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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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丰台区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北京市丰台区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局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编制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1年,北京市丰台区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事项,不断提升信息公开的规范化、标准化水平。

在区政府网站累计主动公开信息71,主动公开全面从严治党、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复核、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等社会广泛关注的重点热点信息“丰台V科技”(现更名为“丰台科信”)官方微信公众号2021年共发布稿件411条,其中,工作动态信息113条,公告通知等信息48条,科普知识类宣传信息14条,党建宣传信息24条,转发信息212条。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21年,北京市丰台区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局未收到当面申请、电子邮件、传真、信函和其他形式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2021年北京市丰台区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局未发生涉及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未发生涉及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案件。

(四)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情况

2021年,北京市丰台区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局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工作各项规定和要求,不断优化工作流程,规范审批环节凡是需要公开的信息,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制,逐级把关、逐级审批、按规发布,切实增强信息公开工作的科学规范、严谨细致,确保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

(五)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21年,北京市丰台区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管理集约化平台的管理和维护工作,严格落实专人负责制。做好网站内容的更新和栏目的维护工作,政务信息及时公开。严格落实报制度,不断强化信息管理,平台建设水平得到了提升。

(六)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及教育培训情况

2021年,区科技信息化局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组织全体干部积极研究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北京市信息公开条例》和区委区政府相关文件精神,不断增强信息公开方面的专业能力和信息安全意识,为全面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夯实基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业务负责人层层监督信息公开工作,定期统筹调度信息公开检查工作细致检查,防范风险,不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七)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2021年,北京市丰台区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局认真贯彻落实《北京市丰台区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配合相关部门不断推进数字经济、科技创新等年度工作任务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主动开意识及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工作创新能力仍需进一步增强。

改进措施:一是牢固树立以信息公开促工作创新的理念。充分认识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转变思想观念,增强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二是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效。围绕我局年度中心工作,进一步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修订完善主动公开目录,确保应公开尽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和总金额以及实际收取的总金额均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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