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丰台区教育委员会(以下简称“区教委”)编制的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本单位落实《丰台区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组织机构、制度建设和渠道场所、教育培训等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不足及改进措施等内容。
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自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丰台区教育委员会办公室联系(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望园东里26号;邮编:100161;电话:010-63625736;电子邮箱: jwxxgk@jw.ftedu.cn)。
一、概述
2018年,区教委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按照区委、区政府统一要求和部署,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以下统称“五公开”),加强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问题,扩大公众参与度,充分发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的作用,认真履行部门职责,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落实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区教委根据《北京市丰台区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内容要求,认真落实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
(一)加强领导,完善机制
调整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机构,持续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进一步推动我委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持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部门与相关业务部门的沟通与联系,努力提高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2018年,区教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开展顺利。
(二)明确分工,落实责任
根据丰台区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结合重点领域公开要求,梳理我委信息公开工作任务,将公开任务分解至具体科室和部门,明确任务,落实责任。进一步完善信息发布保密审查等程序,在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的同时确保信息安全。
(三)强化培训,提升水平
积极参加市区两级业务培训,并及时开展内部培训,传达学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要求及文件精神,解读政府信息公开流程和工作规范。强化在业务办理过程中的沟通与事后总结交流,加强业务科室对政府信息公开范围、流程的了解,不断提高信息公开业务水平。
(四)推进公开,加强解读
2018年,区教委持续推进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公开,继续利用网站、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报刊等新闻媒体及时发布、宣传教育政策、措施。及时公布丰台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片区和招生计划,公开《丰台区2018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实施意见》《丰台区2018年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证明证件材料审核实施细则》等文件。继续指导学校(幼儿园)通过在村委会、社区、学校(幼儿园)门口和学校网站等处张贴海报,公示幼儿园、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信息等形式,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方便群众及时了解相关信息。
在推进相关政策公开的同时,同步跟进政策解读。2018年,对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学前三年行动计划和校外培训机构治理方案等及时发布解读信息,方便群众加深对政策的了解。
二、主动公开情况
2018年,区教委按照《条例》第9至12条规定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范围,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做到公开信息及时、规范、准确。
2018年,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6条,通过教委门户网站发布信息400余条,通过微博、微信发布信息1700余条,通过其他媒体发布信息20700余条,全文电子化率为10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8年,区教委继续积极推进依申请公开工作,按程序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一)申请情况
2018年,我委申请总数为10件。其中,当面申请5件,占比50%,信函申请3件,占比30%,网络申请2件,占比20%。
(二)答复情况
2018年我委受理了10件依申请公开,均已按期办结。其中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2件,同意公开答复数2件,申请信息不存在数5件, 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1件。
(三) 收费情况
2018年,区教委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费用总额0元。
四、复议、诉讼及举报情况
按照《条例》第33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一)行政复议
2018年,针对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申请2件,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2件。
(二)行政诉讼
2018年,针对我委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案0件。
(三)举报
2018年,针对我委政府信息公开的举报0件。
五、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
信息公开的内容还需要进一步深化、规范,信息公开工作流程、信息公开审查机制需进一步完善。
(二)改进措施
1. 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主动及时公开教育领域重点、热点信息并加强政策解读。
2. 完善工作机制,规范工作流程,加强工作协调,提高业务水平。
3. 加强政务公开力度,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切实保障公众获取政府信息。
4. 继续严格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保证处理恰当、程序合法、答复规范, 保障公众权益。
北京市丰台区教育委员会
2019年3月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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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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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22851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1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1 |
(二)重点领域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21 |
其中:主动公开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信息数 |
条 |
3 |
主动公开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计划、项目开工和竣工情况,保障性住房的分配和退出等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专项检查整治等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环境核查审批、环境状况公报和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等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及处理情况、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依法应当招标的项目等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生产安全事故的政府举措、处置进展、风险预警、防范措施等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批准、征收集体土地批准、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公示、集体土地征收结案等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和收费标准调整的项目、价格、依据、执行时间和范围等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本市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中的警示信息和良好信息等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政府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结果等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行政机关对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进行监督管理的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市人民政府决定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数 |
条 |
18 |
(三)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417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002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703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0729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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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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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3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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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10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5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2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3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10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10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10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2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2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5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1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2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2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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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1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0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1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元 |
0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2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2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23 |
主办: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丰台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网站标识码:1101060001 京ICP备20013709号
京公网安备1101060206003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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