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2024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三、支出预算说明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五)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说明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八)其他事项说明
六、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项目支出表
五、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六、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一、财政拨款(含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财政拨款明细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丰台区委政法委是区委领导和管理本区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共包含事业单位1个(含行政执法机构0个)。(三定方案涉密)。
(二)人员构成情况
截至2023年底,共有行政编制32人,实际28人;工勤编制1人,实际1人;事业编制8人,实际7人;离退休人员16人。
(三)本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加强平安丰台建设,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丰台实践,深化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清理整治,发挥综治中心作用,持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加强法治丰台建设,严厉打击群众深恶痛绝的违法犯罪,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建设高质量丰台法务区,为丰台倍增追赶、合作发展贡献政法力量。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收入预算2653.44247万元,比2023年2338.068368万元增加315.374102万元,增长13.49%,主要原因为上年结转结余资金增加。其中:本年财政拨款收入2427.71021万元,比2023年2338.068368万元增加89.641842万元;本年其他资金收入0万元,与2023年持平;上年结转结余资金225.73226万元,比2023年增加225.73226万元。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支出预算2653.44247万元,比2023年2338.068368万元增加315.374102万元,增长13.49%,主要原因项目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预算1461.20021万元,占总支出预算55.07%,比2023年1374.701356万元增加86.498854万元,增长6.29%,增长原因主要是事业单位人员增加。
(二)项目支出预算1192.24226万元,比2023年963.367012万元增加228.875248万元,增长23.76%,增加原因主要为平安丰台建设项目等市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结转。部门预算项目主要为平安丰台建设经费、铁路护路联防安全经费、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法学会秘书处(综治中心)工作经费等。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丰台区委政法委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0个所属单位。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0万元,比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增加或减少0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4年预算数0万元,与2023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4年预算数0万元,2023年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24年预算数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4年预算数0万元,与2023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4年预算数0万元,与2023年持平。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区委政法委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2024年区委政法委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总额38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区委政法委1家行政单位以及1家所属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82.988315万元。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4年区委政法委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13个,占全部预算项目13个的100%。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966.51万元,占本部门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100%。(注:不含基本支出)
(五)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无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本部门在政府办公区办公,固有资产在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统一核算。
(八)其他事项说明
无。
六、名词解释
预算:指遵循统筹兼顾、勤俭节约、量力而行、讲求绩效和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经法定程序审核批准的国家年度集中性财政收支计划。政府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应当纳入预算,地方各级预算一般不列赤字。
结余结转资金:指当年预算已执行但工作目标未完成,或者因故未执行,下一年度需要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部门预算:指与财政部门直接发生预算缴、拨款关系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的需要编制的本部门年度收支计划。部门预算的实施,严格了预算管理,增加了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是防止腐败的重要手段和预防措施之一。
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预算绩效管理:指在预算管理中融入绩效理念,将绩效目标设定、绩效跟踪、绩效评价及结果应用纳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以提高预算的经济、社会效益为目的的管理活动。预算绩效管理是一种以资金使用绩效为导向的预算管理模式,要求政府部门不断改进服务水平和质量,有效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并成为实施行政问责制和加强政府效能建设的重要抓手,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报表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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