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丰台政务服务管理局
2024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2024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三、支出预算说明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五)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说明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八)其他事项说明
六、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项目支出表
五、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六、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一、财政拨款(含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财政拨款明细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一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1.机构设置:北京市丰台区政务服务管理局(简称区政务服务局),为区政府工作部门,正处级行政机关。共设置5个内设科室:办公室、体系建设科、行政审批服务科、政府信息公开科、驻区单位服务科。
区政务服务局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1个,为北京市丰台区政务服务运行保障中心。
2.主要职责:
(1)负责统筹推进本区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组织开展重大问题调查研究。研究拟订改革规划、计划和相关措施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改革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协调、指导、督促各街乡镇、各部门落实改革重大任务。
(2)负责协调推进本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负责组织推动政务服务方式创新。强化在职责权限范围内服务中央市属在区单位的职责。负责政务服务事项规范管理,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集成化。
(3)负责本区“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统筹规划政务服务“一张网”建设。协调推进本区与北京市政务服务平台之间的信息共享与业务协同。负责研究搭建本区政务服务信息化系统,承担区政务服务中心的电子政务建设和管理工作。
(4)研究制定区政务服务中心运行机制、办事流程和管理措施,并组织实施。研究确定入驻部门、事项及人员,提出整合优化、调整规范的意见建议。
(5)负责纳入区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受理、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
(6)负责受理区政务服务中心各类举报和投诉,协助相关职能部门做好调查处理工作。
(7)负责进驻部门行政服务效能的监督评价;对进驻工作人员进行管理、考核、培训等。
(8)负责指导部门、街道(地区)、乡镇、社区(村)政务服务机构的标准化建设和业务规范化建设。
(9)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本区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依法协调受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获取区政府信息的申请。组织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信息化、标准化建设。统筹协调本区政府系统政务公开渠道建设工作。
(10)负责联系并指导协调本区有关部门和街镇,对驻区中央国家机关、中央在京企事业单位、市级机关、市属企事业单位、驻区部队及驻区外埠驻京机构开展相关服务工作,并督促检查工作落实情况;负责与外省、外区的联系协调,持续推进高频事项“跨省通办”“跨区通办”。
(11)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人员构成情况
区政务服务局行政编制23人,实际20人;事业编制20人,实际12人;区党群服务中心编制10人,实际8人。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退休1人。
(三)本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1.聚焦会客厅建设,强化品牌意识。加强丰台区政务服务中心党建协调委员会建设。聚焦优化营商环境、区政务服务中心重点难点问题,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促进中心各部门的深度融合发展。
2.聚焦群众满意,提升服务水平。加强街镇网络环境硬件建设,积极推进区级个人高频事项下沉街镇就近办理。加强针对办事堵点的数据分析研究,对典型集中问题提前研判,将破解问题的关口前移,用一件事解决一类问题。
3.聚焦企业需求,打造精准服务。全面推广实施“一业一证”改革,推广“一件事”集成服务,聚焦高频事项,建立健全服务体验优化机制。
4.聚焦园区建设,完善服务体系。围绕重点产业功能组团,找准政务服务助力点,打造个性化企业服务“先丰站”,为园区重点企业提供优质的政务服务及政策服务。
5.聚焦科技赋能,促进业务协同。丰富智慧政务数据平台应用场景,依托全市电子证照互通互认推进工作,推出更多“一证(照)通办”应用场景。
6.聚焦政策服务,推动阳光政务。持续发挥丰台区“政务服务面对面”“社会观察员”“百强企业体验行”等活动作用,从“用户视角”发现政务服务中的隐形问题,建立日常沟通和问题反馈机制。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收入预算5139.678249万元,比2023年3578.254834万元增加1561.423415万元,增长43.64%,主要原因一是建立医保社保“大综窗”受理模式,整合医保、社保办理事项,将原40个专区窗口优化为15个综合窗口,实现“一窗受理、综合服务”;二是“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软硬件设备原厂质保陆续到期,需购买续保服务,保障区街政务服务中心平稳运行。其中:本年财政拨款收入5139.678249万元,比2023年3578.254834万元增加1561.423415万元;本年其他资金收入0万元,与2023年持平;上年结转结余资金0万元,与2023年持平。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支出预算5139.678249万元,比2023年3578.254834万元增加1561.423415万元,增长43.64%,主要原因一是建立医保社保“大综窗”受理模式,整合医保、社保办理事项,将原40个专区窗口优化为15个综合窗口,实现“一窗受理、综合服务”;二是“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软硬件设备原厂质保到期,需购买续保服务,保障区街政务服务中心平稳运行。
(一)基本支出预算1281.887452万元,占总支出预算24.94%,比2023年1329.669741万元减少47.782289万元,减少原因为在职转退休人员增加。
(二)项目支出预算3857.790797万元,比2023年2248.585093万元增加1609.205704万元,增长71.57%,增加原因一是建立医保社保“大综窗”受理模式,整合医保、社保办理事项,将原40个专区窗口优化为15个综合窗口,实现“一窗受理、综合服务”;二是“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软硬件设备原厂质保到期,需购买续保服务,保障区街政务服务中心平稳运行。部门预算项目主要为综窗人员队伍建设服务、丰台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方监管服务、大厅日常办公经费、丰台区政务服务中心信息化软硬件质保续保服务、丰台区政务服务中心信息化运行支撑保障服务、丰台区政务服务中心信息应用系统安全服务、区政府网站运维管理服务、丰台区政务公开规范化监督检查服务、街镇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及“好差评”评估检查服务、聘请法律顾问服务、政务公开专项办公经费、“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指示,构建新发地品控体系”主题外埠驻京机构特色农副产品展览展示活动、京津冀协同发展丰台区青年创新创业会客厅日常运行经费、微信公众号运维维护服务、固定资产管理服务、保密机房UPS电源购置、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社区工作者体检经费等。
(三)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
(四)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区政务服务局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1个所属单位。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与2023年持平。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4年预算数0万元,与2023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4年预算数0万元,与2023年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24年预算数0万元,与2023年持平,本单位公务用车统一由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进行管理。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区政务服务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550.87779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543.877797万元。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2024年区政务服务局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总额3694.045797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区政务服务局1家行政单位以及0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67.009486万元。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4年,区政务服务局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18个,占全部预算项目18个的100%。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3857.790797万元,占本部门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100%。(注:不含基本支出)
(五)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无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固定资产归丰台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管理,由丰台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统一进行公开。
(八)其他事项说明
无
六、名词解释
预算:指遵循统筹兼顾、勤俭节约、量力而行、讲求绩效和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经法定程序审核批准的国家年度集中性财政收支计划。政府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应当纳入预算,地方各级预算一般不列赤字。
一般公共预算: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政府购买服务:指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把政府直接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等事项,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承担,并由政府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向其支付费用。
“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报表
附件:北京市丰台区政务服务管理局2024年部门预算报表
主办: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丰台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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