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北京市丰台区教育委员会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本报告。

一、 总体情况

丰台区教委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按照区委、区政府统一要求和部署,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以下统称“五公开”),加强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问题,扩大公众参与度,充分发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的作用,认真履行部门职责,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 主动公开情况

2019依托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丰台区人民政府网站等平台,区教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887,全文电子化率为100%

(二) 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在做好主动公开的同时,区教委持续推进依申请公开工作,按程序处理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2019年共收到申请7件,已办结5件,结转办理1,申请人撤回1件。其中:主动公开2件,占40%;同意公开2件,占40%;申请信息不存在1件,占20%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费用总额0元。

(三) 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情况

区教委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标准化水平。一是积极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和政策解读发布工作。在公文制作过程中,严格履行保密审查机制,从源头上解决公文公开属性的认定问题;在制定政策文件时,将解读材料与文件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二是对涉及的政务事项进行梳理,制定了包括公开事项内容标准、公开时限、公开形式等要素在内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全清单, 并实行动态管理。

(四)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19年,区教委通过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丰台区人民政府网站、丰台教育微信、微博等平台进行政府信息公开,按要求做好栏目维护及内容更新工作。

(五) 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及教育培训情况

新版《条例》实施后,我委及时修改并公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明确公开范围、形式、申请方式和举报电话等内容,接受社会监督。同时,积极组织人员参加市区两级业务培训,并适时开展内部培训,传达学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要求及文件精神,解读政府信息公开流程和工作规范

(六) 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

根据最近考核情况显示,区教委能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和政府公开工作,日常性政务公开工作比较完善。2019年,我委未发生因信息公开导致的责任追究情况。

二、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2

2

1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

 +5

 963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行政检查

2

 +2

1348

行政确认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2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万元,保留四位小数)

政府集中采购

 109

 14074.8017

三、 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0

0 

0 

0 

0 

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0

0 

0 

0 

0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5

0

0

0

0

0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1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机关科室对新版条例的学习需要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主动公开意识不均衡、不充分;对重大政策解读的精准性需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措施

1. 加强学习和培训。结合区教委实际情况,组织新版《条例》学习,进一步提高教委机关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提升主动公开意识,重点提高对依申请公开的处理水平。

2. 进一步梳理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主动及时公开教育领域重点、热点信息并加强政策解读。

3. 做好区教委机关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清单动态管理,加强信息公开的主动性、精准性,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效率。

六、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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