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在2016年度丰台区各委、办、局和各街、乡、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基础上编制。
全文包括2016年丰台区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重点工作情况、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以及主动公开、回应解读、依申请公开(含不予公开、收费及减免)、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举报等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数据。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北京丰台”网站(www.bjft.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丰台区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四环南路64号一层东侧;邮编:100071;电话:63835620;电子邮箱:xxgk@mail.bjft.gov.cn)。
一、重点工作情况
(一)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强化政务公开制度建设。按照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京办发〔2016〕24号)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京政办发〔2016〕26号)等文件要求,我区制发了《丰台区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内容涉及深化改革、促进经济发展、民生改善、助力政府建设等6个方面共58项内容,在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公众参与等各环节实现新突破,不断增强公开实效,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建立了依申请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制度。把依申请公开作为检验依法行政情况的重要方式,作为行政机关加强自我监督、自我提升的重要手段,建立依申请公开促进依法行政个性问题工作建议制度和共性问题通报制度。对依申请公开发现的依法行政方面的个性问题,及时提出工作建议,加强跟踪调研,及时了解采纳情况,促进工作建议向成果转化。对共性问题,向全区通报,提出整改要求。
制定政务公开清单。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在全市公布的《北京市重点领域政务公开三级清单》内容,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按照“覆盖全面、层级明确、标准清晰、有序深化”的工作思路,建立政务公开区、街道(乡镇)两级清单制度。其中区级44个领域339条目录信息1832项内容标准、街道(乡镇)级13个领域61条目录信息249项内容标准,持续深化公开范围和内容,规范完善公开依据和标准,进一步提升全区各级行政机关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区、街乡镇两级清单于12月30日在区政府网站集中公布。
(二)解读回应工作实现新突破
重大舆情回应实现“及时回应、协同联动”。我区建立健全了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机制,密切关注重要政务舆情,加强分析研判,区别不同情况,进行分类处理,通过网上发布消息、召开新闻发布会、接受媒体专访等形式及时予以回应,针对政务舆情回应“工作理念不适应、工作机制不完善、舆情回应不到位、回应效果不理想”的现实问题,寻找解决方案。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开设“社会热点”栏目,通过该栏目及“北京丰台”官方微博对涉及本区的重大事件、舆论热点和市民关心的问题,进行及时发布,回应公众关切。区政府门户网站共发布回应社会热点信息34条、“北京丰台”官方微博发布回应社会热点微博22条。
解读回应平台实现“权威发布、全媒融合”。我区积极推进主要负责人2016年解读重要政策措施工作。充分运用微平台进行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做好“北京丰台”政务微博运维工作,“丰台发布”微话题实时发布相关政策及重大活动信息2100余条。例如2016年6月份,我区同市委宣传部、市环保局联合举办的“清洁空气在行动”丰台宣传报道活动,丰台区区长冀岩同志出席活动,并介绍了丰台区落实“清洁空气行动计划”工作进展、亮点和成效。一年来,区领导共召开8次新闻发布会,对我区整体发展规划、思路与举措以及其他重要政策进行解读,新京报、北京晚报、北京日报等媒体进行专题报道。
(三)加强机制保障建设,夯实公开工作基础
强化依申请公开工作指导。一是组织“依申请公开”专项整改工作部署培训电视电话会议,对全区60个行政机关的主管领导、科室负责人和具体工作人员进行了全面培训,并对十项常见问题进行了重点讲解;二是建立轮训机制,组织各行政机关到区政府信息公开大厅进行交流学习;三是针对个别单位出现的个别问题,采取上门指导、电话沟通交流等方式进行培训。
强化绩效管理和考核监督。一是将政务公开直接纳入区政府绩效考核。考核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组织管理等三方面工作,共设置19项指标;二是对依申请公开作为专项进行重点检查。8月份,对全区各单位依申请公开工作进行了两次全面检查和重点抽查,并对检查结果进行了两次通报,检查结果纳入绩效考核内容;三是继续坚持月度通报的方式,督促各行政机关做好各方面工作。
强化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常态化监管。通过建立全区检查及督查落实体系和将网站检查结果列入全区绩效考核方式,加强管理机制建设;制定《丰台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考评实施细则》,并以此指导全区网站内容建设工作;建立第三方评估机制,每个季度对全区59家政府网站进行检查抽查,定期通报检测报告和整改结果,“不回应、不及时、不准确、不使用”的问题得到解决,消除了“僵尸网站”、“睡眠网站”现象,有效提升了全区网站内容建设和管理水平。
抓好教育培训。制定区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培训工作方案,开展分级分层组织、对象全面覆盖、形式丰富多样的培训活动。其中,区政府举办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培训,培训工作人员210余人次,实现对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乡镇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领导、工作机构负责人和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全覆盖。
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一)围绕深化改革推进公开
推进权责清单信息公开。督促各相关部门细化行政权力运行各环节对应的责任事项,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完善权力运行机制、优化权力运行流程,权责已通过 “北京丰台”网站向社会公布。
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对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及时公开并更新。发布了《丰台区食品药品安全三年行动计划解读》。通过搜索公众号“丰台食药”、扫描二维码添加关注。平台内设“食药动态”、“许可需知”、“下架信息”等模块。政务服务中心把“丰台食药”微信二维码也加入到办理食品经营许可一次性告知单的温馨提示中,群众可以一扫便能看到食品经营许可的办理流程,保证群众能得到及时了解办理过程。
推进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公开。一是主动接受新闻舆论和社会大众的监督,高度重视新闻媒体报道和反映的相关问题,对重大问题,抓紧调查处理并向公众公开相关信息,每月在丰台区安监局网站上发布安全生产事故情况;二是坚持做好执法检查信息公开,在丰台区安监局网与“北京丰台”网站进行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许可信息公开。截至目前,已公开相关执法检查、行政处罚、行政许可信息和政务动态约900余条;三是进行安全信息预警,遇恶劣天气可能影响生产安全时,通过手机短信平台向全区危险化学品企业进行提示,提醒做好相关安全生产工作并提出相关要求,截至目前已发送相关短信3000余条,特别是在烟花爆竹监管时期,让零售网点在第一时间了解相关安全信息,及时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推进产品质量监管执法信息公开。及时公开产品质量监督年度工作计划、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
