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北京市丰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24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日期:2024-01-31 10:00    来源: 区住建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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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丰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2024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三、支出预算说明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五)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说明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八)其他事项说明

六、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项目支出表

五、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六、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一、财政拨款(含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财政拨款明细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一部分 2024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北京市丰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是区政府工作部门,加挂北京市丰台区重大项目建设协调办公室、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牌子,设副处级行政执法机构1个,为北京市丰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执法大队。

北京市丰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内设科室11个,分别为:办公室、重大项目科、综合项目建设科、工程管理科、建筑节能管理科、建筑行业管理科、征收管理科、征收监督科、棚户区改造科、法制科、财务审计科。

北京市丰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执法大队内设科室5个,分别为:综合科、执法一中队、执法二中队、执法三中队、执法四中队。

北京市丰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主要职责是:

1.贯彻落实国家和北京市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研究本区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重大问题,并提出相应措施。

2.研究拟订本区保障性住房建设、棚户区及危旧房改造年度计划;负责保障性住房和其他政策类住房的建设协调工作;负责棚户区及危旧房改造项目的协调、管理工作。

3.负责本区工程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和工程施工许可。

4.负责本区建筑市场监督管理、规范市场秩序、推动建筑行业发展工作,负责本区权限范围内建筑企业资质审批和监督管理。

5.负责本区权限范围内建设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监管工作;负责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审批管理工作;负责建筑工地扬尘控制的监督检查;参与建设工程质量、施工安全事故调查处理。

6.负责指导本区村镇建筑工程建设工作。负责村镇建筑工程建设的技术服务;组织指导农村危房改造、抗震节能农宅建设工作。

7.负责促进本区建筑节能工作,负责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墙体材料革新和散装水泥发展及管理工作。

8.负责本区房地产开发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区域内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

9.负责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的计划、协调工作,向区委、区政府汇报重大项目建设情况,在职责权限范围内为中央市属在区单位及重点建设项目提供协调和服务工作。

10.负责本区房屋征收与补偿、拆迁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研究解决本区征收拆迁工作中的综合性问题。

11.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北京市丰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执法大队主要职责是:

1.负责集中行使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房屋管理、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管理等领域行政处罚权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

2.负责区住房城乡建设、区房屋管理部门移交相关违法行为线索的立案调查处理及行政执法工作。

3.负责全区相关领域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和跨区案件的查处工作。

4.承担市住房城乡建设执法总队授权或委托的有关行政执法工作。

5.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人员构成情况

北京市丰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部门行政编制73人;事业编制0人,实际66人;聘用人员0人。离退休人员1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4人。

(三)本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实施城市更新和绿色发展。一是完善区重大办议事协调机制,通过“统筹、联动、协调”工作模式,以日常督促、靠前服务保障等工作方式,推动项目落地、实施。二是打通城市更新实施路径。三是持续发展智能建造,推动建筑业绿色低碳转型,积极构建智能建造产业生态圈。

加快城乡融合发展。加快推进城乡结合部地区城市化建设,加快推进一绿地区城市化建设进度,探索二绿地区减量提质发展新路径。继续推进棚改项目净地、土地入市工作,启动一批城中村改造项目。进一步加快推动全区征收、拆迁、腾退在途项目清理。优化区域交通条件,积极推进地铁1号线支线征拆工作,推进新机场线北延建设。拓宽保障性租赁住房筹集渠道,深入挖掘非居住建筑改建保租房项目,推进租房等项目开工建设。

狠抓建筑工程监督管理。持续开展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和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做好辖区内限额以下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服务,健全完善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全面促进行业安全意识提升,保障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同时,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在施工许可等全流程为企业提供优质审批和服务。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收入预算4,796.76万元,比2023年3,991.21万元增加805.55万元,增长20.18%,主要原因是增加上年结转资金收入150万元,增加本年基本经费收入5.55万元,增加本年项目经费收入650万元。其中:本年财政拨款收入4,646.76万元,比2023年3,991.21万元增加655.55万元;本年其他资金收入0万元,与2023年持平;上年结转结余资金150万元,比2023年0万元增加150万元。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支出预算4,796.76万元,比2023年3,991.21万元增加805.55万元,增长20.18%,主要原因是增加上年结转结余项目经费150万元、增加本年基本经费支出5.55万元,增加本年项目经费支出650万元。

(一)基本支出预算2,564.65万元,占总支出预算53.47%,比2023年2,559.10万元增加5.55万元,增长0.22%,基本持平。

(二)项目支出预算2,232.11万元,比2023年1,432.11万元增加800万元,增长55.86%,主要原因是上年结余资金结转至本年支出(丰台区基建项目前期谋划资金)150万元;增加一次性搬家费、保密机房迁移提升费、政务网光缆施工费合计42.92万元;调增部分项目支出额度,主要有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返退款、法律顾问服务费、安全员经费、热线运行保障服务、办公用房租金、物业费等,合计增加607.08万元。部门预算项目主要为丰台区基建项目前期谋划资金、2024年维稳保安服务项目、2024年公共建筑节能绿色化改造技术服务、2024年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返退款、2024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保障性住房设计方案评审专家咨询服务、2024年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2024年预拌混凝土生产质量技术服务、2024年热线运行保障服务项目、2024年物业管理服务费、2024年保密机房迁移提升费、2024年一次性搬家费、2024年政务网光缆施工费、专职安全员(含技术、检查岗)经费、2024年办公用房租金项目、2024年办公设备购置项目、2024年机构运转经费、2024年档案信息管理系统运行维护项目、2024年工程监督指挥平台运维项目、2024年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护服务项目。

(三)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

(四)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北京市丰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1个所属单位。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比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增加或减少0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4年预算数0万元,与2023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4年预算数0万元,与2023年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24年预算数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4年预算数0万元,与2023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4年预算数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加油0万元,公务用车维修0万元,公务用车保险0万元,其他0万元,与2023年持平。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北京市丰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88.1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3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87.81万元。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2024年北京市丰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总额1794.27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北京市丰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1家行政单位以及0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34.66万元。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4年,北京市丰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20个,占全部预算项目20个的100%。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2,082.11万元,占本部门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100%。(注:不含基本支出)

(五)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无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3年底,本部门(包括各下属单位)共有车辆0台,共计0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共计0万元。

(八)其他事项说明

无。

六、名词解释

预算:指遵循统筹兼顾、勤俭节约、量力而行、讲求绩效和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经法定程序审核批准的国家年度集中性财政收支计划。政府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应当纳入预算,地方各级预算一般不列赤字。

一般公共预算: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部门预算:指与财政部门直接发生预算缴、拨款关系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的需要编制的本部门年度收支计划。部门预算的实施,严格了预算管理,增加了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是防止腐败的重要手段和预防措施之一。

“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政府采购: 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政府购买服务:指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把政府直接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等事项,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承担,并由政府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向其支付费用。

预算绩效管理:指在预算管理中融入绩效理念,将绩效目标设定、绩效跟踪、绩效评价及结果应用纳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以提高预算的经济、社会效益为目的的管理活动。预算绩效管理是一种以资金使用绩效为导向的预算管理模式,要求政府部门不断改进服务水平和质量,有效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并成为实施行政问责制和加强政府效能建设的重要抓手,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报表

附件:北京市丰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24年部门预算报表


附件:北京市丰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北京市丰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24年部门预算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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