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丰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
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2024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三、支出预算说明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五)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说明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八)其他事项说明
六、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项目支出表
五、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六、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一、财政拨款(含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财政拨款明细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一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北京市丰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简称区卫生健康委)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
1.部门职责
区卫生健康委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市委、区委有关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卫生健康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统筹规划和协调本区卫生健康服务资源配置,拟订并组织实施本区卫生健康发展规划,协调推进卫生健康信息化和统计工作。
(2)负责组织协调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研究拟订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的规划和实施方案及相关配套措施;拟订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
(3)负责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拟订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居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本区卫生应急体系建设和管理;制定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4)组织协调落实关于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组织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5)负责贯彻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等工作,组织执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开展本区药品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
(6)负责本区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本区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
(7)负责本区医疗卫生行业监督管理;组织制定医疗机构及其医疗、康复、护理服务和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的规范、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医疗卫生职业道德规范以及医务人员执业管理规定;建立医疗、康复、护理、公共卫生等服务评价和监督体系;承担鼓励社会力量提供医疗卫生服务的相关管理工作;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8)负责本区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组织监测本区出生人口动态,提出发布本区人口监测预警预报信息建议;组织落实本市计划生育政策。
(9)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本区基层卫生、妇幼卫生、老年卫生、精神卫生的政策措施,指导本区基层卫生、妇幼卫生、老年卫生、精神卫生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和老龄健康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全科医生管理制度;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和健康促进行动;参与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10)参与组织落实在本区举办的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任务。
(11)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科室设置情况
区卫生健康委内设科室共19个,分别为:办公室(审计科)、改革发展办公室(研究室)、行政审批科、医政医管科、中医科(老龄健康科)、基层卫生健康科、医疗保障科(献血办)、家庭发展科、卫生健康权益科(信访办公室)、疾病预防控制科(公共卫生管理科)、中医科(老龄健康科)、法规监督科(环境保护科)、爱国卫生推进科(健康促进科)、干部人事科、财务科、后勤保障科(安全生产科)、党建办公室、工会、团委。
(二)人员构成情况
北京市丰台区卫生健康委(本级)部门行政编制66人,实际58人;事业编制0人,实际0人;聘用人员0人。离退休人员71人,其中:离休3人,退休68人。
(三)本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1.落实强基工程方案
(1)推动丰台中西医结合医院二期工程实现开工;
(2)推动丰台医院南院区打造高端国际医院;
(3)卢沟桥街道、玉泉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申请市区两级经费支持启动新建工作;补齐基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空白点,筑牢医疗卫生服务网底;
(4)推进丰台区心理卫生中心(精防院)、公共卫生大楼选址新建,丰台区妇幼保健院、丰台中医医院规范化达标选址建设,确定丰台康复医院使用630地块建设三级康复医院方案。
2.增强科技信息支撑
(1)实现“智慧家医”管理标准化基础上,为推出“智慧家医”3.0版本打下扎实基础;不断优化“智慧家医”品牌服务,加快智能化诊疗、远程健康监护等“智慧医院”重点技术布局;
(2)搭建丰台区“健康大脑”慢病监管平台,提升丰台区大数据时代健康管理智慧化水平;
(3)着力提高医疗服务效率,在全系统二三级直属医院推行信用医疗,优化患者就医体验。
3.牢固树立宗旨意识
(1)加快普惠托育体系建设,做好托育机构登记备案工作。2023年托位总数2778个,争取到2024年底实现目标托位总数达到5328个;
(2)最大力度发挥丰台区托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区卫生健康委、区教委、区财政局等部门加强沟通协调,优化资源配置,扩大多种性质的普惠性托位供给,力争完成托育服务任务指标;
(3)成功创建国家卫生区,实现公示挂牌。
4.全力抓好安全生产
(1)持续开展安全生产和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开展“我是安全的吹哨人”活动,边检查、边宣传,向社会公布24小时安全隐患举报电话;
(2)推进“丰台区卫健系统视频融合综合治理平台”建设,搭建集中管理平台,突发情况实时监控报警,力争实现早发现,提高安防效能;
(3)全面整改医疗卫生机构历史遗留问题,将医疗建筑完工未进行验收、产权证未办理、危房和违法建筑等问题逐个销账。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收入预算35512.47万元,比2023年38362.56万元减少2850.09万元,降低7.43%,主要由于2023年安排的医疗机构提质增效等一次性投入经费,今年开办费项目已完成,所以本年项目经费收入预算减少。其中:本年财政拨款收入33158.95万元,比2023年38362.56万元减少5203.6万元,主要由于本年度减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经费;本年其他资金收入0万元,与2023年持平;上年结转结余资金2353.52万元,比2023年0万元增加2353.52万元。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支出预算35512.47万元,比2023年38362.56万元减少2850.09万元,降低7.43%,主要由于2023年安排提质增效等一次性投入经费,今年开办费项目已完成,所以本年度项目经费支出预算减少。
(一)基本支出预算2913.39万元,占总支出预算8.2%,比2023年3225.23万元减少311.84万元,减少9.67%。主要由于本年度在职人员减少,所以基本经费减少。
(二)项目支出预算32599.08万元,比2023年35137.33万元减少2538.25万元,减少7.22%,主要由于2023年安排提质增效等一次性投入经费,今年相关开办费项目已完成,所以本年度项目经费支出预算减少。部门预算项目主要包括房屋场所租赁、机构运转、审计服务、绩效评价、法律顾问等日常运转经费以及基本公共卫生、重大公共卫生、公立医院、基层卫生、中医药发展、计划生育等在我委职责范围内的工作经费。
(三)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本单位2024年无事业单位经营支出安排的预算。
(三)上缴上级支出。
本单位2024年无上缴上级支出安排的预算。
(四)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本单位2024年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安排的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无“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北京市丰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200.2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7.6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192.56万元。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2024年北京市丰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总额5520.77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北京市丰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99.71万元。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4年,北京市丰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76个,占全部预算项目76个的100%。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30245.56万元,占2024年本部门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100%。(注:不含基本支出)
(五)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无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3年底,本单位共有车辆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八)其他事项说明
无
六、名词解释
预算:指遵循统筹兼顾、勤俭节约、量力而行、讲求绩效和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经法定程序审核批准的国家年度集中性财政收支计划。政府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应当纳入预算,地方各级预算一般不列赤字。
政府预算体系: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共同组成。四本预算保持完整、独立并相衔接,全面反映政府收支总量、结构和管理活动。
一般公共预算: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指区级预算部门或单位依据职责和事业发展要求,设立并通过预算安排的项目支出在一定期限内预期达到的产出和效果。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报表
详见附件:北京市丰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024年部门预算报表
附件:
主办: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丰台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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