推进旅游市场监管信息公开。对北京西站南广场、北京南站、重点景区点、100余家宾馆饭店开展联合检查。发布监督检查信息10条。发放正规的“一日游”宣传册10000余册。对“音乐公路”等老百姓关心景点进行宣传报道。
推进企业信用信息公开。“丰台区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网”二期已按计划完成,信用信息网以北京市企业信用信息网数据为依托,共有辖区内市场主体66万余户次,其中开业主体20.8万户,信息量1000余万条。包含33个部门的警示信息以及良好信息、提示信息和许可资质信息。
做好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相关信息公开工作。印发《丰台区落实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工作监督实施方案》,开展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权力清单梳理工作,各成员单位依职责全部按要求公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将打击侵权假冒“两法衔接”信息平台数据全部录入。
推进服务企业信息公开。及时公开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审批信息。
(二)围绕促进经济发展推进公开
推进创新发展有关情况的公开。发布“十三五”时期丰台区科技发展规划、区级孵化器和众创空间认定管理办法。建立“零工社区”线上线下相结合的高端智力共享平台,全面推进双创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有效释放科技人才创新活力,构筑共享经济下科技创新生态圈。建立企业家顾问委员会,开展第十二批海外高层次人才申报会,开展现代服务业中小企业创业孵化试点项目征集等信息公开工作。通过政府网、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及时公开丰台园外籍人才出入境政策措施、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相关项目征集等信息。
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PPP)信息公开。收集管理区级PPP项目信息,将项目信息按时录入PPP综合信息平台,跟踪PPP项目推进情况,同步做好PPP项目信息维护及更新。通过平台公布“丰台区河西有轨电车T1T2项目”、“丰台区河西第三水厂项目”、“丰台区生活垃圾循环经济园餐厨厨余垃圾处理厂项目和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厂项目”等信息,确保企业单位及时了解掌握PPP相关政策动态。
推进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印发《丰台区整合建立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施方案》,推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据公开。
推进国有企业运营监管信息公开。依法公开国有资本运营情况,及时公布国有资产监管制度,及时公开区属企业改制重组、董事会建设、企业领导人员职务变动和外部董事调整等信息。
(三)围绕民生改善推进公开
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一是印发《丰台区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2016年修订)》的通知(丰政发〔2016〕21号);二是公开建设项目审批评价信息343件(其中环境影响报告书10项、环境影响报告表109项、环境影响登记表224项);公开建设项目验收信息132件;三是公开辐射类建设项目验收信息25件;四是公开行政执法类信息280条。
推进社会救助信息公开。按月公开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相关信息,按季度公开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开展情况。各居(村)办公所在地专门设立户外政务公开栏和居(村)务公开栏对低保人员进行公示。
推进就业创业信息公开。印发《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丰政发〔2016〕8号),加大就业帮扶力度,促进疏解转移就业。推进“互联网+就业”模式创新,建立覆盖7万家企业的就业失业动态监测平台、覆盖145万户籍人口的人力资源信息管理服务系统,实现“一点受理、多点查询、实时更新”的就业监测、查询、统计和就业服务。推进“两网进社区(村)”工程,实现市级职业介绍子系统、人力资源信息管理服务系统覆盖80%的社区、村,实现一般公共就业服务不出社区、村即可办理。与首经贸大学、中关村科技园区丰台园科技创业服务中心签订三方战略合作协议,在促进大学生创新创业方面进行长期密切合作。
推进棚户区改造信息公开。建立保障性住房政务信息公开常态化机制,每月定期公示保障房建设进度。制定了《丰台区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整治工作宣传工作方案》,并邀请区级及市级主流媒体开展宣传报道。报道内容既包括丰台区棚改工作的主要特色、主要做法,也包括东铁营、看丹村、张家坟村等重点项目的开展情况。集中宣传报道原创、转发文章、视频约100余条,取得良好效果。
推进教育信息公开。系统公开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义务教育划片工作程序、内容、结果,随迁子女入学办法、入学流程、证件要求和办理方式,接受社会监督。
推进医疗卫生信息公开。推进分级诊疗信息公开,专题发布和解读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年度重点任务。进一步展示改善服务创新成果,提高医疗服务水平,切实改善人民群众看病就医感受。
(四)围绕政府自身建设推进公开
完善政府会议开放制度。将推进会议开放作为决策公开的重要抓手,建立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列席区政府常务会议工作办法。积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列席如“丰台区政府召开第85次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丰台区政府常务会议部署空气重污染橙色预警应对工作”等区政府政府常务会议,并且相关内容在“北京丰台”政府网站进行专题报道。
推行重大民生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制度。在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事项做出前,积极引入民意调查方式,扩大公众参与。对于丰台区“十三五”时期就业和社会保障发展规划编制等重大事项,邀请清华大学、中央财经大学、盛世多维公司开展专题研究,通过网站向服务对象、普通市民征求意见建议,并根据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修改完善,确保规划编制科学合理。在网站栏目中设立“意见征集”专栏,就“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有序疏解非首都功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经济领域重点改革”等方面广泛征求民意。
推进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分别公开了201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预算草案报告、区级2015年决算(草案)报告。92家部门预算单位、91家部门决算单位按“统一时间、统一格式”的要求在“北京丰台”网站、丰台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和各单位门户网站进行公开,公开内容更加全面,从简单的收支报表扩展到“三公”经费支出、区县本级汇总
“三公”经费支出、行政经费支出以及按经济分类科目列报的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全覆盖。
三、信息公开数据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16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4443条。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929条,制发规范性文件2198件。
