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校:
北京市小学市级“三好学生”、“先进班集体”的评选工作对推动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历年来受到全社会的广泛关注。根据市教委《关于组织做好2021-2022学年度北京市小学市级“三好学生”、“先进班集体”评选备案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现将我区评选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评选依据
按照附件1《北京市中小学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京教德〔2009〕2号)的相关要求组织评选。
二、申报方式
1.市级“三好学生”
各校评选工作结束后,填写《三好学生名册》电子版(附件2,只交电子版),并于3月1日前通过办公网发至基教一科邮箱。没有上传《三好学生名册》电子版的学校将无法参加资格审查。
请各校于3月14日、15日携《北京市小学三好学生登记表》(附件3,一式二份,双面打印,班主任的签名手写,不得更改表格原有样式,不交电子版)和本届学生三年的区级三好学生审批表到教委405进行资格审查。
“学业成绩”部分,科目一栏请按照《小学生综合素质发展评价手册》的学科顺序填写,成绩一栏按照学籍卡上的成绩填写优秀,良好,合格,待合格;
“公示结果及学校意见”一栏请注明“公示结果无异议”并加盖公章;
2. “先进班集体”
每校限报1个班级(设立分校的学校,可以按照本校和不同分校分别报1个班级),多报者无效。被推荐的优秀班集体须填写《北京市小学先进班集体登记表》(附件4正反面打印一式二份,上交纸质版和电子版)、《北京市小学先进班集体名册》(附件5上交电子版),上交2000字以内的申报材料,总结以班级为单位在“三爱三节”“家校合作”“文明礼仪”等方面落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经验做法(上交纸质版和电子版)。3月14、15日前报至教委507。基教一科将组织专家对各校推荐的班集体材料进行评审并确定上报名单。
三、评选要求
1.加强文件学习和宣传,严格按程序组织做好评选工作
小学市级三好学生评选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关系到学生全面健康发展、关系到教育公平和社会和谐,社会关注度高,影响面广。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做好三好学生评选的组织工作,要认真部署本校市级三好学生、先进班集体的评选工作。
学校校长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带领学校负责评选工作的同志认真学习有关文件精神,掌握市级三好生的评选条件和办法,根据本年度六年级学生的具体情况制定出相应的评选工作纪律,并在学校显著位置设立专栏,公示市级“三好学生”、“先进班集体”的评选条件和工作程序。
各学校同时要将三好学生的评选条件、评选程序在参评年级师生中进行广泛宣讲,周知到每一位教师、每一位学生、每一位家长。
学校要严格执行评选程序,符合条件的学生均有资格参评,对候选人投票结果应当现场公布,班级需将推荐候选人、投票结果等情况上报学校学生管理部门。
2.建立监督机制,确保评选工作规范有序
小学市级三好学生、先进班集体的评选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执行评选程序,各学校在评选工作中要加强对评选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对弄虚作假者,严肃处理。
各学校在评选时间内要设有专人负责评选的咨询接待工作,妥善处理家长及有关方面的来电来访。对评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情况要认真核实,及时反馈给学校主管部门、年级组、班主任和学生家长,及时沟通、化解矛盾,实事求是地解决问题。
3.做好突出典型的宣传,发挥评选的激励作用
各学校要充分调动学生的主动参与性,通过学生参与评选工作达到使学生受教育的目的。各学校要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宣讲三好学生、先进班集体的典型事迹,为学生树立同伴榜样;树立各年级班级教育管理工作的先进典型,发挥先进班集体评选对班主任工作的激励、引导与示范作用。
丰台教委基础教育一科
2022年1月17日
附件1:北京市中小学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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