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北京市丰台区司法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编制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11日起,至20201231日止。全文包括2020年丰台区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等情况。

2020,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根据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市、区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细化工作任务,加大公开力度,不断增强政务公开实效。现将我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1.主动公开情况。2020年,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将群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方面作为政务公开的重要内容,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共发布工作信息360余条。主动公开信息包括政府机构信息、行政许可信息、行政处罚信息、财政预算、决算信息、和司法行政业务密切相关的信息等。根据《丰台区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情况》通报,主动公开的信息发布数量在多个月份进入前五名。

2.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根据《丰台区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丰台区司法局政府信息政务公开全清单》等文件,建立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畅通政务信息申请渠道,规范本机关的依申请公开流程。2020年,共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11件,均做到及时答复、按时办结。

3.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情况。按照《丰台区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20年版)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把好信息公开审核关,严格遵循“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的工作原则,公开信息均要留存纸质文档备案,切实做到责任明确,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及时做好主题编辑、内容审核、安全防护、日常监管等工作。2020年,我局无重大突发事件、重要舆情和社会热点问题。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信息发布工作遵循“时效性、有效性、完整性和规范化”原则,动态类的栏目每2周更新一次,非动态类栏目半年内更新一次,信息公开栏目未出现空白情况。把丰台区政府门户网站和“首都之窗”丰台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司法局部分作为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在政府门户网站开设机构职能、政策法规、领导介绍、工作动态等栏目,并将财政预算和决算等予以公开。不断完善公开目录、公开指南,做到完整、准确、规范。

5.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及教育培训情况。明确责任领导和专门工作人员,严格督促各科室对照信息公开目录和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局领导定期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汇报,定期组织局本部及下设事业单位开展政务公开工作推进和落实情况自查。积极参加区里组织的信息公开业务培训,传达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并进行学习研究,提升做好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能力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7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行政检查

5

0

367

行政确认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8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万元,保留四位小数)

政府集中采购

41

80.550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0

1

0

0

0

0

1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1

0

0

0

0

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

0

0

0

0

2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1

0

0

0

0

0

1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0

1

0

0

0

0

1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较好成效,但随着社会公众对自身权益的获取渠道愈发重视,我们的工作也要相应地与时俱进,能够及时、准确、高效的公开社会关注的重点事项。2021年,我局将深入贯彻落实市、区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有关要求,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进一步强化信息公开责任意识。通过宣传教育及专题培训,切实提高机关干部对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事项作为政务信息公开的重点。

二是进一步加强政策解读信息的可读性。切实加强对公共法律服务、依法治区、普法与依法治理、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等与群众密切相关的热点问题的信息公开工作。多种形式加强政策解读信息的可读性,充分确保群众的知晓率和参与率,多渠道及时准确传递权威信息的和政策意图,力求形象化、数据化、通俗化。

三是进一步强化信息公开指导。认真学习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时总结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经验和做法,加大信息公开人员的培训力度,提升公开人员业务能力和水平,推进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由于篇幅所限,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丰台区司法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丰北路75号;邮编:100161;联系电话:63813854;电子邮箱:sfjbgs@263.net)。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为:http://www.bjft.gov.cn/,如需了解更多政府信息,请登录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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