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我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北京市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要求,坚持守正创新,在高质量组织开展预算绩效评价工作的基础上实现三个首次:
首次开展重点专项事后绩效评价。聚焦丰台区涉企奖励政策和“疏整促”资金,开展系列政策和多项资金的事后绩效评价工作。
首次实现以街乡镇为主体自行开展成本绩效工作全覆盖,并试点推进区属部门为主体开展成本绩效分析工作。选取区卫建委、区残联和区农业农村局开展部门成本绩效分析项目3个。
首次开展部门自评检查。在对全区各部门上报的自评材料全面检查的基础上,开展重点抽查工作并发布《部门绩效自评问题清单》,让预算绩效自评成为各部门发现问题的“显微镜”和“放大镜”,进一步压实部门预算支出责任,提高部门绩效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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