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
关于做好辖区内非学科类存量校外培训机构培训许可核发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4-04-19 13:40    来源: 区教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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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非学科校外培训存量机构:

2022年11月30日,教育部等十三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规范面向中小学生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的意见》后,“双减”工作市、区两级专班分别出台了落实工作方案和实施工作方案,就规范面向中小学生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工作,形成了上下贯通的制度体系。

2024年3月中旬至4月初,《北京市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试行)》、《北京市体育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试行)》、《北京市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机构设置标准”)相继出台,为非学科类校外培训的行业准入,提供了政策依据。根据“双减”工作市级专班要求,我区近期将集中开展非学科类存量校外培训机构的培训许可核发工作,2024年4月底基本完成审批5月份进行相关查缺补漏,未取得培训许可的机构后期将启动专项治理工作。

为做好集中培训许可核发工作,请本辖区内非学科类存量校外培训机构按照行业主管部门出台的《机构设置标准》,准备申请材料(相关要求见附件),于2024年4月22日-30日(除27日外)每日上午9:00-11:30,到丰台区教委西大厅(望园东里26号)窗口申请办理。

文化艺术类机构咨询电话:

63816431(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

体育类机构咨询电话:

63830744(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

科技类机构咨询电话:

83656385(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

附件1.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相关材料

2.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相关材料

3.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相关材料

                  丰台“双减”工作区级专班办公室

2024年4月19日


附件1: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材料

附件2: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材料

附件3: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材料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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