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北京市丰台区民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编制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丰台区民政局严格贯彻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认真落实《北京市丰台区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紧密围绕社会建设和民政中心工作,规范政务公开内容,扎实有效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聚焦民政工作重点领域决策事项,围绕重要民生保障做好信息专题公开,内容涉及养老机构建设、社会救助情况以及行政执法信息等。2023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1039条(篇),包括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690条(篇),政务微博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349条(篇)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本年度接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件,其中当面申请1件,通过信函形式申请14件,通过互联网电子邮件申请5件,通过传真形式申请0件。已全部按期办结。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1件,纠正行政行为1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持续落实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各项公开内容。持续落实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依法依规做好各项公开内容的保密审查。结合社会建设和民政工作的实际情况,进一步优化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履行好信息公开义务。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聚焦人民群众关注热点,在区政府网站开设“养老服务”“捐赠救助”等专题专栏,方便查阅相关信息。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作用,及时发布民生保障政策措施等重要信息强化对丰台社会建设和民政”微信公众号的运营管理,对通知公告、工作动态、会议动态、政策解读等信息大力开展宣传推广

(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情况

设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1个,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答复及监督保障等事项。加强信息源头管理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制作、获取、保存、公开流程。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审批制度,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公开原则及时发布各类工作动态以及数据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3

0

1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5

4

0

0

0

1

2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1

0

0

0

0

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6

1

0

0

0

0

7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5

2

0

0

0

1

8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5

4

0

0

0

1

2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1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面对依申请公开事项多元化、复杂化态势,处理能力还需进一步提高。下一步将健全完善信息公开机制和流程开展相关培训,积极与区信息公开职能部门沟通对接,加大案件研究力度,妥善处置。同时更加积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与广大群众监督,认真履行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职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和总金额以及实际收取的总金额均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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