(二)重点领域公开情况
2016年,主动公开重点领域政府信息4486条。其中:主动公开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信息194条;主动公开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计划、项目开工和竣工情况,保障性住房的分配和退出等信息420条;主动公开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专项检查整治等信息294条;主动公开环境核查审批、环境状况公报和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等信息460条;主动公开生产安全事故的政府举措、处置进展、风险预警、防范措施等信息639条;主动公开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和收费标准调整的项目、价格、依据、执行时间和范围等信息2条;主动公开本市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中的警示信息和良好信息等信息3条;主动公开政府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结果等信息24条;主动公开行政机关对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进行监督管理的信息1344条;主动公开市人民政府决定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1106条。
(三)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41914条;通过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16990条;通过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4144条;通过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3282条。
区政府信息公开大厅累计接待公众咨询查阅270人次,复印和打印文件295页。
(四)回应解读情况
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297次。包括,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34次(区政府及区政府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24次)。政府网站在线访谈7次(区政府及区政府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6次)。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107篇;微博微信回应事件93次;其他方式回应事件2291次。
(五)依申请公开情况
1.收到申请数。
全区申请总数为862件。其中,当面申请347件,占总数的40.26%;通过互联网申请49件,占总数的5.68%;以传真形式申请2件,占总数的0.23%;以信函形式申请464件,占总数的53.83%。
2.申请办结数。
共办结813件,其中:按时办结794件,延期办结19件。
3.申请答复数。
已到答复期的申请(含2015年年度结转申请)全部按期答复,共答复了813项,其中:
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14件,占总数的1.72%。
同意公开答复数254件,占总数的31.24%;
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26件,占总数的3.20%;
不同意公开答复数54件,占总数6.64%;
其中:
涉及商业秘密1件;
涉及个人隐私1件;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47件;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5件;
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75件,占总数的9.23%;
申请信息不存在数356件,占总数的43.79%;
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28件,占总数的3.44%;
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6件,占总数的0.74%。
4.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全区各行政机关共收取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检索、复制、邮寄等费用175.1元。
(六)复议、诉讼和举报情况
按照《条例》第33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收到举报的机关应当予以调查处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1.行政复议。
全区各行政机关受理有关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申请34件。其中:维持行政机关具体行为的27件,被依法纠错的4件,其他情形的3件。
2.行政诉讼。
区政府发生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行政诉讼案件75件。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的69件,被依法纠错的2件,其他情形的4件。
3.举报。
全区未发生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举报投诉。
(七)机构建设及保障培训情况
2016年,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为42个,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56个: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180人,其中,专职人员数25人,兼职人员数155人,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4.1万元;全年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
作会议或专题会议141次,举办各类培训班94次,接受培训4488人次。
四、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经过不懈努力,我区的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社会公众对于政府信息公开透明的需求相比仍然存在诸多需要改进和加强的方面。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政策解读、回应公众关切的力度需进一步提高;三是政务公开统筹推进工作仍需加强,工作机制仍需强化;四是监督指导培训方面工作需进一步强化。
(二)2017年改进措施
一是继续深化公开内容,按照《丰台区重点领域政务公开清单》要求,深化围绕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回应公众关切等方面进一步深化公开内容;二是进一步主动解疑释惑,在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公众参与等各环节实现新突破;三是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完善规章制度,保证政务公开工作有序推进;四是加强督查考核培训指导力度,加强依申请公开业务培训指导工作,严格绩效管理,突出责任落实,提升考核效力,进一步提高全区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丰台区人民政府
二〇一七年三月
丰台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
||
(2016年度) |
||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44443 |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929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2198 |
(二)重点领域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4486 |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
