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财政《关于开展2020 年度部门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为深化决算公开,进一步提高预算执行透明度,强化社会监督,促进依法理财,丰台区统计局按照要求完成2020年部门决算公开工作。
统一思想,高度重视。依据《预算法》:“经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的部门预算、决算及报表,应当在批复后二十日内由各部门向社会公开”。依据《条例》:“各部门所属单位的预算、决算及报表,应当在部门批复后20日内由单位向社会公开。”我单位部门决算经区财政批复后报党组会审议,通过后向社会公开。
严核数据,完善指标。为确保公开内容完整、真实、准确,公开内容经过本部门审核、局党组会审议及主管部门三级审核,包括:部门决算报表12张,部门决算说明三部分。决算说明内容详细充分,深入分析预决算对比情况,切实做到说明依据明晰,解释合理合规,避免产生歧义,确保说明质量。
严格公开程序,做好舆情管控。严格按照区财政“统一时间、统一格式”的要求,在相关网站向社会公开。预算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状态,内容一经公开,不能随意撤回,并主动回应社会关注问题,避免公众误解,切实履行好财务信息公开的责任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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