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北京市丰台区教育委员会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编制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区教委继续深入贯彻国家和市、区关于深化政务公开的工作部署,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围绕教育工作,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持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丰富公开内容,提高信息公开水平,有力推动区教委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

区教委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始终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明确一名副主任作为分管领导,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

(二)主动公开情况

2021年,区教委认真贯彻落实《丰台区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并根据重点领域政务公开清单积极部署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依托丰台区人民政府网站及丰台教育公众号等平台,主动公开教育事业统计数据、财政预决算、义务教育入学政策文件、招生计划及重点项目进展情况等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及时更新并动态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按程序处理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2021年共收到申请29件,上年结转2件。已办结19件,结转办理1件,因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不再处理11件不涉及行政复议及诉讼。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遵守保密规定,所有拟公开信息均严格履行保密审查;加强发文管理,从源头上规范公文公开属性;利用区政府门户网站针对市民关心关注的热点话题、重大政策等收集意见建议,听取民意、了解民愿、汇集民智;将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

(五)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21年,区教委主主要通过丰台区人民政府网站、丰台教育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各类信息,按要求做好栏目维护及内容更新工作。

(六)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及教育培训情况

通过明确政务公开主管领导牵头科室,协调落实和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及时修改并公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清单,组织人员参加政府信息公开部门的业务培训,并适时开展内部培训,传达学习相关要求及文件精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业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3

3

1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43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9

0

0

0

0

0

2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1

0

0

0

0

0

1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

0

0

0

0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

0

0

0

0

0

2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1

0

0

0

0

0

11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0

0

0

0

0

0

3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2021年,区教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但仍需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人员队伍建设,提高机关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制度建设需进一步完善,工作流程需进一步规范。公开领域需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深度需进一步挖掘。

(二)改进措施

1.加强学习和培训。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增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法律和责任意识,通过认真学习研究、实践交流,正确把握和处理公开与例外、公开与保密之间的关系,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人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理解、认识、运用能力

2.进一步扩大公开领域,积极公开社会关注度高、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教育领域信息,丰富信息公开形式,深化信息公开内容。

3.继续将政务公开列入单位重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对各业务科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常抓不懈,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和经常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2021年北京市丰台区教育委员会共发出收费通知2份,总金额3060元,实际收取总金额0元。


北京市丰台区教育委员会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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