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北京市丰台区民政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编制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1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1068条,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2件,包括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787条,政务微博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283条。涉及内容包括机构职责、机构设置等基本信息,做出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社会普遍关注的社会救助、养老服务、残疾人福利补贴发放以及行政区划调整情况等民生民政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本年度接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6件,包括邮寄申请5件,占总数的19.23%,通过网络邮件提交申请21件,占总数的80.77%。其中24件已于2021年度按期办结2件结转2022年度办理。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积极落实《北京市丰台区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动态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和内容精确详实,方便公众获取准确的政府信息。稳步主动公开范围,在做好本级预决算公开的基础上,推进二级事业单位救助管理站、儿童福利院预算、决算及相关报表公开。着重就政策性文件中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具体条款和政策事项,同步发布政策解读,讲清政策出台背景及过程、主要内容等。依法依规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持续推进政府信息从依申请向主动公开的转化,提升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积极配合区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牵头部门关于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工作,加强本部门平台使用管理。及时发布行政规范性文件坚持将政策解读与政策制定、信息发布同步考虑、同步部署、同步推进紧密围绕群众需求,开展要点式政策解读结合本单位工作职责,特别就我区行政区划调整情况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开,履行好信息公开义务,及时回应群众关切。

(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及教育培训情况

设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1个,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答复及监督保障等事项。工委会定期研究、通报政务公开工作,形成局长亲自抓、分管副局长具体抓的常态化工作机制。积极参加市、区级组织的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系列培训,就依申请公开政务网站以及新媒体建设等分别进行专题学习,切实增强业务能力和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2

1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6

0

0

0

0

0

2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1

0

0

0

0

2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1

0

0

0

0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

0

0

0

0

0

7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3

0

0

0

0

0

3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0

0

0

0

0

0

1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5

1

0

0

0

0

2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2

0

0

0

0

0

2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目前重要民生实事信息公开形式较为单一多为部门动态形式,系统性、规范性有待进一步提升下一步,将充分利用好政务网站、微信公众号政务微博平台,进一步立足群众视角,丰富可视化体验,提升公开质量以及公开效率。在确保全面、完整、规范公开政府信息的基础上,采用图示说明等表现方式展示政策解读等内容,为群众提供更有温度、更为直观生动的政府信息获得体验,主动接受群众监督,推动民生工作公开、公正、透明。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度共发出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费通知单1,涉及信息处理费1000元,实际收取金额0元


  附件:北京市丰台区民政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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