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19年,丰台区政府办公室按照丰台区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认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法定义务,按照《丰台区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全面加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把公开透明作为政府工作的基本制度,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以公开促公正,提升政府执行力、公信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现将具体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19年,通过丰台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信息66条。其中,规划计划2条,业务工作动态51条,规范性文件2条,其他文件11条。落实区政府工作部署,在丰台区人民政府网站对外公布经批准的预算、决算,做好本部门预决算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1.依申请公开情况

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收到申请总数为470件。其中,当面申请198件,占总数的42.1%;通过传真申请2件,占总数的0.4%;通过互联网申请92件,占总数的19.6%;以信函形式申请178件,占总数的37.9%。共办结490件,其中:按时办结286件,依法延期办结204件。已到答复期的申请(含2018年年度结转申请29件)全部按期答复,共答复了490项,其中:

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8件,占总数的1.6%

同意公开答复数90件,占总数的18.4%

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0件,占总数的0%

不同意公开答复数48件,占总数9.8%

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103件,占总数的21%

申请信息不存在数237件,占总数的48.4%

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4件,占总数的0.8%

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0件,占总数的0%

2.行政复议、诉讼及举报情况

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受理有关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申请10件。其中:维持行政机关具体行为的9件,被依法纠错的0件,其他情形的1件。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发生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行政诉讼案件11件。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的7件,被依法纠错的0件,其他情形的4件。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发生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举报投诉4件。

(三)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情况

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围绕“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是发布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的公开平台,也是加强重点政府信息管理的管理平台”的定位,牢牢把握“专栏姓专”的特点,按照《条例》、《规定》的要求,并结合丰台区实际情况,编制了《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19版),进一步规范与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规范化,标准化,确保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进行。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19年丰台区政府门户网站改版,区集约化平台与市集约化平台实现对接,到2020630日逐步完成本区主动公开历史数据全部迁移至区集约化平台。同时,区政府办按要求及时进行公开信息的更新维护,第一时间公布丰台区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和市、区相关最新政策。

(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及教育培训情况

区政府办联合区政务服务管理局组织召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区级部门和街乡镇的分管领导和业务骨干参加培训。邀请市政务服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处专家结合《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修订情况等详细讲解公开业务。同时区政府办也不定时组织内部工作人员《条例》内容,熟悉业务流程,提升业务水平。

(六)市和区人民政府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

区政府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新状况良好,未发现重大问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2

2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行政检查

0

0

0

行政确认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万元,保留四位小数)

政府集中采购

9

56.225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05 

58

0

0

0

8

47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0

9

0

0

0

0

29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9

40

0

0

0

0

99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1

0

0

0

0

0

1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6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94 

2

0

0

0

7

10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4 

2

0

0

0

0

6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252

23

0

0

0

1

276

(七)总计

416

67

0

0

0

8

49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9 

0

0

0

0

0

9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9

0

0

1

10

2

0

0

1

3

1

0

0

3

4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数量仍然不足,信息公开内容广度和深度有待进一步增加。

二是政府信息公开方式上还比较单一,信息公开形式有待进一步拓展,文字内容较多,图片信息较少。

三是政务公开内容保障不力,个别部门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不到位,不能按时提供政务公开的相关内容,影响了政务公开的全面及时。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提高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优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栏目,围绕区政府工作报告、“放管服”改革、三大攻坚战等内容认真梳理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清单,建立重点领域内容保障目标责任机制,层层压实责任,确保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二是创新工作思路和方式。加强平台建设,拓宽公开载体,以受众视角为切入点,着力在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审美性、互动性上做文章,创造更加丰富的信息公开形式,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水平。

三是进一步树立政务公开意识,增强与主责单位和专业机构的广泛交流,争取智力支持。同时充分了解和运用信息传播规律,掌握好信息公开的速度、态度、深度、温度和尺度,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理论和业务水平,凝心聚力做好政务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专栏网址: http://www.bjft.gov.cn/ ,如需了解更多政府信息,请登录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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