其中:主动公开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信息数 |
条 |
194 |
主动公开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计划、项目开工和竣工情 况,保障性住房的分配和退出等信息数 |
条 |
420 |
主动公开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专项检查整 治等信息数 |
条 |
294 |
主动公开环境核查审批、环境状况公报和重特大突发环境 事件等信息数 |
条 |
460 |
主动公开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及处理情况、国有资金占控 股或者主导地位依法应当招标的项目等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生产安全事故的政府举措、处置进展、风险预警、 防范措施等信息数 |
条 |
639 |
主动公开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批准、征收集体土地批准、 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公示、集体土地征收结案等信息 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和收费标准调整的项目、 价格、依据、执行时间和范围等信息数 |
条 |
2 |
主动公开本市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中的警示信息和良好信 息等信息数 |
条 |
3 |
主动公开政府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结果等信息数 |
条 |
24 |
主动公开行政机关对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 事业单位进行监督管理的信息数 |
条 |
1344 |
主动公开市人民政府决定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数 |
条 |
1106 |
(三)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41914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6990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4144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3282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
次 |
297 |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34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24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7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6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107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93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2291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862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347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2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49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464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813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794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19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813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14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254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26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54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1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1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47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5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75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356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28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6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34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27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4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3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75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69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2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4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元 |
175.1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42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56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180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25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155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4.10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141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94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4488 |
附件:
主办: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丰台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网站标识码:1101060001 京ICP备20013709号
京公网安备1101060206003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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