.091173万元,比2023年46340.715922万元增加2161.375251万元;本年其他资金收入0万元,与2023年持平0;上年结转结余资金507.847091万元,与2023年增加507.847091万元。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支出预算49009.938264万元,比2023年46340.715922万元增加2669.222342万元,增长5.76%,主要原因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卫生健康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收入预算增加。

(一)基本支出预算1044.000173万元,占总支出预算2.13%,比2023年1067.240134万元减少23.239961万元,减少2.18%。

(二)项目支出预算47965.938091万元,比2023年45273.475788万元增加2692.462303万元,增长5.95%,增加原因为增加了2024年建功第二故乡突出贡献表扬评选工作经费、2024年城连共建工作专项经费预算项目。部门预算项目主要为2024年病故军人一次性抚恤金、2024年自主择业军转干部住房补贴、2024年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医疗保险、2024年伤残军人残疾抚恤金、2024年退役士兵安置经费、2024年义务兵家属优待金经费等。

(三)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

(四)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北京市丰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0个所属单位。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比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增加0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4年预算数0万元,与2023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4年预算数0万元,与2023年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24年预算数0万元,与2023年持平。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北京市丰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政府采购预算总额8.296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8.296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2024年北京市丰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总额38.8800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北京市丰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1家行政单位以及0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56.936853万元。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4年,北京市丰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47个,占本年预算项目47个的100%。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47458.0910万元,占本部门全部项目支出预算47458.0910万元的100%。(注:不含基本支出)

(五)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无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3年底,本部门(包括各下属单位)共有车辆0台,共计0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共计0万元。

(八)其他事项说明

六、名词解释

1、死亡抚恤: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丧葬补助费以及烈士褒扬金。

2、伤残抚恤:反映按规定用于伤残人员的抚恤金和按规定开支的各种伤残补助费。

3、退役士兵安置:反映按规定用于伤残义务兵的一次性建房补助,对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转业士官的安置支出。

4、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反映军队转业干部(含选择逐月领取退役金的军士)教育培训、管理服务、退役金等方面的支出。

5、拥军优属:反映开展拥军优属活动的支出。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报表

详见附件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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